近日,我村傳來通知,要求每個村民交380元農村合作醫療費用,特別強調在外地工作的人需要盡快回家並支付費用。 這個通知引起了我和我的家人的困惑和反思。 作為乙個在外地打拼的人,他在公司裡買了醫療,為什麼需要多買農村合作醫療那又如何呢?我決定和我父親談談,找出原因。
接到村里的通知後,父親打電話**問我是否需要支付380元農村合作醫療費用。 我告訴他,公司已經為我們買下了它醫療,無需額外購買農村合作醫療。不過,父親轉達了通知的細節,並要求那些在外地工作的人盡快回家補足。 這讓我感到困惑,也引起了我對這個通知的懷疑。 我問我父親,我們已經在田裡幹活了,已經購買了醫療,為什麼要回去補貨農村合作醫療那又如何呢?父親回覆說,通知上明確規定,在外地打工的,需要回家補足,並主動提出幫我們代交費用。 然而,我的理性思維告訴我,這不是正確的做法。
我告訴父親,按照往年的慣例,我們應該在登記的地方醫療該局負責辦理繳款手續,而不是交給村書記代辦。 我父親說,這些年來,我們一直通過村書書付錢。 我補充說,是的,但在過去的幾年裡,村民在將費用交給村書記後未能及時購買新車的情況合作醫療情況。 村民們去找村書打聽的時候,村書書居然說這件事情忘了,這不是胡說八道嗎?雖然金額不大,但每人380元農村對於普通人來說,這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 尤其是一家四口,每年要交1520元,對於生活來說很重要農村有點負擔。 父親聽了我的意見,同意不委託村書代付。
大約過了半個月,爸爸突然打電話給我,告訴我村里要求我們交學費有了新的變化。 我質疑,通知不是明確要求我們回去交費嗎?父親說,村書書認為農村合作醫療跟員工醫療保險不同的是,堅持要我們回去交錢。 我對此很無奈,我已經在公司購買了醫療為什麼你必須付錢給他們?農村合作醫療費用呢?我決定與村里進一步溝通,以找出答案農村合作醫療跟員工醫療保險並表明我們的立場。
據我父親說,村里要求我們醫療付款截圖用作證明我們已進行購買的證據醫療。我不禁感到憤怒,覺得村里的要求有些不合理。 畢竟,我的醫療付款截圖是我的個人私隱,不應提供給他人檢視。 我向父親強調了這一點,並明確表示我已經在公司購買了它醫療並且絕對不會再購買農村合作醫療。我父親理解並支援我的決定,他答應不再向村里支付任何費用。 我還告訴父親,如果村里再讓他提起這件事,他會把我的**給他們,我會自己解釋。 然而,沒想到的是,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村里再也沒有聯絡過我,我以為他們可能已經放棄了。
其實是村里叫我們回老家買的農村合作醫療這不是第一次。 2024年我在武漢工作時,父親跟我說了這個問題,我當時堅決拒絕了。 隨後,在2024年和2024年,村里再次要求我回家交學費,我也堅決拒絕。 然而,今年情況發生了變化,他們要求我成為醫療向他們傳送付款截圖,這確實太過分了。 他們有權檢視我的嗎醫療資訊呢?這讓我深感不安。 我認為,目前醫療繳費的主要問題是政策下達給村里後,是否已經向村書記解釋清楚並告知村書記農村新增功能合作醫療跟員工醫療保險是否有必要同時購買兩者。
我一直認為,我們村書只是希望盡快完成目標,讓更多的人交納費用,而不考慮他們是否已經在其他地方購買了員工醫療保險。另外,我們村里還有很多老人不會用手機,直接把錢交給村書書代付,發現是新來的合作醫療未購買。 當他們去找村書時,村書書說這些人沒有交錢,無法解釋具體情況,所以他們只好放棄了。 農村新增功能合作醫療對於普通人來說,能夠報銷所有人是一件好事醫療開支,享受國家福利,我們都在支援。 但是,如果問題出現在政策執行過程中,成為指標比較,最終受苦的還是老百姓。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村莊和個人都在醫療在付款方面,要做好清晰的溝通和說明,確保政策的正確執行。 農村合作醫療是的農村普通人提供醫療重要的保障制度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不能成為形式主義和目標達成的工具。 用於在現場工作並購買員工醫療保險不應要求重複付款農村合作醫療費用。 同時,村里要更加注重保障人民利益,加強管理和監督,確保付款安全和及時進貨醫療實現。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惠及老百姓農村合作醫療保護每個人健康權利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