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典型案例
(第十二周的 12 月 12 日至 12 月 18 日)。
今年以來,長春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開展了全年“雷霆2023”專項執法行動,重點打擊違法經營、網約車平台違法發單、拒乘計程車、索**等行為。 自8月起,提公升計程車行業服務質量專項整治行動(巡遊+線上預約)啟動,現向社會公示(第十二周的 12 月 12 日至 12 月 18 日)。希望廣大從業者能夠高度重視一些典型案例,以此為警示。
1.重慶小租網路科技***長春分公司未取得《網路出租汽車運輸證》,按《網路出租汽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麥田商旅(山東)網路科技***長春分公司在未取得《網路出租汽車運輸證》的情況下,為吉A3B34E號車輛提供服務,依據《網上出租汽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給予行政處罰。
3、上海賽科旅遊科技服務***長春分公司在未取得《網路出租汽車運輸證明》的情況下,對吉A63P0Q型車輛提供服務,依據《網路出租汽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中國老旅吉林集團***服務車吉AY882U未取得《網上計程車運輸證》,依據《網上計程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5、滴滴出行科技***長春分公司未取得《網約出租汽車運輸證》,按《網約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6、嘉9388號計程車司機高某以欺騙手段向乘客收取高額費用,依《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7、張某駕駛姬A13S3G私家車,未取得《網約車交通證》,擅自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依《網路計程車預約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8、姬A701PJ私家車駕駛員劉某未取得《網約車交通證》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依《網路計程車預訂業務服務管理暫行辦法》處罰。
9、吉市公務車J5K93M號私家車司機李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運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依《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0、冀市464號私家車司機徐某未取得城市公共客運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依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運管理條例》給予行政處罰。
市交通運輸執法部門將始終保持高壓、嚴密的管理態勢,特別是要加強對網約車平台違法排程的懲治力度。 同時提醒廣大市民,請選擇普通車輛出行,如果遇到拒乘、要求**、繞道、甩乘客、服務質量差等情況,請打車,請保留好證據,及時撥打交通服務監督**12328投訴電話,我們會在第一時間進行調查處理並反饋。
*:長春市交通運輸執法微信公眾號、長春晚報記者 李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