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網路上熱議的【非接觸式交通事故】中,有一條關於合肥交警責任的新表述:
1、SUV有違規嗎?大家認為SUV沒有違規行為,交管部門認為,SUV作為機動車,轉彎時應該先讓直行車輛通過。 具體來說,在這次事故中,SUV是否與電單車有過直接接觸,並不是確定事故責任的主要依據,而是SUV是否與事故有因果關係並起到了作用。 當時,即將右轉的SUV沒有讓直行的電單車先通過,電單車如果不是自己摔倒,會直接撞上SUV,造成更大的傷害。 從這個角度來看,SUV車主是被侵犯的。
第。 2、如因干擾、避讓或其他危險行為而發生事故的,也要承擔交通事故的責任。 在機動車道上行駛時,駕駛員負有注意義務。 具體到這次事故,SUV開到轉彎處,沒有及時發現電單車直行,無法採取避讓措施,所以電單車對這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而SUV只承擔了責任,作為交通事故中的重要考慮因素,因果關係中的被動因果關係。 所以SUV只是次要責任。
第。 3、在這種非接觸式交通事故中,還有乙個重要的考慮因素,那就是事故雙方規避危險的能力和控制事故風險的能力。 作為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機動車避險和風險控制的能力明顯優於非機動車。 因此,機動車應履行的注意義務也比非機動車重。
老司機們還記得上海曾經實施的“上海十八條”嗎?無論是機動車還是行人,哪一方違反交通規則造成事故,哪一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非機動車或行人違反交通法規而死亡或受傷,還將賠償機動車損壞費。
“滬市十八條”實施以來,上海市交通事故發生率直線下降,甚至早晚高峰時段的交通擁堵情況得到緩解。 但隨後又有更多反對,說“上海十八條”太不人道,太冷血,根本沒有考慮到弱勢群體。 最終,在巨大的壓力下,上海18號被新的交通法規所取代,更加強調對弱勢群體的關懷。
可想而知,那些習慣了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開始跑到街上慶祝勝利,其中包括一些專業的瓷器觸控師。 因為他們知道,即使自己因過錯造成交通事故,作為弱勢群體,他們仍然可以獲得賠償。
在這種人為的“關愛弱勢群體”下,所謂的弱勢黨變成了強勢黨,讓沒有過錯的人為犯錯的人承擔責任,這不僅助長了社會的不正之風,也增加了人們的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