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廣州最嚴格的“限電新規”正式實施。
以前是電單車,但現在輪到電動自行車了。 新規實施首日,底層反響最為激烈,實施首日(12月15日),廣州白河洞碼頭上百輛電動車等候過河。
新規一出,他們就感嘆自己不理解底層人民的苦難。
他們想要完成的任務是清理道路,讓電動自行車消失,僅此而已。 交通管制的背後,無論是新規的制定者還是執行者,他們從來不關心這些靠電動自行車為生的底層人士的留宿,因為他們不需要。
但新規則將影響的不僅僅是數百萬人。
首當其衝的是外賣兄弟、接送孩子的母親、上下班的上班族,以及經常使用電動車作為交通工具的人。 限行第一天,送貨員最辛苦,路上無法通行,只好繞道走一兩步。
甚至還有騎手因不加班被扣錢,違章駕駛,大量電動車擁堵在路上,場面極為震撼。
總之,限行第一天的陣痛,對每一位車主的影響最為直接,眾生的出現,此刻最為熱烈。 我們忍不住想,“這就是那個人想出的。 “預計他永遠不會使用電動汽車。
我個人的看法是,限制旅行是最愚蠢的事情。
就是把一部分痛苦轉嫁給底層的人,但往往沒有解決辦法。
看限行的具體要求:根據《通知》規定的限行時間和路段,工作日8時至9時30分,下午17時30分至19時,禁止電動車在天河東路和獵德大道(花城大道)行駛。
平日上午8時至晚上7時,黃埔大道西路、東風東路、中路西路(西昌立交橋東側)禁止行駛。
進出易會舉辦期間,每天上午8時至7時禁止在新港東路(會展東路至會展南一路)和會展東路行駛。
4、電動自行車24小時禁止在以下道路上通行:
a) 內環及其輻射;
2)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的高速公路、城市高速公路、跨江隧道;
3)沒有獨立非機動車道的橋梁、隧道、高架橋和立交橋。
這些時間和地點制定的法規在一定程度上嚴重影響了電動自行車的鍛鍊!這反過來又影響了數百萬人的出行方式。 從規定來看,電動車車主絕對處於底層,對擁有私家車、公交車、城市路障、公務車的人幾乎沒有影響。
這樣的規定肯定會產生不利影響,但代價也同樣巨大。
只是相對來說,這部分底層人民的痛苦對他們來說是可有可無的。 那麼,誰是實施新規則的人,誰是贊成新規則的人呢?第一類人必須是新法規的參與者和制定者(不用說,參與者必須有企業主、經濟學家、汽車公司和其他代表切身利益的相關利益群體)。 )
第二類人是以廣州當地人為首的富人,以及有房有車、有事業、生活中幾乎不用電動車的人。 第三類人有一定的職業基礎,但每天都在出差和開車。
第四類人是不喜歡和不喜歡電動汽車的人的亞群。
然後我們可以得到乙個資訊:每個人的支援點不同,但有一點是一樣的,他們都在保護自己的利益而不被損害。 從廣大市民的角度來看,新交通法規是為了讓廣州的道路更加暢通,緩解交通壓力,規範電動汽車的騎行行為,但其本質還是離不開利我主義和利他主義。
70年代、80年代,國產唱片漲勢,吹起了**熱。
盜版光碟開始在市場上暢銷,廉價而廣泛的購買渠道在一定程度上支撐了VCD的銷售熱潮。 但突然有一天,市場上掀起了一股反盜版熱潮,口號是“保持正版,讓大家買到正版光碟”。 但實際上,聽盜版和正版的區別只是質量和**的問題。
那麼為什麼要打擊盜版呢?是為了保護消費者嗎?
沒有!只是為了維護正版賣家的合法壟斷。 就這樣。 由此可見,電動車限流的本質:一定是阻礙另一方或多方利益的手段,保持道路寬廣也是為了保護一方或多方的利益。
如果新規的實施是為了讓所有車主盈利,那麼電動車乘車人的權益是否得到保障?甚至沒有人問,如果外賣小哥被限制了怎麼辦?接孩子的母親應該怎麼做?
所以你看,在這個限制中,必須有乙個方必須付出代價。
這也說明,社會其實對大眾的要求越來越苛刻了,而這種苛刻,一定是針對這部分沒有錢、沒有背景、沒有關係、沒有人脈的人設定的。說白了,就是普通大眾。
透過層層迷霧,我們看到本質,這個社會的資源是有限的,既然是有限的,誰配得上這些資源呢?公眾必須走到最後。 因此,這是強集體對弱集體的任意要求。
回到事本身,廣州的限電史經歷了乙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4年11月,明確電動自行車在城市行政區域內不予登記,不允許在道路上行駛。 第二階段:2024年11月實施登記發牌,禁止變更為交通限行第三階段,在交通限制範圍上,將“中心區限行”調整為“部分路段限行”;在限行時間方面,“全天候限行”調整為“全天、白天、不同時段高峰限行”。
第四階段:2024年7月,《通知》進一步縮小了電動自行車限行的範圍和時間,形成了“重要幹道限時”方案。
通過四個階段的調整,我們可以得出結論,對電動汽車的限制實際上是放寬的!不是因為好心,而是在全國徵求意見的時候,廣州的電動自行車數量非常多,越來越寬鬆意味著大家對這件事的呼聲都比較高。
不過,與500多萬輛電動自行車的龐大數量相比,這並不是對私家車和小型車的限制。 這就是我從文章中獲取資訊的地方,但我能說的是,你必須了解什麼充分利用了它。
車有車要交,有油要喝,有罰款,還為少數“精英”提供了通道。
為什麼人們討厭電動汽車,因為它不產生社會經濟效益,同時又不具備良好的管理能力!所以,大家可以看到,今天新規的出台,肯定是綜合了各方的意見,唯一沒有被重視的恰恰是受限制的一方。
所以你能理解裡面的邏輯嗎?
所以,在絕對權力面前,“呼籲”是最無效的溝通,大家心裡很清楚是怎麼回事,卻沒有人站出來喊!這既是這個時代的新秩序,也是時代的悲哀。
我們不希望世界翻車,但我們希望有人敢於吶喊!
我們不期望別人做任何事情,但我們希望變得堅強。
因為所有的弱點都是因為不夠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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