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劇版《蓮花樓》的時候,我覺得玉城殺人案的受害者於秋霜是最可憐的女孩。
目睹姐姐於紅柱抱著未婚夫宗正柱,然後被未婚夫的手掌重傷,在生死攸關的時刻,她前往好友雲嬌家求助。
也看到姐夫於木蘭和雲嬌有染,姐夫怕事情被曝光,就朝她射了一根金針,殺了她。
在這之後,姐夫和雲嬌將她的屍體放進了飛鏢盒裡。
最終,她的屍體在小麵客棧被發現,她被偽裝成殺鬼現場,讓大家以為是鬼。
好在李連華體貼周到,他和方多智共同破案,於是為虞秋霜找到了**。
原本以為這個劇情曲折到要爆的。
沒想到在**裡,會比這個劇情更震撼,如果按**直接拍,估計要通過試煉會非常困難!
在**中,於紅柱和於木蘭根本不是於秋霜的姐姐和姐夫,而是他們的親生父母。
於木蘭的真名是蒲木蘭,他改名是因為加入了虞家,娶了於紅柱。
作者通過雲嬌的話告訴我們:夫妻倆不是相愛,而是因為生下了女兒於秋霜,演了一對恩愛夫妻20年的角色。
20多年來,他們逼著臉笑,就算玉城有錢,與國家抗衡,生活也不如常人。
於沐嵐很可憐,餘紅燭也很可憐。
所以,雲嬌覺得,他們兩人分別找女人和男人,是可以理解的。
仔細一看,雲嬌的話漏洞百出,自欺欺人也沒關係,小腦子都不會相信。
父母為了女兒的健康成長,冤枉自己,給她製造了父母親情的假象,如果這是真的,那就說明父母是真心愛這個女兒的。
可是,如果真的愛這個女兒,父母又何必找別人呢?
而她仍在尋找她的未婚夫和最好的朋友。
這難道不是對我女兒最大的傷害嗎?
所以,於秋霜的父母假裝深情,因為他們根本不愛她,只是為了自己的面子。
而且在**中寫得很清楚,於洪柱不僅不愛於秋霜,還非常討厭她。
原著中是這樣描述的:秋霜從出生起,就從小無憂無慮地長大,她從來不知道爸爸媽媽有多幸福,她有多幸福,有多恨她。
如果不是秋霜,她絕不會和蒲木蘭共度大半輩子。
明明,自己選中的溥木蘭,被他優雅的舉止和容貌所欺騙,卻把所有的怒氣都灑在了女兒身上,甚至覺得女兒在拖累她。
明明是故意假裝愛上了蒲木蘭,卻因為女兒察覺不到什麼不對勁而生氣。
所以,以後父母一定不要因為孩子而壓抑感情,關係不好不好,也不要再行動了。
演出最後,自己的怒火灑在了孩子身上,孩子實在承受不了大人錯誤選擇的結果。
明明一開始的初衷是為了孩子好,但最終傷害孩子的卻最大。
所以,希望所有的結婚和離婚,都不要以孩子為藉口,否則就是悲劇。
當然,孩子希望父母深情,但他們也可以接受父母不深情,比起假裝深情,他們更願意看到現實。
如果翡翠紅燭不壓抑自己的感情,也不會扭曲到心理**。
我不會和我女兒的未婚夫扯上關係。
說不定這樣,於秋霜就不會死了。
**寫起來太大膽了,我覺得是在警告我們:不要因為別人而壓抑自己的情緒,壓抑的時間越長,越容易遭到反彈。
反彈的結果是傷害他人和自己。
大家好,我是@琪琪mom的成長經歷,跟著我,一起快樂追劇,懂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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