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人:溫亞璐
上海市鐵路運輸檢察院第三檢察廳檢察員。
是什麼促使你選擇法律之路?
哪本書點燃了你學習習刑法的熱情?
我的答案是——《刑法的啟蒙》——我書架上最突出和最常讀的書。 作為一本西方刑法傳記,陳興良教授以十位對西方刑法史有重大貢獻的刑法思想家為子午線,以刑法思想為緯線,從“探索法律利益”的孟德斯鳩到“建構公理”的貝卡里亞,再到“關心目的”的李斯特, 從古典刑法學派到刑事社會學派,用漢字帶動學派和學術觀點,勾勒出刑法觀念從近代到近代的歷史變遷。
我很高興在我習學習刑法之前讀過這本書。 過去,我對刑法的理解僅限於對犯罪、量刑和監禁的膚淺印象。 然後,讀完之後,我看到乙個又乙個深刻的思想呈現在我面前,聖賢們生動的形象跳在紙上,這也促使我畢業後選擇成為一名檢察官,嚮往用刑法“善治”,做乙個懲奸的義人, 除邪,伸張正義。
紙面上說到底是膚淺的,要知道必須要做到。 當我真正踏入檢察機關的大門,將紙面法律和刑事政策運用到實踐中時,我感受到了刑法先行理論的深刻性和檢察工作的意義。
在我工作之初,我辦理的盜竊案大多發生在鐵路、軌道交通領域,案卷不厚,案情也比較簡單,而且很多是“二進宮”的慣犯,庭審能很快結案。 不過,前幾任檢察官總是說:“不用擔心,證據可以仔細審查,事實可以重審。 “後來我去了全市環境資源和食品藥品案件集中管轄的辦案組,我的導師是習以聊天的形式進行訊問,除了案件事實,我也會對犯罪動機、家庭情況、履歷等背景有清楚的了解。 我有時想知道為什麼我花這麼多時間在背景調查上,那麼為什麼要找出犯罪事實呢?
直到我再次翻開《刑法學的啟示》,才發現這其實是加羅法洛等人一直在研究犯罪原因理論的根本原因,也是提出罪與刑相稱原則的“刑法”之父貝卡里亞的內涵。 在審查案件事實時,要多關注加害人本人及其背後的原因,以人為本,這樣才能綜合判斷案件的性質和對人身的危險性,做出與罪刑相稱的判斷你看,從原始實踐中得到的啟示,總能與書中的理論相印證。
現在,我是我們醫院食品和藥物團隊的一名檢察官。 這類案件專業化程度高,法律適用難點較多,新型案件層出不窮。每當遇到疑難案件或實際問題時,我總是拿起書翻閱目錄,詳細回憶刑法原理,在複雜案件中理清思路。
毋庸諱言,刑法史對刑法工作者來說意義重大,只有以史為鑑,才能更好地走向未來。 在我被起訴的七年裡,這些刑法理論的光芒一直回饋著我,激勵著我,刑法先賢們的創新和學習精神也不斷激勵著我,讓我永遠忘不了刑法的本質和在疑難案件中保護刑法的價值, 引導我思考刑法、刑罰和司法工作的意義,審慎對待每乙個案件。
這本書為我開啟了學習習刑法的大門,也是我書桌上的寶藏,希望大家也能在書中與數十位刑法啟蒙者產生共鳴,感受刑法理論的光輝,在實踐中獲得啟示。
策劃製作 |上海市檢察院。
拍攝和製作 |蘇玉林(上海市鐵路運輸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