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吐溫說:善良是一種通用語言,它能使盲人看到光明,聾子聽到聲音。
善良是照亮他人、溫暖自己的燈塔。
然而,善意得到的回報太多了。 很多時候,盲目的善良是幫不了別人的,也可能給自己帶來災難。
不管你多麼善良,盡量避免做以下3件事。
1.救急不救窮人
當有人遇到危險時,伸出手來拉他,把他從火和水裡救出來,無疑是一件有功的事情。
但是,如果對方的貧困是由於長期的壞習或懶惰造成的,頻繁的幫助會促進依賴心理,使對方失去改變自己的動力。
這樣一來,你是懷著善意做壞事,看似在幫助他,實則在傷害他。
而且,他會變得依賴你。
當他沒錢了,他會回來找你。 沒完沒了,沒完沒了,這樣,你遲早會不知所措。
當你不再支援他時,他會討厭你的“吝嗇”。 公升面,打公尺秋,他就是這麼說的。
2. 幫助但不幫助親戚
當我們幫助別人時,我們應該幫助他們認識和解決問題,而不是無原則地站在我們親近的人一邊。
例如,在親戚之間的糾紛中,您可能會因為血緣關係而偏袒一方或另一方。
但是,如果這種支援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那麼它最終可能會傷害他人甚至您自己。
例如,如果乙個親戚做了違法的事情,為了逃避法律的懲罰,他會來你家避罪。
這個時候,如果你心軟,收留他,你就會害人,害自己。
在正義和正義面前,血和情不能成為我們偏離正道的理由。
正義在人心中是安心的,如果你為了保護親近的人而偏袒,那麼你就偏離了善良的初衷,甚至助長了虐待。
我們需要善良,並在他人需要幫助時伸出援手。
但是,我們需要在“善良”和“好人”之間找到平衡點,讓別人感受到我們的善良,懂得欣賞我們的努力,並因此而更加努力地生活。
甚至,知道如何傳遞我們給予的善意,並在有能力時幫助他人。
如果做了以上三件好事,可能會帶來災難。 這並不是說我們不應該做好事,而是在做好事的同時,也要考慮對方的成長和自己的利益。
我們必須善良,但我們也必須理性並有底線。
只有這樣,我們的善良才能生根發芽,開花結果,溫暖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