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分為**健康管理和疾病健康管理,不生病時主要是**健康管理,生病時主要是疾病健康管理。 無論是一流的健康管理還是疾病健康管理,都是通過專業的資訊傳遞來平衡健康管理物件的資訊不對稱,從而為其健康決策和行動提供資訊支援。 **健康管理的結果是選擇合適的生活方式干預,疾病健康管理的結果是選擇與疾病嚴重程度相匹配的醫療衛生技術服務,理性選擇是健康管理輸出的共同行為模式。
*健康管理和疾病健康管理分為個體健康管理和團體健康管理,個人健康管理主要是通過自己搜尋獲取專業資訊,團體健康管理主要由家庭醫生傳遞給他們,獲取有效資訊是健康管理的共同特徵。 個體健康管理在獲取資訊的基礎上,自發地做出健康管理或疾病健康管理的相關選擇,而群體健康管理在獲取資訊的同時,在家庭醫生的指導下,對健康管理或疾病健康管理做出適當的選擇,因此個體健康管理是自我管理,群體健康管理是公共管理。
如果個人健康管理管理不好,就必須動用公共資源來彌補,這也可能導致公共衛生問題。 如果群體健康管理不是針對每個人,就很難操作並取得實際效果。 因此,健康管理應以群體管理和公共管理為主,力爭覆蓋全人群。 同時,建立以個人全鏈條管理為核心的公共管理模式,既要有統一的程式和標準,又要以個人需求為中心,實現健康管理群體與個人的統一。
第一類的公共衛生管理模式以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為主,側重於健康人群的群體化和亞健康人群的個體化。 疾病公共衛生管理模式主要是供需適應性管理,以疾病早期控制方式為主,普通疾病以基層首診為主,重症向上轉診,在資訊密集型服務的基礎上,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選擇適宜的技術密集型服務, 以合理利用衛生服務促進資源動態優化配置,解決疾病實際需要與資源配置不均衡、不足的矛盾,實現健康高質量發展。
在建立疾病嚴重程度與所需服務適應性關係的過程中,疾病公共衛生管理模式涉及制度與制度、需求與供給、競爭與合作、公平與效率、選擇與秩序、信任與生態、責任與動機等制度問題。 當這些基本問題沒有統一的公共衛生管理時,答案只能在個別機構中找到,而忽視了它們的整體、整體和結構性影響。 公共衛生管理模式一旦建立起來,整個健康就會成為乙個整體,而這些問題將非常突出,必須在觀念、理念、制度、法律、政策、措施等方面系統地解決和重塑,這就是健康治理。
在確定總體、系統的目標和框架的基礎上,運用政治、法律、經濟等手段和方法,全面處理影響整體系統執行的各種問題。 沒有公共衛生管理的完整性和系統化,就沒有衛生治理的目的性和針對性,而衛生治理是建立在健康管理的基礎之上的。
純粹的健康管理是業務層面的問題,是服務能力的問題,而影響健康管理整體執行的各種制度和制度問題的治理,是治理層面的問題,是治理能力的問題。 健康治理就是要使健康管理更加符合治理的目標和方向,更有效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