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帶薪缺勤不是去工作,而是得到報酬。
這就像有償,不是工作,而是獲得報酬。
工作做得好的老鐵知道,大部分公司都有年假,一些福利好的公司也有帶薪病假,年假和帶薪病假都屬於帶薪休假。
不過,還是有少數企業有帶薪病假,所以這裡主要討論的還是年假。
正常年份,不含節假日和週末,全年工作日為250天,扣除5天可享受的年假後,只剩下245個工作日。
換句話說,只要工人一年工作245個工作日,他每年就可以獲得全部收入。
公司為工人支付的工資是這245個工作日的工資。
帶薪缺勤理論上分為累計帶薪缺勤和非累計帶薪缺勤。
所謂累計帶薪缺勤,是指當年年假不休,未使用的年假可以繼續享受下一年。
但是,這不是無限制的積累,一般再儲存一年,如果來年不享受,就會失效。
所謂非累計帶薪缺勤,就是當年的年假不休,當年直接失效,多做的工作,為公司的輝煌貢獻乙份力量。
請注意,我在這裡說的是理論上的,鑑於我們的祖國仍然需要在座各位的辛勤工作,累積帶薪缺勤的情況比較少見。
年假能否結轉到下一年,決定了會計處理的差異。
如果公司有100名員工,員工的平均日薪為500元,平均年薪為12250,000。 2020 年,這些員工平均使用了 3 天的年假和 2 天的未使用年假。
這意味著,2024年員工的平均工作日為247天,而公司2024年為員工提供的工資,只為員工購買了245個工作日的勞動
如果你不能積累,那就很容易做到,你什麼都不用做。
因為員工未休的年假會直接失效,這2天應該給公司做義務勞動,公司不會為這2天的義務勞動支付一分錢。
如果可以累積,就有必要估計20年未使用的年假中有多少將在下一年用於支付費用。
為什麼?做乙個極端的假設,如果這些員工在2024年把這2天的年假全部用完,就意味著2024年員工的實際平均工作日只有243天,雖然不到245天,但公司還是要全額支付給員工工資。
對於所有員工來說,2024年放假3天,工資1225萬2024年,他請了7天假,拿到了1225萬的片酬,兩年總薪2450萬。
對於公司而言,2024年享受員工提供的服務247個工作日,這247個工作日對應的人工成本為1235萬(247*500*100=1235萬);2024年,我們享受了員工提供的243個工作日服務,這243個工作日對應的人工成本為1215萬(243*500*100=1215萬),兩年內人工成本合計為2450萬。
老鐵問,為什麼公司每年的人工成本所包含的人工成本金額與員工實際得到的不一致?
事實上,這就是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之間的區別。
2024年,公司為員工多享受了2天的服務,這2天服務對應的費用歸屬於2024年,但這筆錢在2024年不會支付給員工,而是在員工去享受2024年之前沒有使用的2天年假時發放。
員工可能不知道這一舉動,因為他們每月收到的金額不會發生變化。
其實簡單想想,就可以理解,如果員工在9月21日之前休了5天年假(即已經用完了當年的年假),在2024年9月休了20年的年假,如果公司的年假沒有累計, 員工在2024年9月會扣除2天的工資,也正是因為公司年假可以累積起來,所以員工才能在9月份拿到全額月薪。
這或許是表面的平靜和淡定,但實際上暗流洶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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