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松坪山生活區的32號樓和33號樓。
丹邦科技總部大樓現狀。
另一起糾紛案件,將原上市公司深圳市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618原名“丹邦科技”)重新捧上了舞台。
深圳毛女士向南都灣金融協會記者舉報,丹邦科技原董事長劉先生、公司高管謝先生涉嫌“租房多房”,在共支付了2500萬元房租和貸款後,未歸還貸款,到期未交房, 而拉扯搭檔的同齡人顧先生,也可能參與其中。“這是一場精心編排的節目。 毛女士認為。
2024年11月,毛女士已將當事人劉某、謝某某和丹邦科技告上法庭。 今年3月,他還以合同詐騙罪名向公安機關報案。 截至目前,毛女士尚未占有該物業,也未收到退款。
12月18日,南都灣金融社記者先後採訪了丹邦科技高管謝先生、毛女士的同伴顧先生,試圖從多個角度揭開事件真相。
黨。 支付2500萬租兩棟樓。
如果房產到期時未移交,則無法償還貸款
在與海灣金融廳記者的談話中,毛不止一次後悔自己沒有注意原合同的細節。
毛女士告訴海灣金融協會記者,2024年前後,深圳的包機業務蓬勃發展。 同年12月初,毛認識的公寓承包商顧先生找到她,問她是否願意合夥承包上市公司丹邦科技的兩棟樓。
根據毛女士的回憶,“顧先生說他的乙個同胞是中間人,認識丹邦科技董事長劉,生意聽起來很靠譜。 此外,以上兩棟樓均位於深圳松坪山生活區,地理位置優越,經過綜合考慮,毛女士和顧總一起前往丹邦科技與公司董事長劉某等人交談。
正常包機價格約為每年450萬元。 我們只談了一兩次,他們說2000萬元是五年的房租,我付了'六年',他們欣然答應。 這樣一來,成交價格比正常價格低了近30%,如果出租,毛女士粗略估計年收入可以達到500萬左右。
但低租金的前提是,丹邦科技要求其一次性還清6年2000萬元的租金,同時還借款500萬元給丹邦科技作為流動資金的補充。 只不過,在低租金、高回報、上市公司背書的情況下,這些條件就不值一提了。 2024年12月17日,毛女士與顧先生商量,決定以顧先生的國信業公司(化名)的名義與丹邦科技簽訂10年期房屋租賃合同和貸款合同。
不過,毛女士表示,她和顧先生沒有執行相關合作協議,簽訂合同後,顧先生失去聯絡,保證金長期未付。 直到2024年1月20日,毛女士才擔心合同無效,於是向丹邦科技高管謝先生支付了100萬元定金和400萬元預付租金。
毛女士說,她一付錢,顧先生又出現了。 “去之前,我和老顧商定,一方出資一半,各佔50%的股權。 但付款後,老顧改變了主意,要求60%的股份。 “最終,雙方沒有達成協議。
次日,毛女士與朋友合資成立中正榮公司(化名)的名義與丹邦科技重新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表明與國信業公司的合同無效同時簽訂新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三個月。
至於謝先生的賬戶為何被拿走,從丹邦科技1月21日向中正榮公司發出的兩份《委託付款函》中可以看出,原因是“公司賬戶長期被法院凍結,無法支付貨款,以保證公司的運營和資金流動性”。
谷愛凌退出了,但合作仍在繼續。 毛女士說,她先後向謝先生轉賬1600萬元,但當年2月遭遇疫情,資金周轉無效。 “由於擔心違約,簽署了補充協議。 根據《補充協議》,毛女士的付款時間被推遲到4月26日,相應地,丹邦科技的交貨時間也從4月底推遲到6月底。 後來,毛女士從朋友那裡籌集了900萬元,成功還清了尾款,並於4月26日拿到了丹邦科技開具的“收據”。
然而,當年5月,毛發現她租住的兩棟樓正在進行大規模翻修。 5月底,丹邦科技宣布即將退市。 6月,時任董事長劉被免職。 原定於6月30日交付的兩棟樓的租戶一直沒有搬出,內部裝修照常出租,無法交付。
毛女士還發現,在此前的《借款合同》中,丹邦科技曾以兩套住宅作為擔保,但她在深圳房產資訊系統中查詢得知,這兩套住宅已於2024年4月抵押,並於2024年2月被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扣押。
此外,毛女士從知情人士處獲悉,丹邦科技與原承租人簽訂合同時已存在,並於2024年與原承租人續簽了10年的合同。 就這樣,毛女士認定丹邦科技“多租一房”,就遭遇了詐騙。
她還指出,顧先生暫時改變主意,提出無理要求,辭職後,他充當媒人,卻不索要一分錢佣金,這讓她懷疑顧先生的目的是引誘她入局。
合夥人。 參與“遊戲”是誹謗。
毛繞過他,單方面簽了合同
從毛女士的角度來看,顧先生無疑是在“請你進骨灰盒”,顧先生對此有什麼解釋呢?12月18日,南渡灣金融協會記者撥通了他的**電話,從他的故事中得知了事件的另乙個版本。
漿化!現在我要起訴她。 說起毛女士參與“遊戲”的指責,顧先生在**中顯得有些興奮。
顧先生說,他和毛早在2024年就認識了,後來毛女士請他合作,但有幾筆生意沒有完成。 “我公寓對面有一家汽車經銷店,2024年底,汽車經銷店介紹代理商,向我推薦了丹邦科技專案。 這個專案恰好在毛女士(包租)公寓附近,我不知道,但她說可以做到。 顧先生說,他們先去和經紀人談了談,但後來毛女士讓經紀人別管,不想付錢給經紀人,後來他們兩個去談專案。 “我不太了解那個特工。 顧先生說。
對於股權分配之爭,顧先生告訴萬財社記者,“遊戲規則”都是毛女士制定的,“她說,誰在做生意,就佔乾股的10%。 後來沒有商量,她一聲不吭地離開了。 “在顧先生的位置上,不回覆**、不回覆訊息的主角變成了毛女士。
值得注意的是,2024年1月20日,萬彩社記者塗**女士支付第一筆款項時,顧先生非常驚訝,“她那天付款了嗎?”
緊接著,顧先生告訴記者,“簽合同兩三天後,丹邦就要我付錢。 直到1月19日,我給她發了一條資訊,說'姐姐,你說什麼,人家都在催促存款',她回覆我,'你可以做',我問她'做還是怎麼做',直到1月20日才回覆。 ”
顧先生說,1月20日,他連續發了幾條長語音資訊,最後發了一條訊息說,“如果你不做,我就自己做”,但毛女士仍然沒有回應。
顧先生也向灣財社記者坦言,自己確實沒有錢乙個人做這個專案,當天,他將合同發給了另乙個有投資意向的人,“對方說丹邦科技外債太多,不敢做。 之後,我把合同寄回去(丹邦科技)銷毀了。 我甚至不知道她(毛女士)是如何秘密簽署合同的。 ”
顧先生說,“今年,經過調查和毆打**了解情況,我也去做了記錄,才知道她籤了合同。 不過,對於上述內容的相關證據,顧總表示,直接線上傳送不方便,希望線下交流。
出租人。 簽訂的合同中有協議。
如果你付不起房租,你應該借錢
直接捲入事件的另一方對此有何看法?同日,南渡灣金融廳記者通過**聯絡上了此前處理過此事的丹邦科技高管謝先生。
謝先生說,簽約時他還是公司的總經理,但他沒有參與租約的談判過程,“一開始他們和劉某談判,然後讓我辦理,合同籤的時候我就在場。 ”
當時,給別人的租約還沒有到期,還有幾個月的時間,但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她知道。 謝先生說,簽完合同後,劉答應讓原租客提前歸還給毛女士。
原租客年租金500多萬,給毛女士的**租金300多萬。 至於為什麼給這麼低的**,謝先生坦言,“那時候,丹邦是需要錢的。 ”
謝先生解釋,一方面,丹邦曾多次發信要求原租客歸還租約,但原租客也曾借錢給丹邦,對方說退租可以,錢應該先還,所以丹邦科技不能逼人驅逐人。
另一方面,謝先生告訴灣財社記者,由於劉某將公司從市場“搞活”,公司股東要求將其免職,不允許其參與經營管理,而他做出的決定被股東重新考慮,最終決定是租賃原租戶。
謝總表示,在新股東的對價中,低**只是部分原因,主要原因是毛女士與丹邦的“補充協議”約定,如果樓宇到期不能交房,2000萬元的預付款可以轉為貸款。
根據補充協議,如果丹邦科技在6月30日前無法如期交付物業,需退還中正榮公司在7月31日前預付的2500萬元,並按主合同違約條款賠償3個月的租金,按日計算2500萬元。 如果在7月31日之前仍無法償還2500萬元或交付房屋,利息將自動轉換為3%的月息,每月5日前支付。
為了避免麻煩,新股東只需要履行貸款的違約義務,為此,新股東也於2024年8月向毛女士發出了“確認函”,確認了債權人的關係,但由於財務問題,相關利息至今仍未支付。
我們必須承認這筆錢,畢竟是真的,不管哪個**東方會承認,但新股東不願意把大樓給她(毛女士)。 謝先生說,沒有局,沒有欺詐,他們和顧根本不認識,也沒有所謂的“一房多租”。
無論是當時的房產租賃情況,還是《借款合同》中兩套擔保住宅的抵押狀況,毛女士都清楚。 提前告訴她,兩套房是不能抵押的,她說只需要寫合同,不需要實際辦理抵押手續。 “謝先生說。
既然她沒有把房子交給毛女士,她支付的2500萬去哪兒了?謝先生說,這些錢是用來支付公司的水電費、員工工資和一些應付款項的,“每一項都非常清楚。 我自己根本沒有使用這個賬戶,我沒有一分錢,也沒有挪用任何東西。 他說,調查已經對此進行了調查。
謝先生說,當時銀行查封了丹邦的所有賬戶,包括作為連帶擔保人的劉的個人賬戶,沒有賬戶賺錢,“只有我作為總經理的賬戶才能使用”。 說實話,我不想,但我不知道該用誰,普通員工更不合適。 對於上述內容的部分證據,謝總也表示,不方便展示,可以當場溝通。
律師宣告。 是經濟糾紛還是經濟犯罪?律師:目前相關證據不足。
2024年11月,毛女士將劉某、謝某某和丹邦科技三人告上法庭。 今年3月,她還以合同詐騙的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據毛女士介紹,5月,公安機關作出不予立案決定,毛女士申請復議複核,但原決定被公安機關維持。
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高階股權合夥人朱一聰表示,經濟犯罪與經濟糾紛的區分在實踐中一直存在爭議。 就本案而言,從丹邦科技公司出具的委託付款函中可以看出,其明確表述了該公司的賬戶已被法院長期凍結,被訴人在談判執行合同時並未刻意隱瞞該公司在經營中遇到困難的基本情況。 因此,被告人隱瞞真實經濟狀況的指控難以成立,犯罪嫌疑人以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為詐騙的前提條件存在瑕疵。
此外,朱亦聰認為,就具體借款事項而言,抵押物權利存在瑕疵並不構成刑事詐騙的充分條件。 將貸款作為刑事詐騙案件提交,需要更充分的證明條件。
另一方面,朱亦聰也指出,對於租賃合同,一房多租現象的民事判決數量較多。 此外,在實踐層面存在大量經濟糾紛,公安機關在處理此類糾紛案件時,以審慎的態度開展了全面調查,避免了對經濟糾紛的刑事干預。
為了避免此類案件的發生,朱一聰建議,合同中規定的條件越具體,提起刑事訴訟就越容易,包括要求對方註明抵押物的現狀、租賃物的現狀、借款人的現狀、 貸款的目的和限制。在刑事指控過程中,要進行充分的溝通,及時了解辦案單位思路的變化,更新證據,以便進行充分的討論和解釋。 此外,應提前預測被告可能的辯護,並應提前進行疏散和封鎖。 這樣,我們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背景。 被退市“電路板”專家“踢出局的董事長。
作為全球為數不多的掌握高階薄膜絕緣材料製造工藝的廠家之一,丹邦科技一直關注著與負面相關的新聞。
已終止一年多,並被監管部門罰款數千萬
據官方資料顯示,丹邦科技成立於2024年,2024年9月上市。 自上市以來,公司營收逐年攀公升,2024年創歷史新高,營收為52億元,歸母淨利潤9093萬。 此後,營收一路下滑,直到2024年營收斷崖式下跌至不足5000萬元,歸母淨利潤錄得虧損高達8億元。
同樣在2024年,丹邦科技前高管舉報公司董事長劉某偽造學歷,最終導致劉某的博士畢業證和學位證被中南大學收回。
2024年4月,由於公司2024年財報出具審計報告無法發表意見,加之歸母淨利潤為負、營收不足1億,公司“戴著星星的帽子”。 後來,由於2024年年報審計報告無法發表意見,2024年5月24日,公司公告深交所決定終止公司**上市。
退市直接導致劉曉波被免去董事長職務。 “謝先生說。 2024年6月,劉強東罷免董事長的提案獲得股東表決。
毛一直認為,劉曉波的免職只是名義上的。 當時,說實話,他被“踢出局”了,雙方發生了衝突,幾乎是大吵了一架。 為此,我還找了社群調解警察局。 “謝先生說。
退市後,丹邦科技的浩劫尚未結束。 今年11月,中國證監會深圳監管局對丹邦科技、劉、謝等人因違法行為誇大其2024年至2024年上半年的鉅額營業收入和利潤,處以罰款共計2090萬元,其中原董事長劉某被警告並罰款800萬元。 對高管謝先生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
目前仍在運營中,月產值幾十萬,外債4億多,有望推進重組
曾經輝煌的上市公司,如今卻陷入了泥潭。 12月14日,南渡灣金融學會記者走訪位於南山區科技北路的丹邦科技總部大樓。 當時是下午四點鐘,大樓裡一片寂靜。 繞著公園轉一圈,兩個入口各有保安,空地上停著幾輛車,正門正有一輛車進來。 海灣金融社記者從正門的警衛處獲悉,目前大樓裡只有幾個人在工作,謝先生也在這裡。 說到劉某,門衛沒有立即反應過來,然後說:“他沒有......很久以前。我離開這裡很久了。 ”
在12月18日與謝總的對話中,他也向萬彩社記者介紹了丹邦科技的現狀。 謝總表示,丹邦科技還在運營,但由於資金問題,大部分員工都被解雇了,現在只剩下不到100人了,東莞松山湖生產基地會有更多的人,有七八十人;總部大樓裡只剩下不到10個人。
公司現在面臨的問題是資金不足“,謝總表示,目前丹邦科技的生產線還在做電路板創收,但由於資金投入不足,人力不足,乙個月只能產值幾十萬。
其中,總部大樓不出租,宿舍樓已經出租,沒有產生新的收入。 “以前,球隊的解散是要付錢的,該用的都用了,現在工作的幾個人連去年的工資都沒領到,只能說我們在這裡待了一段時間。 公司還在經營,股東們也想留一些人在這裡維持經營,資金也正在逐步解決。 “謝先生說。
據謝總介紹,丹邦科技的外債主要來自幾家大行,共計4億多元,其他金融機構和個人的欠款很少,欠**商家的金額僅為2000多萬元。
談及未來的還款安排,謝總表示,還款只能在公司層面進行,畢竟不是個人貸款。 “公司的基本理念是重組。 現在有幾家公司在談,很難說能不能解決,但只是這些工作正在做。 “謝先生透露。
撰稿人:陳靜安,南渡灣金融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