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了,三十六歲,帶著七歲的兒子,恢復了單身女性的生活。
一
我和李麗是高中同學,兜了一大圈後,才發現對方是我最喜歡的人。
27歲那年,我們終於結婚了,兩年後,我們有了乙個兒子。
我是銀行職工,工資不高也不低; 李麗是公務員,不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突然有一天他辭職了,轉身去了一家律師事務所,從初級律師開始。
不管是公務員還是律師,李麗的工資都不如我,生意不好的時候,他甚至乙個月能拿到不到4000元的工資。
我沒什麼不喜歡的,畢竟這個人是我自己選的,再說了,李麗老老實實,也是在腳踏實地做事。我相信,以他的能力,他成為資深律師只是時間問題。
那時候,我們還擠在婚前買的70多平公尺的房子裡,孩子剛剛出生,但我們還是用全家的力量給李麗買了一輛大切諾基,目的就是為了養活他,方便更多的生意。
生意還沒迎來井噴,資深律師還迷霧重重,李麗卻先出軌了!
對方是剛畢業的女娃娃,習在他們律師事務所。
可能是他見世太少了,看到李麗年輕時開著好車,他突然覺得這個人肯定有不少錢,再加上李麗本來長得好看,言談舉止彬彬有禮,所以像飛蛾撲火一樣撲向他。
當我發現時,他們已經秘密工作了三年!
我不是乙個順從的女人,當然不能容忍和別人同乙個男人,所以我主動提出離婚。
離婚時,李麗假裝大方,把定金留給了我,房子留給了我,兒子留給了我,除了車子。
笑話! 他為什麼想要儲蓄和房子? 以他乙個月四五千的收入水平,還得談戀愛,面子,一年能攢多少錢? 這所房子本來就不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他也沒有理由要!
只不過對於平日一到家就不放下手裡,寶寶不停地尖叫的我兒子來說,這個時候還是選擇丟給我!
我的第一段婚姻就這樣結束了,9年的時間裡,我從單身女人變成了單身女人,但我的生活狀態卻徹底改變了。
第二
我沒有特別強烈的再婚慾望,我只想守護兒子,好好撫養他。
此外,我發現沒有男人的生活更令人興奮,尤其是在寒暑假期間。
兒子去了爺爺奶奶家,我再也不用每天下班後趕回家給男人做飯了; 相反,你可以放慢腳步,和小妹妹們一起逛街,或者去美容院治療**;
回家後,不用生氣滿地髒襪子、滿床髒衣服,洗澡時可以順便洗衣服,節省了不少時間;
我不必像狗一樣在廚房裡忙碌,當我看到乙個男人像菩薩一樣坐在沙發上時生氣;
週末想睡多久就睡多久,醒來後約朋友打個小麻將,一天過得開心;
帶兒子出去旅行,不會因為喜歡的地方不同而與任何人發生任何爭執。
說實話,這樣生活了一年半,我實在是太舒服了,也沒有絲毫再婚的念頭。
何苦? 如果你乙個人過著美好的生活,為什麼要找另乙個人,過上全職保姆的生活呢? 這並不是說我負擔不起養活我和我的兒子的費用。
我是這麼想的,但我的父母不這麼認為。
在他心目中,我是乙個離過孩子的女人,挺難的。
即使我說我過得好,他們也不會相信我,以為我在安慰他們,反過來勸我:“就算你現在過得好,老了怎麼辦? 當你老了,你甚至沒有乙個人可以傾訴! ”
他們也太樂觀了,有多少夫妻結婚十年二十年都無話可說,更何況是年老?
再說了,你老了還要和男人說話嗎? 玩遊戲、購物、旅行、看東西,生活不還在繼續嗎? 真的不好,看**還能發彈幕,看微博還能寫評論,不也是變相說話嗎? 人真的能被一句話窒息而死嗎?
爸爸媽媽還是不相信:“你太小了,你想得太好了。 如果你不相信,你必須聽我們的。 如果你不同意,你以後不會再回來了! ”
我笑不出來,哭不出來,只能勉強答應。 見我點頭,他們就開始到處請人把我介紹給人。
第三
離婚女人再婚的路可不容易,更何況我還有孩子,也算是頭等大難。
我的父母首先瞄準了比我大不了多少的男人。
當人們第一次聽說我在銀行工作時,他們還是有點興趣; 然後聽說我結過一次婚,興趣暴跌了一半,然後聽說我有兒子,興趣一下子就變零了;
但拒絕還是不錯的:“我還是想找乙個和我有同樣經歷的人。 ”
30多歲不好,把注意力轉向40多歲的男人。
這個年齡段的男人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和豐富的社會經驗,在這兩個有利條件下,他們的喜好顯然不是我的。
我年紀大了一點,我希望有人更年輕。 ”
閨蜜想起了離婚的表弟,編了個藉口叫我們出去吃飯,其實是相親。
我的表弟是一家整形外科醫院的醫生,今年45歲,事業有成。
我表弟一開始並不知道這是一次相親,他和我們聊得很開心。 當我去洗手間時,我的女朋友解釋了真相,並問我表弟對我的印象如何,他是否可以考慮一下。
表哥的臉色突然變了。
我看到你的朋友有點胖,他肯定不喜歡運動,但我喜歡運動,我幾乎每天都去健身房,我們根本沒有共同語言。 ”
慢慢修煉,如果帶她一起去,說不定她也會喜歡鍛鍊。 ”
人怎麼能這麼容易改變? 再說了,我是醫生,整天工作很忙,加班是家常便飯; 她又是銀行來的,她每天八點上班,五六點下班,我們都很忙,兩個人連家都照顧不了。 ”
她早早上班,但也早早下班,有時間照顧家庭。 ”
不,你知道我本來有乙個兒子,如果她是女兒,我還能想一想,但她也是兒子,兩個孩子以後就永遠相處不來了。 ”
如果你沒有嘗試過,你怎麼知道你的孩子相處得不好? ”
反正不行,“表哥著急,站起身走了出去:”姐姐,我實話實說。 我們倆都有孩子,成家之後,不可能同心同德,我們誰也不會偏袒自己的孩子,也不會虐待對方的孩子,但我們絕不會把他們當成自己的孩子。 另外,我想找乙個年輕的孩子,再生乙個女兒。 你的朋友肯定不能,她不想長大後再過另一種生活。 ”
你看,我找不到乙個40多歲的男人,就算是乙個40多歲的男人,也離婚生子了,也看不上我。
半年時間裡連續接吻了六次,都沒乙個頭緒,爸媽著急:“你只是在找個人一起生活,別太自高了。 ”
這是我的願景嗎? 我是選擇的物件,顯然對方的眼光很高!
真的不好,看看老的。 這難道不是說30多歲的男人在找20多歲的女孩,40多歲的男人在找20多歲的女孩,50多歲的男人在找30多歲的女人嗎? 再試一次,不要氣餒! ”
第四
在貨架上抓鴨子,我被推入了50歲男人的市場,等待被選中。
一開始,我還是有點自信的:30多歲、40多歲看不起我,但50多歲應該能應付得了吧?
不久,我和乙個58歲的男人相親了。
我58歲的老公,只比我小10歲,比我大將近20歲,是國有企業的中層幹部,喪偶,育有一子剛入職。
也許是怕被拒絕,介紹人沒有向他詳細介紹我的真實情況。
那天我打扮了一番,去鍛鍊了乙個月,瘦了一些,精力也更充沛了。
坐下後,我挺直了脊背,雙手輕輕放在桌子上,臉上掛著笑容,像個淑女的風範。
男人的臉上,依舊是嚴肅的,終於露出了笑容。
你今年多大了? ”
現在是 39 歲,很快就會是 40 歲。 ”
好吧,它仍然沒有那麼老。 聽說你在銀行上班,工作還是穩定的吧? ”
穩定,每天8到5,你呢? 你現在工作得怎麼樣? ”
先不要打聽我,我先聽聽你。 你有孩子嗎? ”
是的,我今年11歲,即將開始上初中。 ”
你這麼年輕嗎? 那是上大學前幾年。 ”
是的,我聽說你的孩子已經在工作了? ”
是的,在上海工作,我每個月有2萬多塊錢。 但是,您的孩子太小了,無法擁有共同語言。 當談到他的兒子時,男人非常自豪:“對了,你好嗎? ”
井? 身體? 我的身體真好! 但他這話是什麼意思呢?
我看你身體很好,你有沒有考慮過再要乙個孩子? ”
wtf?不可能是另乙個孩子和他在一起,對吧?
對我來說,生乙個孩子就足夠了,不用考慮重生。 ”
可惜,可惜。 男人搖了搖頭,之後我們無言以對,尷尬地結束了相親。
後來聽說介紹人找到我,大力抱怨:“你怎麼不能再要乙個孩子? 只要你同意轉生,就完成了! ”
是嗎? 對方有沒有明確表示,只要我同意再要乙個孩子,我們就可以結婚了? ”
唉,不是的“,介紹人哈哈說:”你和他再生乙個孩子,然後放棄你兒子的撫養權,交給他父親。 ”
男人的算盤叮叮噹噹。 我覺得兒子太小了,要是娶了我,就得幫我養兒子,實在不划算。
不過,他確實看中了我胖乎乎的身材,覺得生孩子很容易,如果我答應不生兒子,和他生女兒,事情就不一樣了。
男人還說,他看到你身體很好,以後他有什麼病,你應該可以照顧他。 ”
唷! 我不是在找男人,我是在為自己找爸爸!
五
一年來,我交往了十幾次,每個月都會遇到不同的男人,從30多歲,到40多歲,再到50多歲,可以說幾乎所有**年齡的男人都被我抓住了。
但事與願違,我還是沒有遇到合適的人。
我的父母似乎完全震驚了,他們看著我只是嘆了口氣,但他們不再催促我。
我很高興感到輕鬆自在。
說實話,對於我這樣的離婚女人來說,再婚的時候,孩子絕對是首要考慮因素,對方能不能接受我有孩子,我能不能接受孩子,有了這兩個條件,就有說話的可能,但往往很難找到這樣的人;
其次,我可能已經有點害怕結婚了,害怕再次遇到渣男,害怕再次受到傷害。 那樣的話,要付出的代價會更大,人老了,會遭受更大的傷害。 我不一定買得起。
還有,正如我表哥曾經說過的,如果對方也是有孩子的人,我不敢保證自己在這樣的婚姻中能保持絕對的客觀和公正。 善待自己的孩子,對方會不滿意;善待對方的孩子,覺得自己的孩子被冤枉了。 兩難。
與其這樣,不如乙個人生活,冷靜地選擇一種讓你舒服的方式過上好日子,這不是一種樂趣。
在我看來,在現代社會,婚姻不再是僵化的產物,這並不是一件壞事,因為無論選擇不結婚,每個人的態度和立場都更對自己和他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