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歷史上有一種普遍的觀點,即明清社會對歐洲產品是排斥和破壞的。
乾隆皇帝在給英國國王喬治三世的一封信中的言論支援了這一觀點,學者們一再引用這句話來說明當時中國社會對歐洲商品的態度。 這種對歐洲商品的拒絕通常歸因於明清社會的文化觀念和自給自足的經濟模式。
然而,這種觀點可能忽略了乙個微妙的細節:歐洲消費者在中國。 作為歐洲產品的直接使用者,這些消費者的態度和動機也值得更多關注。
畢竟,在鴉片戰爭之前,中國社會只是處於歐洲產品消費的初級階段。 要充分了解明清社會對歐洲產品的態度,就必須對這些早期消費者及其對歐洲產品的動機有深刻的了解。
初次接觸歐洲商品時,是否具備吸引中國人的品質?
也許中國社會本身就有接受歐洲商品的文化和消費基礎?明清時期,歐洲商品的奢華風格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在消費物件方面,上層階級更喜歡那些新穎而巧妙的物品。
在《長物紀事》中,“氣”和“巧”成為早期中國精英在欣賞物品時經常使用的重要詞彙。 這種“物語”反映了當時上流社會的崇拜和消費特徵,也凸顯了他們對新奇和精緻商品的追求。
明朝末年,一些上流社會的人在第一次接觸歐洲商品時,就被其精緻的本質所吸引。 歐洲商品在引入之初就受到一些上層階級的青睞,這從當時歐洲傳教士在中國的所見所聞可以看出。
例如,利瑪竇的《中國筆記》記載,2024年,兩廣總督陳銳對一種無需觸控即可報時的時鐘表現出特別的興趣。
他說:“請你馬上去見羅明健,不管他病得有多重。 陳銳對這個“新奇”非常滿意,甚至批准了羅明建在廣州建房和教堂的請求。
然而,陳銳隨後因與張居正的關係被免職,羅明健失去了保護,不得不返回澳門。
之後,肇慶知府王攀邀請羅明堅一前一去,和利瑪竇一起去了。 在王攀指定的建造教堂的地點,羅明堅展示了歐洲商品,包括將贈送給前總督的玻璃稜鏡。
當人們看到玻璃製品時,他們感到驚訝,然後他們驚奇地看著聖母雕像。 那些仔細看玻璃的人都說不出話來,只能站在那裡。
尤其是陪同首領的**,越是佩服,越是激起人們的好奇心。 可以看出,歐洲玻璃稜鏡和肖像的獨創性引起了中國**和公眾的濃厚興趣。
如果說明末一些上層階級對歐洲商品的追求,代表了歐洲商品在中國上層階級崛起的開始,那麼在清朝,皇帝對歐洲商品的追求和使用,才是歐洲商品消費背後的主要驅動力。
一些人認為,清朝學者在塑造時尚方面發揮了關鍵作用。 與明朝末期相比,它們的重要性已經大大減弱,宮廷已成為時尚界的主導力量。
清廷對歐洲商品的消費和追求在兩個方面尤為明顯:一是清廷成為歐洲商品消費的權威集團,在歐洲商品消費中起到了模範和引領作用,上流社會在消費歐洲商品時模仿朝廷。
研究人員指出,乾隆時期,江南社會的精英家庭盛行模仿宮廷放置自擊鈴鐺和佩戴手錶。
此外,在康永謙時期,皇帝們經常獎勵歐洲商品,還收集歐洲商品作為貢品,發布消費資訊,促進上層階級對歐洲商品的消費。
其次,清朝宮廷在歐洲商品的生產中也起到了示範和引領作用,民間模仿宮廷製造歐洲商品,宮廷影響了中國社會歐洲商品的生產。
例如,康熙時期,民間模仿宮廷製作玻璃鼻煙壺,在雍正時期,廣州太平門外的長壽庵模仿製造黃色琺琅鼻煙壺,由廣東商人運往北京出售。
乾隆時期,辦公室的工匠偷材燒玻璃燈**。 宮廷生產的歐洲商品成為市場上模仿的物件,宮廷的影響促進了歐洲商品在中國社會的生產和消費,為歐洲商品的消費奠定了基礎。
康永謙追求歐洲商品的乙個重要原因就是這些商品的奇特性質。 康永謙關於歐洲商品的詩歌,常常用“怪異”、“巧思”等詞語來形容,而在清代,皇帝對歐洲商品的吸引力促使上層階級消費,同時也增加了越來越多的人對歐洲商品的興趣。
總的來說,明清時期上層階級對歐洲商品的消費和傳播,是由崇尚奇巧消費的文化推動的。 儘管歐洲商品的媚俗性質是吸引上層階級的重要因素,但它並不是唯一的因素。
這些商品一旦進入文化體系,就超越了單純的物質本身,成為具有文化和社會意義的象徵。
因此,這些商品的消費不僅因其實用價值,而且反映了一種社會規範和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