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時候,除了結算工資,別忘了收這3筆錢,如果你不說公司不給,趕緊去看看吧。
在合同期限屆滿前,公司主動解除合同提供補償《勞動法》規定,“勞動者和企業在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均受勞動法保護。 ”
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重大過失,企業主動解除合同的,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
用人單位自願辭退勞動者,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遣散費應根據雇員的服務年限計算。
每整年向工人支付乙個月的工資。 超過六個月但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半個月工資的遣散費應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下。
無論是無故解雇還是依法解雇,用人單位都應給予勞動者一定數額的補償。
合同期滿後,公司單方面不續簽合同提供補償入職時,公司會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可能為1年、3年,甚至更長,大部分合同都會提到“合同期滿後雙方無爭議,合同自動續簽x年”的條款。 ”
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合同到期後,公司會選擇與員工續約。
職場很多人會認為合同期滿後,雙方的合同關係是自由的,所以公司解雇自己是正常的,所以他們經常選擇聚在一起散去,拿著工資離開。
但事實上,即使合同到期,只要員工沒有任何異常違法行為,如果公司單方面不想與員工續約,就是“解雇行為”,除了支付工資外,還必須對員工進行補償。
企業存在違規管理規定自願解除合同的員工可以獲得補償那麼,如果員工自願辭職,他能得到補償嗎?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有乙個前提:企業存在違規管理規定。
在這種情況下,員工主動提出辭職,也可以獲得一些補償。 職場很多人想必都聽說過一些“霸王條款”,比如強制繳費、無底薪制等。
比如某公司做公益,卻是強制性要求,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200元,很多員工看到後不敢發聲。
於是,部分員工選擇辭職,向公司索要賠償無果,申請勞動仲裁,獲得勞動局的支援,成功維權。
《公益捐贈法》有規定:企業員工有權決定是否捐贈、捐贈或捐贈,以及捐贈或捐贈的金額,員工應自行處置擬捐贈的財產,企業不能直接從員工工資中扣除相關資金。
企業不通知員工就直接扣除勞動所得是違法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員工提出辭職,可以獲得一定數額的補償。
那麼你一般能得到多少補償呢?
計算報酬的一般方法是根據服務年限,工作一年可以得到1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如果你工作2年,你可以得到2個月的工資補償,以此類推
工作時間少於6個月,可領取半個月補償工作滿6個月不滿1年的,可按服務1年計算,領取1個月工資補償。
因此,在離職時,每個人都要學會判斷,必須獲得賠償,這樣才能合法地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