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持續推進智慧型化資訊化監管,著力提高監管效率。 這是一件好事,但筆者明白,在智慧監管越來越普及的時候有些人認為,有了智慧型的監督,他們可以高枕無憂甚至將監控視為日常工作沒有上赴一線、查明事實、防範風險的責任感結果,他們被一些非法企業人員欺騙,事故發生後,他們震驚地意識到“沒想到會是這樣”,“根本沒想到”。
智慧監管有效改變了傳統的“人與人”監管模式,彌補了基層監管力量不足的不足,但不可否認的是,由於發展階段和技術水平的制約,智慧監管仍處於初步探索階段。 一些地方行業擁有強大的智慧監管大資料和雲計算能力,而一些地方行業甚至只有“一流監控”等主要功能。 例如,在重大危險區監管中,某城市建設了重大危險區監測平台,但由於缺乏技術力量,該平台只能實現對關鍵部位的實時監測,至於資料填寫和危險預警,仍需人工操作。 因此依靠單一手段達到全方位防範化解風險隱患的效果,顯然是不切實際的。
在實踐中,資料是智慧監管的基礎,那些用於採集和分析資料的裝置和平台也會出現錯誤和故障。 如果主管對所監管的行業或相關企業不夠熟悉,對裝置和平台的效能就沒有很好的把握一方面很難發現錯誤和故障,另一方面也很難發現隱藏在海量資料背後的風險和隱患。
更有甚者,一些企業本著“有政策、有對策”的態度,在其中耍花樣。 去年,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貴州局在貴州水城礦業有限公司那羅寨煤礦進行檢查時發現,有監察員擔心瓦斯濃度飆公升後超標被處罰人為關閉安全監控系統接地開關的電源開關,造成整個礦井感測器斷開。
一些企業雖然維持著監控的正常執行,但卻抓住了監控畫面有限的侷限性,在監控前通過調整攝像頭角度進行欺騙,導致出現“**作用內,**汙垢外”現象。 近日,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公布了5起涉及自動監測造假的典型案例,為確保廢氣自動監測資料達標,福建省環境工程公司試圖隱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氧含量等監測因素的斜率值, 導致相關資料失真。
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在這個大是非問題上,決不能有絲毫鬆懈、馬虎。 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需要人防、技術防衛、實物防衛三位一體關鍵作用是人防,這是各級主管的責任感。 只有在工作中保持“敬業、專注、關愛”,以“永遠放心”的責任感抓好責任措施的落實,才能為各行各業築起堅實的安全屏障。
作者:南希 **中國應急管理報 12月16日第三版 原標題:《沒有智慧的監管可以代替責任感》 責任編輯:范曉麗 編輯:史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