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UV分析儀校準的簡要介紹:
1.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利用物質在紫外光源照射下發出的螢光對物質進行觀察、分析、拍照的各種紫外分析儀的校準。
2. 引用文獻
本規範中引用了以下文件:
JJG 879 紫外輻射照度計
GB T 19258 紫外線殺菌燈。
QB T2989紫外高壓汞燈紫外輻照度及電引數測量方法。
如果參考文獻註明了日期,則只有註明日期的版本適用於本規範;未註明日期的參考文件(包括所有變更通知單)的最新版本適用於此規範。
3. 術語
3.1 螢光。
冷發光的光致發光現象。 由相同多重度的狀態之間的輻射躍遷產生的光。 當光停止發光時,發光消失。
第4章 概述
紫外分析儀是利用紫外光源發射並濾除殘餘可見光後的紫外線輻射,均勻照射待分析螢光樣品的儀器。 根據觀察螢光的方法不同,紫外分析儀分為反射型和透射型。 反射紫外分析儀常用的波長有254nm和365nm,適用於各種不透明材料的螢光檢測和分析透射紫外分析儀通常使用280nm和320nm的輻射,適用於DNA和RNA電泳凝膠等透明樣品的觀察和拍攝。 紫外分析儀由紫外光源、濾光片和手術台組成。 圖1是UV分析儀的結構圖。
5.計量特性
紫外分析儀的計量特性包括:峰值波長示值誤差、紫外輻照度,各項指標見表1
6. 校準條件
6.1 環境條件。
校準室溫為(23°5),相對濕度為85%,儀器應放置在黑暗的房間或陰涼處使用,附近無強振動源。
6.2、校準裝置及配套裝置。
光譜儀的工作波長範圍為250380nm,波長指示的最大允許誤差為10 nm。
6.2.2.紫外線輻照度計。
紫外輻照度計的效能指標是指JJG879中二次紫外輻照度計以上要求;紫外輻照度膨脹的不確定度不大於urel=15%(k=2)。
6.2.3 把尺子。
最小分度值:1mm。
就是這樣UV分析儀校準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