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程式設計電子安全相關系統的電氣電子功能安全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1 範圍
1.1 GB T 20438 包含執行安全功能時要考慮的電氣、電子和可程式設計電子系統。 GB T 20438的主要目標之一是促進各應用領域技術委員會制定應用國家標準。 這考慮了所有與應用相關的因素,因此滿足了應用領域的需求。 GB T 20438的另乙個目的是使電氣和電子可程式設計電子系統能夠在沒有應用領域國家標準的情況下發展。
1.2 GB T 20438 除其他外:
a) 適用於包括乙個或多個電氣、電子和可程式設計電子裝置的安全相關系統。
注1:對於簡單的E e PE安全相關系統,GB T 20438中規定的一些要求是不必要的,可以省略(見4)。2 和 GB T 204382006-3 中的第 4 號4.4. 簡單 e e pe 中安全相關系統的定義)。
注2:雖然人也是安全相關系統的一部分(見GB T 20438。2006-3 中的第 4 號4.1),但GB T 20438沒有詳細考慮E e PE
安全相關系統設計中的人為因素。
b) 包含因 E PE 安全相關系統執行的安全功能故障而可能引起的危險,應將其與 E E PE 裝置本身產生的危險(例如觸電等)區分開來。
c) 在以下情況下,不包括在e-e pe系統中:
提供必要風險緩解能力的單一 E-E PE 系統; 此外。
對E PE系統安全完整性的要求低於規定的安全完整性等級1(GB T 20438規定的最低安全完整性等級)。
d) 故障將對人類或環境安全產生影響的安全相關系統;然而,失敗的後果也將產生嚴重的經濟影響。 從這個角度來看,GB T 20438 還涵蓋了用於保護裝置和產品的 E e PE 系統。
e) 考慮電子競技安全相關系統、其他技術安全相關系統和外部風險緩解設施,以便能夠系統地、基於風險地確定電子競技安全相關系統的安全規格。
f) 以整體安全生命週期模型為技術框架,系統地討論了確保e-PE安全相關系統功能安全所需的活動。
注3:如有必要,整個安全生命週期的初始階段還可能包括其他技術安全相關系統和外部風險緩解設施,以便能夠系統地和基於風險的方式制定e-e PE安全相關系統的要求。
注4:雖然為安全相關系統提出了總體安全生命週期,但也為考慮任何安全相關系統提供了乙個技術框架,無論此類安全相關系統使用何種技術(例如機械、液壓或氣動)。
g) 沒有為每個領域的應用指定安全完整性等級(這是基於該領域應用的詳細資訊和知識),這是由負責為每個應用領域制定標準的技術委員會在相應的標準中規定的。
h) 對所有應用領域安全相關系統的一般要求,沒有標準。
i) 不包括預防措施,以防止未經批准的人員損壞e-PE安全相關系統和/或對e-PE安全相關系統的安全功能產生不利影響。
1.3 本部分為一般要求,適用於GB T 20438的所有部分。 GB T20438 的其他部分涉及更具體的問題:
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對安全相關系統(硬體和軟體)提出了額外的具體要求;
第4部分規定了GB T 20438中使用的術語的定義和縮寫;
第 5 部分通過示例提供了在應用第 1 部分時如何確定安全完整性等級的指導;
第 6 部分給出了應用第 2 部分和第 3 部分的指南;
第 7 部分包括技術和措施的概述。
1.4 gb/t 20438.1、gb/t 20438.2、gb/t 20438.3、gb/t 20438.4 是基本安全標準,儘管它們不適用於簡單的 E PE 安全相關系統(參見 GB T 20438。2006-3 中的第 4 號4.4),但是,作為基本安全標準,技術委員會可以在IEC指南104和ISO IEC指南51的指導下,在制定相關標準時使用。每個技術委員會都有責任在其制定的標準中使用基本標準。 同時,GB T20438也是乙個單機標準。
1.5 圖1說明了GB T 20438的一般框架,並闡明了該部分在實現EE PE中安全相關系統功能安全方面的作用。
圖1 GB T 20438總體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