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為什麼要強調這一點?因為最近網際網絡上有很多關於狗的討論。
成都曾發生過一起惡犬咬傷兒童的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許多類似案件也被放出。
為了防止這種情況再次發生,到處都對流浪狗和未拴繩的狗進行了嚴格的管理。
狗的混亂需要管理。 但也有人對此感到不滿,他們認為這對狗狗不公平、殘忍,甚至對受害者和家長進行無理的指責和攻擊。
例如,《人民**》發表文章指出,遛狗不拴狗是違法的,這符合我國《動物防疫法》的規定。 如果將狗帶出家門,應佩戴狗牌,並按照規定採取拴狗繩等措施,如果不這樣做,則屬於違法行為。
我認為人們**說的很有道理。 但有乙個人對這篇文章吐槽,一位自稱“中國小動物保護志願者”的上海網民。
在《人物》發表文章的那天,他發了很多可愛的小狗**,似乎想表達他對狗狗的愛和同情。 但是他說的話讓我很不舒服。 他說,遺棄狗狗應該是違法的,流浪狗也沒有招惹過任何人,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它們呢?他還說,被咬的孩子發生了什麼事父母在**?為什麼要讓狗背著這個黑鍋?
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這是不合適的。 那些被咬的孩子和他們的父母,他們已經遭受了很大的傷害和痛苦,需要同情和照顧,而不是被如此無情地質疑和指責。 他在網上發表這樣的言論,充滿了冷漠和敵意,非常不文明和不禮貌。
除此之外,這裡還有人與狗的關係問題和社會秩序問題。
我國現在致力於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和能力。 人與狗的關係在國外有很多成熟的經驗和實踐。 我能理解有些人愛狗、愛狗,但這不能成為忽視和傷害那些被狗咬過的人,尤其是無辜的孩子的理由。 對於那些被狗咬過的孩子和他們的父母來說,這種態度是不尊重和沒有教育的。
第二,我想說的是,以人為本是乙個基本原則。 我們應該以人們的興趣和需求為出發點,而不是以自己的喜好和情緒為標準。 我愛狗,不代表我可以以狗為導向,我愛豬,不代表我可以以豬為導向,我愛貓,不意味著我可以以貓為導向。
動物和人類之間有本質的區別。 有人說生命都是平等的,他們以為這樣說是為了尊重動物,其實是為了貶低人類,改善動物。
我們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至上是重要的指導思想。 這個想法應該指導我們的行動和決定。 以人為本不是以狗為導向。
我這麼說,可能有些人不同意,我們可以友好討論,但請不要在我的節目下發表粗魯的言論。
第三,我想說的是,我們不得不承認,我們國家有很多狗的問題。 狗咬傷是乙個影響人們安全和健康的嚴重問題。 狗的問題其實就是人的問題,比如有些人養的狗狗很兇猛,但是他們不給它們牽繩,讓它們隨意在街上跑來跑去,遇到孩子就咬孩子。 有些人覺得他們的狗很溫順,不咬人,但這是因為狗與主人很親近,但它們可能對他人懷有敵意。
第四,我想說的是,這是人的問題,不是狗的問題,所以在解決人的問題的同時,我們也要解決狗的問題,包括流浪狗的問題。
流浪狗問題是乙個社會管理問題,現在各地都在積極採取措施處理狗的問題。
但無論如何,像上海這樣的網友,對孩子的困境缺乏同情心,對受害者家屬發表不尊重的言論,我覺得是不對的,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