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際合作中心助理研究員徐曉芳
今年是“一帶一路”倡議提出十週年。 隨著“一帶一路”倡議轉向高質量發展,“一帶一路”債務也應向更可持續的目標轉變。 未來,在“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發展目標下,中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應繼續豐富多元融資方式,創新融資還款安排,探索多元化債務分類治理機制,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近年來,中國積極推動“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發展,以開放心態參與國際債務治理,全力提公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發展能力。
然而,“一帶一路”債務的可持續發展在專案特點方面面臨諸多挑戰,內外部,基礎設施專案對經濟的外部性意味著相應的收益難以量化和匹配債務成本的久長,在全球經濟下行的背景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增長勢頭有所下降, 而以美元為中心的全球貨幣體系波動,對“一帶一路”債務造成外部衝擊。本文就“一帶一路”債務的處理提出了幾個觀點,分析了中國在“一帶一路”債務發展中的作用,並對下一步推動“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發展提出了一些建議。
如何正確理解“一帶一路”債務
*債務對經濟的影響一直是經濟領域熱議的問題。 長期以來,關於債務對經濟增長影響的理論研究,有三種具有代表性的觀點,即新古典主義的債務“有害理論”、基於李嘉圖等價命題的債務“無影響理論”和凱恩斯主義的債務“有益理論”。
在現實世界中,上述三種理論情況都可能發生,一些西方**和學者往往把握個別現象,給“一帶一路”債務貼上“債務陷阱”的標籤。 如何正確認識“一帶一路”債務,正確應對債務面臨的客觀挑戰,是推動“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性的關鍵之一是產生有效投資的能力
“一帶一路”倡議的發展勢頭源於共建國經濟發展的迫切需求,在此基礎上,“一帶一路”倡議強調通過供給的階段性飛躍,為東道國經濟發展奠定基礎,擴大機遇。 對於許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來說,基礎設施的落後極大地制約了國民經濟的發展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合作深化,提高基礎設施水平已成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首要訴求。
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已成為“一帶一路”倡議的先行領域,旨在通過增加基礎設施供給和擴大互聯互通效應,為區域規模經濟奠定良好基礎。 賈俊學、郭慶旺等學者通過構建兩個部門內生增長的迭代模型,研究了財政政策變化對長期經濟增長和債務規模的影響。
研究表明,當為基礎設施投資和建設而發行公共債務時,它可以促進長期經濟增長並改善財務業績。 因此,當“一帶一路”建設專案在共建國家形成有效投資,促進區域城鎮化和工業化時,債務可持續性也是可能的。
然而,基礎設施建設的正外部性難以通過市場機制內部化。 基礎設施建設週期長、投資大,其對經濟的正外部性難以通過市場機制實現風險與收益的有效匹配。
一般而言,基礎設施正外部性的時間滯後於償債義務的有效時間,而正外部性的時期往往超過還款安排的期限,使得基礎設施建設對經濟的貢獻不能充分轉化為專案效益,從而使得基礎設施的長期溢位效應與償債安排之間存在矛盾。
目前,鑑於基礎設施的風險收益特點,可以通過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等工具實現底層資產的轉移,以改變專案收益週期,但發行REITs的門檻仍然排除了大量的基礎設施,因此仍需要創新更多的市場工具, 增加公共投資和協調機制,以解決基礎設施本身的問題。
“一帶一路”債務可持續性的另乙個關鍵是償還債務的能力
債務危機中最大的風險不是債務本身,而是償還債務的能力。 當償還債務的能力高於債務規模時,即使債務規模處於較高水平,也可以避免債務違約的發生。 從財政政策可持續性的角度來看,有學者指出,債務可持續性是償還自身債務的能力。
一些學者將新債券的發行和償還納入了債務可持續性的背景下。 也有學者從資產的角度來定義債務償還能力,即從總資產和總負債的角度,或者從資產和債務的結構匹配的角度,分析資產所承擔的債務覆蓋率,進而評估債務風險。 支援債務對經濟具有促進作用觀點的學者大多強調保持合理的債務水平對經濟發展的重要性,並關注債務的“門檻效應”。 許多學者認為,債務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倒U型”非線性關係。
然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歷史債務對“一帶一路”專案產生的新債務構成了挑戰。 許多“一帶一路”沿線國家都是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歷來大量借款來自西方市場和機構。
根據世界銀行國際債務資料庫,截至2024年底,82個低收入和中低收入國家的商業和多邊債權人是公共外債的主要債權人,約佔74%。 此外,根據世界銀行2024年的估計,未來7年,西方商業債權人和多邊機構將收到來自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國家的6296億美元債權,佔其償債總額的67%,是相關國家償債壓力的主要來源。
有效的債務管理對“一帶一路”債務的可持續性至關重要
債務事前、事前和事後管理的有效性對於債務可持續性非常重要。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O**)和世界銀行(WB)主要通過債務可持續性評估和分析,為低收入國家審慎的借貸戰略奠定了基礎。 對於未獲得債務減免的國家,國際海事組織使用債務可持續性分析框架來監測各國的債務指標並評估其獲得債務減免的資格。
國際開發協會(IDA)和非洲開發銀行(ADB)等多邊和區域金融機構也採用這種方法來分配無償援助資金。 在處理債務違約時,將壞賬損失分攤多年的能力對於避免債務危機非常重要,而債務危機又取決於兩個因素:債務是以本國貨幣計價還是以其他當局控制的其他貨幣計價,以及各方能否與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調,以達成更好的管理或重組協議。
債務危機的發生往往是因為政策制定者沒有做出正確的決定,也因為債務合併導致了不可接受的負面政治後果和溢位效應。 目前,巴黎俱樂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二十國集團等債務協調機制已形成國際社會較為流行的債務處理規則和方法。
然而,國際社會主流的債務可持續性分析框架存在一定的缺陷,由於缺乏協調機制或大國在處理債務違約時受到貨幣政策衝擊,債務問題難以分散。
一方面,從債務可持續性分析框架的角度來看,設定者的假設具有一定的主觀色彩,對指標的計算影響較大,缺乏對新增債務積極影響的考慮。
另一方面,參與主權債務協調的各利益相關方存在異質性,立場分歧導致難以就協調規則和實踐達成共識此外,全球債務以美元等主要貨幣入賬和結算,導致債務國政策制定者缺乏政策靈活性,尤其是在美國貨幣政策溢位效應的情況下,強勢美元週期使債務國更難通過市場分散當前債務風險。
文章**丨《清華金融評論》2024年11月第120期
本文由周明義編輯
責任編輯丨丁凱燕.
校對丨藍寅帆.
初審丨徐蘭英.
終審丨張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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