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7歲,出生在農村,從小到大,一直沒有被爺爺奶奶和父母當回事。
在他們眼裡,能養活我,長大,是莫大的福氣,當然這種現象在我們村里很常見。
我們村里的小姐妹大多是初中畢業後就外出打工,如果不是因為需要讀書寫字,她們的父母可能連我們讀初中都不想。
但我是個例外,我以全鄉最高分的初中畢業,引起了縣重點中學領導的注意,他們專程到我家做工,答應我高中三年不用交任何學費雜費, 還給我生活補貼,父母勉強答應了。
但是,當我看到其他小姐妹們外出打工並開始給家人寄錢時,她們不止一次地感嘆我不應該被允許繼續接受教育。
高中三年,我努力學習和習,考上了985,學校送來喜訊,鄉里敲鑼鼓慶祝,縣鄉送來慰問金,為我申請助學貸款。
大學四年,我打工讀書,我沒有向他們要過一分錢,我自己還了學生貸款,所以他們什麼也沒說,但每次我回家過年,他們都會長大後說:我們家養活你不容易, 你必須心存感激。
大學畢業後,我留在省城工作,剛上班時,月薪只有5000元,乙個月寄回3000,只剩下2000,讓他們臉上露出了一絲笑容。
我和同學合租一間小房子,恨不得把每一分錢分成兩半,從來不願意買化妝品,衣服也不超過100元。
但我已經很滿足了,我覺得我的未來比那些工作和結婚的姐妹們更強大。
大學畢業那年,哥哥結婚了,我當時攢了6000塊錢用於勤工儉學,全部都給了媽媽,可是媽媽說隔壁的大紅,哥哥結婚的時候一次性給了5萬塊錢。
我剛大學畢業,這都是我的錢,我的父母和哥哥有一種讀書虧本的感覺,工作幾年也不知道攢了多少錢,也沒我為這本書工作那麼多錢。
我只努力工作,想賺點錢,下班後打了兩份工,不僅每個月寄回家3000,手裡還攢了點錢,過年回家見父母,他們會有點感嘆,忍受那句讀書有什麼用。
上週是媽媽的生日,我早早地給她準備了乙份禮物——乙個30多克的金手鐲,花了我近2萬元,這是我半年的兼職收入。
回家那天,親戚也來了,我送給媽媽乙個手鐲,她開心地在公共場合戴著,大家都稱讚她養育了乙個孝順的女兒,我的心裡也暖暖的。
可是嫂子不高興,花了200塊錢給我媽買了一件衣服,我比了一下,她仰著臉坐著,看到大家都在評論這個金手鐲,她終於忍不住開口了:我結婚的時候沒給我買金手鐲!
聽到這話,大家都傻眼了,場面一時尷尬,大家都不知道該說什麼,媽媽連忙指著我送的金手鐲對她說:傻小子,以後這些就是你的了。
眾人聽了,連忙答應道:是啊,是啊,是啊,公婆家的東西以後就歸你所有了。
嫂子聽了這話笑了,我愣了愣:原來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勞的,這房子裡的一切都與我無關,雖然我沒有結婚,但我已經注定是局外人了。
想到這裡,我看著身上的劣質衣服,幾年前買的鞋子,破舊的包包,忽然明白了,為了得到他們的那點笑容,我拼命地把自己關起來,為什麼?
難道我不應該先照顧好自己嗎? 我一味地忽視自己,謙卑地取悅我的家人,我得到的只是忽視,那我為什麼不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呢?
透過這個金手鐲,我明白了,卑微的愛永遠換不來尊重和認可,只有讓自己堅強,好好生活,才是你應該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