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力!市場主體登記和身份驗證有新的變化!!
為進一步落實《登記管理條例》關於實名核驗的要求,完善實名制核驗規則,防範冒充登記風險,保護公眾合法權益,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作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版註冊及身份驗證系統將啟動,原有的“註冊及身份驗證APP”和“穗標”公民雲“一視窗”應用將停止使用
實名認證方式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備案等服務時,應當通過實名制系統,採用人臉識別等方式進行實名認證。 方法如下:
第一種是通過線下視窗申請註冊業務
1.自然人實名認證
1)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居住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等自然人申請登記業務的,可使用“隋標”公民雲“登記及身份驗證(上海)”應用**進行實名認證, 具體操作請參考。
當事人因特殊原因無法通過實名制核驗其身份資訊的,可以持身份證件到現場辦理,或者提交經依法公證委託他人代辦的檔案,公證檔案應當註明委託人、受託人的相關身份資訊, 並註明擬辦理的登記業務的具體內容。
(二)持外國(地區)護照、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澳門(永久)居民身份證的自然人申請外商投資經營實體登記時,按照登記要求執行投資者身份認證材料提交材料。
2.非自然人實名認證
1)具有營業執照的經營實體。
持有營業執照的經營主體以股東或投資人身份辦理登記業務時,應當通過核驗電子營業執照的方式驗證經營主體身份,具體操作詳見《登記身份認證系統使用指南(經營主體)》。
(二)社會組織、事業單位和其他單位由其法定代表人對自然人進行實名認證,核驗方式詳見自然人實名認證內容。
(三)外國(地區)投資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台灣投資者的資格證明材料按照登記提交材料要求執行。
第二種:通過“上海企業註冊**”網上註冊業務
通過“上海企業註冊**”線上服務平台,在以全網辦公形式辦理註冊業務時,如按系統提示完成電子簽名,即視為已完成實名認證,具體操作詳見詳情。
業務處理有效期自然人使用“隋競”公民雲“註冊及身份驗證(上海)”應用程式,或非自然人使用電子營業執照小程式通過線下視窗完成實名認證並申請註冊業務的,業務辦理有效期為驗證通過後20個日曆日請在有效期內申請相關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