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條件。
1.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的提供者應當是依法設立的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
2.有適合開展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活動的場所、資金、裝置及相關專業人員;
3.有健全的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管理制度;
4.具有完善的資訊保安管理責任體系和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申請材料。
1.《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影印件(新企業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名稱預審批通知及相關材料);
3.*與網域名稱註冊相關的證書或證明檔案;
4.*色譜柱設定說明;
5.* 相關管理制度及執行說明,備份和審查歷史發布資訊;
6.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瀏覽**軟體、硬體和人員配置說明的所有資訊;
7.健全網路和資訊保安措施,包括一流的安全措施、資訊保安和保密管理制度、使用者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8.管理體系宣告,確保資訊的真實性;
9.完善處方資訊共享核查管理制度及實施情況說明(僅適用於提供有償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
10.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瀏覽**軟體、硬體和人員配置說明的所有資訊;
三、申請流程。
1.登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官網,進入“線上服務”欄目,點選“**申請”進入“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資質證書申請表”頁面,按要求填寫申請表,並上傳相關材料。
2.確認申請無誤後,系統會自動生成申請號,您的申請資訊已進入審批流程。
3.提交申請後3-5個工作日內,檢查審批情況,如果申請未獲批准,將給出失敗原因和修改。 如果已獲得批准,將提供證書編號和鏈結。 此時,您可以**並列印證書。
4.如需檢視審批進度或聯絡相關工作人員,可在“**申請”頁面下方檢視***如有疑問,可致電諮詢**進行諮詢。
5.證書應妥善保管,如遺失或損壞,應及時聯絡發證機關補發或更換。 同時,應注意證書的有效期,如果證書已過期,應及時更新或重新申請。
6.取得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資格證書後,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開展網際網絡藥品資訊服務活動,確保所提供資訊真實可靠。 如有違法違規行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