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請的背景和目的
專精特新是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是國家推動產業轉型公升級、培育新動能的重要力量。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通常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聚焦細分市場,形成鮮明的市場定位和競爭優勢;二是注重產品質量和技術創新,提高產品附加值和市場占有率;三是靈活適應市場變化,快速響應客戶需求和反饋四是重視人才培養和管理創新,構建高效的團隊和機制。
專精特新申請,是指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工信部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享受相關政策支援和服務。 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是指在細分市場中具有較強競爭力,在相關領域有潛力成為國際知名企業的中小企業,是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優秀代表。 申辦目的,是貫徹落實總書記關於“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公升中小企業創新能力,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部署和《關於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企業》中共辦公廳,進一步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中小企業集團”分類促進企業做精做強做大,加快完善優質企業梯度培育體系,為培育奠定堅實基礎
二、專業化、精細化、創新化申請的流程和條件
專、特、新申報流程及條件主要參照《工業和資訊化部辦公廳關於培育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審核的通知》, 如下:
1)申請和推薦要求。
1.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申請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申請複審,相關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 評審堅持公平公正,隨機抽取專家,不委託任何機構開展培訓,不需要或推薦任何中介機構協助申請。 企業只需如實填寫資訊,提供資訊即可。
2.申請企業須符合《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相關認定標準,並按照《辦法》附件4《部分指標及要求說明》嚴格把握相關指標。
3.對已成為我國製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再建議申報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於與我部門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有控股關係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類似主導產品的企業,不推薦。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小企業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 推薦企業明顯不符合《辦法》標準的,我部將予以通報。
2)工作程式。
1.推薦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行評審。
推薦和初步審計。 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初審推薦工作,組織符合條件的企業填寫《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表》(附件1),初審後提出建議。
審查宣傳。 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提交的推薦材料進行審查,並進行現場抽查。 各市單獨規劃地位推薦企業名單按省彙總後,按照《辦法》要求的標準進行審核,不設上限。 根據評審結果,將公布第五批擬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2.推薦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行評審。
推薦和評論。 評審工作以地方為主,由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組織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填寫評審申請表(附件2),並結合實際工作提出評審材料要求。 要堅持嚴標準、嚴把關,通過現場調研和材料複核相結合的方式,按照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逐一審核核實,並提出建議。 對第二批不推薦的複核企業,應及時通知企業,並說明原因。
檢視宣傳。 我部組織專家對各地上報的審查材料進行審查,並進行現場抽查。 根據評審結果,將公布第二批擬保留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名單。
3)申報條件。
1.第五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請條件。
1)符合《辦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具有較強的市場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在細分市場中具有較高的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具有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中國境內註冊,在中國境內實際經營,不含港澳台地區。
3)符合《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中小企業規模標準,不屬於《辦法》附件1“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不適用行業範圍”。
4)社會信用良好,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無重大環境汙染事故,無重大質量問題,無重大誠信問題,無重大稅務違法行為,無重大勞動爭議,無重大訴訟糾紛,無重大債務風險,無重大經營風險,無其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的重大問題。
5)財務管理制度健全,財務報表真實、合法、有效,財務資料符合《辦法》附件4《若干指標及要求說明》。
6)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通過了ISO9000、ISO14000、ISO45000等相關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或通過相關國家或行業標準認證。
7)擁有完善的研發管理體系,擁有獨立的研發機構或團隊,研發投入佔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於《辦法》附件4中的“部分指標和需求說明”,研發成果轉化率不低於《辦法》附件4中的“部分指標和需求說明”, 具有自主智財權或授權使用智財權,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
8)具有健全的人才管理制度,合理的人員結構,高階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比例不低於《辦法》附件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人才培養機制健全,人才激勵機制有效,人才離職率不高於《辦法》附件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9)有健全的社會責任管理體系,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關心員工福利,支援當地經濟發展,推動行業進步,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2.第二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對情況進行了審核。
(一)符合《辦法》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保持或增強市場競爭力和創新能力,在主導產品或服務在細分市場中的市場占有率不低於認定的市場份額時,具有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
2)符合《辦法》專項、專項、新型“小巨人”企業申報條件的(二)至第(九)項。
3. 專業和特殊新應用的型別和特點
根據對申請的背景、目的、流程、條件等方面的分析,結合諮詢公司的實際案例,可將申請的型別和特點歸納為以下幾點:
1)專精特新應用是政策性應用,是國家為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而制定的一項重要舉措,具有明確的政策目標和政策支援。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益的企業,可享受減稅、財政貼息、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市場拓展、品牌建設、國際合作等國家和地方相關政策激勵,提高企業發展能力和競爭力。
2)專精特新申報是一種自我選擇申請,是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和戰略規劃,自願向工信部申請認定為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行為,並非強制要求所有專業、專精特新 特殊和新型中小企業申請。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新的企業,需要有明確的市場定位和發展方向,較強的自主創新能力和市場開拓能力,具備成為相關領域國際知名企業的潛力和願望。
3)專精特新申報是一種分層培育應用,是按照《辦法》中的標準對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進行分級分類,遴選優秀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行重點培育和提公升。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新企業,需要在細分市場中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主導產品或服務,市場占有率高、財務狀況良好、研發投入高、研發成果較多、人才結構優秀、社會責任感強。
4)專精特新申報是動態管理的一種申報,是按照《辦法》的規定申請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進行定期審查,退出不合格企業,補充新的合格企業。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新的企業要保持或提高自身發展水平,不斷創新進取,不斷適應市場變化,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不斷完善管理制度,不斷提公升企業形象。
5)專精特新申報是一種綜合評價申報,是按照《辦法》的要求,通過專家評審、現場抽樣、公示等方式進行公平公正鑑定的申請,對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指標和要求進行綜合評價。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新的企業,應當全面、客觀、真實地提供相關資料和資料,接受各方監督評價,不得欺騙、違反誠實信用原則,不得損害他人利益。
6)專精特新應用是一種持續改進的應用,立足於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識別,持續跟蹤引導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幫助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解決發展中的問題,提高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的發展水平, 推動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向更高水平的優質企業邁進。申請專精特新、專精特新的企業,需要不斷學習和借鑑國內外先進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和優化自身發展戰略和發展模式,不斷增強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不斷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
四、結語
是國家為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培育新動能而制定的一項重要舉措,是符合條件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要和戰略規劃,自願向工信部申請認定為“小巨人”企業。 同時,他們還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和標準,提供相關資料和資料,接受相關的審核和評估,保持或提高自身的發展水平,不斷創新進取,不斷適應市場變化,不斷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不斷增強社會責任感,不斷完善管理體系, 不斷提公升企業形象,不斷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和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