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的婚姻中,大S每月的生活費是新台幣100萬元,與她婚前的消費水平差不多,所以有人認為大S是金錢至上,非常注重物質享受。 但當劉鑾雄公開指責盧麗君時,人們發現,與呂麗君相比,大S其實並不是乙個失敗者。
至少大S只花掉她每個月的固定收入,大S不向丈夫要錢做生意,也不投資理財,她只是把錢用給自己、孩子、家人。 而陸麗君雖然賺了很多錢,但她並沒有用它來養育孩子,而是用來投機。
面對身價數億的房產,大S非常明智地做了婚前協議,防止顧君燁密謀,她也堅持要保住房產,把財富留給王熙月和王熙玖。 但陸麗君不顧一切地把錢都花光了,她不知道怎麼投資,但她總是想順勢而為,她不去想自己的孩子能不能繼承一些財產給她。
下面我們來詳細分析一下,為什麼大S比陸麗君更懂得花錢,更關心家庭和孩子。
首先,大S在一定程度上花錢,不超過每月的預算,陸立軍花錢肆意,敢於努力投資。
有人認為,大S之前的信用卡賬單顯示,她買了很多衣服、包包、鞋子等,都是為了自己。 看來大S愛花錢,追求物質的東西,很奢侈。 但作為妻子,作為母親,大S花的錢其實在每個月允許的範圍內。
也就是說,大S花的錢不會影響家庭的經濟狀況,也不會透支,她會按照家裡每個月能花多少錢,在這個限額內花錢。 這種消費其實不會損害家裡的財務,因為家裡的錢,足以支援大S這樣消費。
而陸麗君花錢、買房、投資、做其他生意的方式,根本不是家裡人能承受得起的。 陸麗君其實對家族財產保護毫無意識,花錢投資的方式給人一種只要手裡有錢就拿出來的印象。
希望這會賺更多的錢。 這樣的陸麗君是乙個沒有風險感的女人,全家都容易陷入貧困。
第二,大S更愛自己的孩子,他對大額財產很謹慎,為孩子著想,而陸立軍只在乎自己的小投資和大投資,並不在乎孩子繼承的財富。
當涉及到大量財產時,Big S是謹慎的。 台灣**報道,在大S和谷俊曄結婚之前,他們已經做好了房產公證工作。 也就是說,雖然大S離婚後得到了一套價值上億元的房子,但大S只是代他保管了這套房子,以後還是會送給孩子,顧君爺只是暫時住進去。
從大額財產的最終受益者是子女的角度來看,大S並沒有隨意揮霍的態度,而是謹慎地處理大額財產。 陸麗君的20億,其實是劉鑾雄親手給她的,陸麗君花得很小心,其實一百年後,她可以留給劉秀英和劉子楓了。
只可惜,陸麗君根本沒想到她的錢可以給孩子,所以她不分青紅皂白地花掉了。 以現在的財務狀況來看,陸麗君很有可能要靠劉秀英和劉子楓的遺產生活。
陸麗君真的不像大S那麼愛孩子,打算讓孩子獲得鉅額財富。
第三,大S只是乙個家庭主婦的消費,不會讓家庭破產,所以陸麗君有點自卑,給自己和孩子添麻煩。
總的來說,大S是乙個普通的家庭主婦,她花的錢是允許在家庭消費預算之內,不會導致家庭破產。 而且大S沒有向老公要錢買首飾,也沒有向老公要錢投資理財,所以她不會輸。
陸麗君的做法其實就是拿著自己手頭的錢,全部投入,全部用來做大事,她看起來像個賭徒,說我也是為了這個家,但其實她只是樂在心,是個不好的工作者,想走捷徑,不想努力。 所以,陸麗君的投資和花錢的方式,其實很容易讓孩子變得窮困潦倒,和自己一起受苦。
綜上所述,無論是每個月的節制消費,為了孩子而大手筆的財產,還是花多了似乎家庭不敗的事實,都讓大家覺得大S比陸麗君更理性,更愛家庭和孩子。 陸麗君更像是乙個想走捷徑,不想努力的人,所以她是在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