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路施工“加路堵”,責任人被抓!

Mondo 社會 更新 2024-01-19

深圳商報閱讀客戶端記者 任建新

道路公升級的目的是促進城市發展,美化每個人的生活環境。 但是,如果一些施工單位違規占用道路,對道路進行“加路阻”,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並對責任人員進行處罰。

2024年11月1日21時許,龍崗交警大隊發現龍崗區龍翔大道西向東資訊學院公交站車流緩慢,情況異常。 經檢查,“堵點”為龍翔大道右側自西向東的兩條車道,工人正在這兩條車道上進行綠化和養護施工,導致車輛通行緩慢。

綠化養護施工怎麼可能需要占用兩條全車道?龍翔大道作為龍崗區的主幹道,交通流量比其他道路要大,施工人員難道不知道嗎?帶著這樣的問題,龍崗交警大隊進行了調查核實,果然發現“油膩”,經調查查證超標!

原來,根據《龍翔大道綠化管理及臨時道路安全交通救援圖》要求:養護單位在進行養護作業時,限長50公尺,寬3公尺。 施工現場的寬度遠遠超過3公尺

隨後,龍崗交警大隊傳喚現場施工負責人張某接受調查。 為完成綠化養護作業,張某擅自移動警戒錐,自西向東封閉龍翔大道右側兩條車道,擴大占用道路範圍,阻礙車輛通行,造成多輛車緩慢通行。 最終,交警部門決定對張某處以行政拘留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因工程建設需要占用、開挖道路,或者跨路、跨路架設、增設管線設施的,應當事先徵得道路主管部門同意影響交通安全的,還應當徵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同意。

施工單位應當在批准的路段和時間內開展施工工作,並在施工現場與交通方向保持安全距離處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採取防護措施;施工作業完成後,應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消除安全隱患,經道路部門和公安機關交管部門驗收合格後,方可恢復通行。 對未中斷交通的施工道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加強交通安全監督檢查,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交警部門提醒,“冬季行動”正在進行中,對封閉不建、占用道路施工或道路施工圍圈許可逾期的現象將予以整改。 請各有關單位及時整改,不要“踩紅線”。 對於道路占用施工,請務必滿足道路占用施工安全的“三要素”:施工前必須取得合法的施工許可證;施工期間,設定安全設施,規範施工,維護現場交通秩序;施工結束後,及時恢復,做好善後工作。 如發現違法道路施工,請及時向交警部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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