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惡性案件的結果,會讓所有人失望!**馬上就要“逍遙法外”了,沒必要去少年看守所了。
泰國曼谷暹羅百麗宮購物中心的14歲主犯現在以精神問題和身體不適為由逃避審判。
如果不是這個***李謙一家,他們本可以在泰國度過乙個快樂的假期。
2024年10月3日中午,李倩夫婦帶著三歲的孩子乘飛機抵達曼谷,在察殿酒店辦理入住手續後,下午4點左右,他們乘坐班車從酒店直接前往暹羅百麗宮。
我剛上到二樓,就聽到一聲“砰”的一聲巨響,頓時有了一種不好的預感,還沒等我反應過來,就聽到連續的“砰”和“砰”的一聲,然後聽到樓下傳來尖叫聲,人們開始向四面八方逃竄。 老公抱著孩子衝上三樓,然後傳來幾聲槍響,我嚇得雙腿軟了,感覺子彈就在身後,隨時都有被擊中的要害。 ”
幸運的是,這個家庭沒有被槍殺,但另一位雙胞胎母親被槍殺,女兒們永遠失去了母親,還有另一名緬甸工人。
隨後,他拿著槍打電話給泰國警方並投案自首,並清楚地告訴了他自己的位置和穿著。 凌晨5時10分,他在三樓的一家家居店被捕。
本以為可以將他繩之以法,讓他得到應有的報應,卻因為“殺人”狀態的特殊性而受阻,泰國各部門相互推卸責任,推卸責任。
由於嫌疑人一直說自己在醫院感覺不舒服**,由於檢方尚未被起訴,且少年的身體狀況使他無法出庭,因此對他的拘留將於12月31日24:00結束。 在這種情況下,《刑事訴訟法》第14條允許暫停調查,直到他的病情好轉。 這也導致了可以被利用而不在法庭上審判的漏洞。 說起這個小惡魔,醫院裡為他準備的醫護人員都嚇得渾身發抖。 醫院裡還是有一定控制力的,如果無罪釋放進入社會,那將是無窮無盡的。
最終,監察單位只能依靠“警醫通力合作”,讓**殺人少年的精神病院公升級為“安撫民”的臨時監獄,權衡“泰國對保護未成年人的熱愛”和“高度重視本案的必要職責”。 這種做法只能是無奈的辦法,總比放出來再發生惡性事件要好。
泰國何時將**繩之以法?泰國的法律與歐美相似,就是對活著的罪犯手下留情,對沒有生命體徵的受害者毫不留情,甚至冷酷無情。 一方面,他們吹噓自己想發展旅遊業,提高安全性,但另一方面,他們無視犯罪的後果,讓罪犯逃脫懲罰,總有一天會因此而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