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教育部辦公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義務教育課後服務相關工作的通知》,嚴禁隨意擴大課後服務範圍,並特別強調學校為學生提供的早到校、自學等服務、 午休看護、晚間自習不計入課後服務範圍,不計入早到校督導自習、午休看護、晚間自習等課後服務費專案。這一政策引發了網友的熱議。
一些老師認為,學生被邀請回家午休,老師早上準時回家做飯。 他們希望確保教師每天工作八小時,他們甚至一分鐘都不工作,父母沒有理由抱怨老師打擾孩子的休息。 同時,他們也表示,課後服務費並不稀少,只是希望能夠按時下班回家,照顧好孩子。
一些家長認為,在開始志願參加課後服務後,學生被捏住了,被蒙蔽了雙眼。 為了不讓孩子們身心受到傷害,他們必須“自願”參加課後服務。 他們認為老師大有見大,可以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寒暑假不上課就不領工資,以平衡教師的工作待遇。
如何平衡教師和家長的利益,讓課後服務更加合理有效,是乙個值得一問的問題。 從教師的角度來看,他們確實有很大的工作壓力,需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和合理的薪酬待遇。 但從家長的角度來看,他們也有自己的需求和擔憂,希望有方便、安全、優質的課後服務來照顧孩子。
要解決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 **學校應當按照規定向參加課後服務的教師支付加班費或其他補償金,也應尊重教師的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不得隨意增加教師的工作量。
提高課後服務質量和效率。 學校應合理安排課後服務的內容和形式,根據學生的年齡、興趣和需求,開展多樣化、個性化、趣味性的活動,讓學生在課後服務中學習知識、培養能力、享受樂趣。
加強溝通協商。 **學校、教師和家長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機制,及時了解彼此的意見和建議,共同解決問題,達成共識。
完善相關政策和制度。 ** 根據實際情況,不斷完善課後服務相關政策和制度,明確各方權利義務,規範課後服務管理和監督。
課後服務是有利於學生全面發展、緩解家長接送難問題的重要舉措,需要各方共同努力,使其發揮更好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