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唐瑩說愛
劉先生求助說:“我結婚生妻生子,父母年紀大了,照顧不了自己,但她說自己沒有義務贍養公婆,不願意照顧我父母。 你說,還有這樣的理由嗎?”
婚姻危機干預專家唐瑩說,通過溝通,她了解到具體情況是:劉先生和姚女士結婚多年,孩子上高中後,在附近找到了乙份工作,雖然收入不是很高,但覺得很有成就感。 最近,劉先生的父親不小心摔倒了,母親正在照顧剛生完孩子的妹妹,所以他希望妻子辭掉工作,專心在家照顧父親。 姚女士說,我沒有義務照顧我岳父,你可以讓你姐姐回來照顧她。 她是女兒,有義務贍養和照顧父母。 劉先生覺得,姐妹倆結婚後,都有自己的家,妻子應該盡職盡責地照顧老人。 結果,夫妻之間發生了矛盾,大眾說大眾通情達理,婆婆說婆婆通情達理,雙方互不讓步。 劉先生一怒之下說,你連父母都不尊重,以前你說你不守規矩,現在你說不道德。 這句話深深地傷害了姚女士,她乾脆回到了父母家。 夫妻關係緊張,婚姻出現危機。
婚姻專家唐穎表示,愛情覺得這件事應該從兩個層面來分析。 乙個是法律方面,另乙個是理性方面。
從法律角度看,《民法典》明確規定,子女成年後負有贍養父母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這裡提到的孩子,包括已婚的女兒,有法律義務贍養和孝敬父母。 通俗地說,孩子在需要贍養時,不會因為已婚或已婚而推卸父母的責任和義務,嫁人的女兒還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同時,兒媳沒有贍養公婆的法律義務,但她有義務協助丈夫贍養父母。
需要明確的是,法律責任和對丈夫的援助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不遵守法律義務的需要承擔法律責任,而協助義務則不然。
這樣一來,很多人可能會覺得不可接受,我娶了乙個老婆,她不能為我孝敬父母,那還是乙個好老婆好媽嗎?這種情緒是可以理解的,但這不是法律方面的問題。
從邏輯上講,妻子是否願意孝敬公婆,取決於兩個方面。 首先是丈夫對她的態度,她是否願意主動承擔孝道(主公婆不能照顧自己時的貼身照顧)。 我和老公關係很深,和公婆相處得很好,覺得自己在這個家庭裡被尊重和關心,妻子自發地孝敬公婆,這不僅是一種情感聯絡,更是一種崇尚的美德。 但美德不是通過脅迫產生的。
二是妻子本人的素質。 有些女人覺得,既然既是妻子又是母親,就必須像妻子一樣,為丈夫排憂解難要做乙個好母親,給孩子樹立尊重老人的榜樣。 即使你不習慣老年人的一些習慣或氣味,你也會要求自己照顧老人。
如果妻子平時對丈夫或公婆態度不好,仍然又髒又累,很有可能是不願意照顧老人。
婚姻專家唐穎表示,我想說的是,雖然《民法典》沒有規定女婿贍養岳父母的法律義務,但實際上,很多男人還是會主動承擔起孝敬岳母的責任,因為這也是愛老婆的一種表現;同樣,雖然《民法典》規定兒媳婦有贍養公婆的法律義務,但許多婦女對公婆的照顧比丈夫更細心。 這是由夫妻雙方的感受和素質決定的。 我們不能隨便進行道德綁架,更不能用它來進行人身攻擊,指責我們不能尊重公婆不道德。 現在不是過去強調“三綱五常”的時代,男女平等,婚姻家庭更多的是問對方想要什麼,而是通過相互尊重和關心,贏得對方的付出意願。
(本文原文由唐穎說愛,持續推出婚姻危機介入系列問答,歡迎大家在評論區**談婚姻問題。 **從網際網絡上,侵權行為秒級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