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還在爭論是否要增加煙花爆竹禁令時,南韓早在2024年就開始了煙花爆竹的想法。
南韓有很多人希望烟花被列入世界遺產名錄,眾所周知,烟花最早起源於中國。 但南韓這次能“抄襲”成功嗎?為什麼南韓總是有膽量“拿走”中國文化?
關於烟花的起源時間尚無確切的結論,作為一項誕生於私營部門的技術,後代很難弄清楚烟花的前世今生。
從一些史料來看,先秦時期有“爆祭”、“宮火”的說法,南北朝出現的《京楚年鑑》中也提到了“鞭炮”二字。
隋朝的隋陽帝曾寫過一首詩:“萬眚璀璨,七枝煙花綻放”,大概意思是烟花如枝綻放。
《唐史》記載,在瘟疫肆虐的那一年,乙個名叫李瑾的靈性青年通過放鞭炮驅散了瘟疫。
後來,隨著瘟疫逐漸消退,鞭炮和煙花爆竹越來越流行,於是李晉被稱為“烟花之爺”。
進入宋代後,煙花爆竹正處於盛行階段,此時欣賞烟花不再是皇室的獨有權利,普通人也可以欣賞烟花的美景。
明末,義大利赴華傳教士利瑪竇曾在南京途中欣賞過烟花匯演的美景,許多詩人的詩歌也記載了烟花匯演的盛況。
在烟花越來越受到普通民眾歡迎的同時,烟花也開始被引入日本、南韓等周邊國家。
換句話說,中國是世界上第乙個發明煙花爆竹的國家,但現在我們還沒有說話,南韓有人想率先在世界遺產地燃放煙花爆竹。
本來,在強調文化遺產保護的今天,國家重視世界遺產申請並不是什麼大驚小怪的事情,但會得到很多人的支援,但南韓不同,每次世界遺產申請被列入名錄,總能引起各種“口水戰”。
因為我們都知道,在先輩們的努力下,周邊國家相對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這讓大家都有一些共同的東西,比如拔河、暖炕等等。
這些東西可能表達的方式不盡相同,但實際上它們有很多共同點,並且可能追溯到同乙個來源,所以每當要刻上某個內容時,總會引起很多爭議。
雖然爭議不小,但南韓各行其是,經常把這些有爭議的物品據為己有,那麼南韓有沒有可能邁出申請煙花爆竹作為世界遺產的第一步呢?
首先,我們來看看與銘文相關的一些誤區。 許多人可能認為,世界遺產提名是對某個國家或地區獨有或起源於某個國家或地區的物質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布,但事實並非如此。
特別是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更加重視該銘文是否有助於保護這些遺產?
關於非物質文化遺產,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要考慮三個方面一是文化本身的價值,二是文化保護的緊迫性,三是是否有完善的文化保護方案。
例如,早在2024年,南韓和其他三個東南亞國家就聯合申請了“拔河”世界遺產。
在南韓綜藝節目《Running Man》中,經常會出現團隊拔河比賽。
當時很多網友表示不理解,因為追根溯源後,拔河最早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浙江。
但事實上,直到今天,拔河在中國還只是一項有趣的運動,並沒有發展出具有中國特色的“拔河文化”。
在南韓和其他三個東南亞國家,情況並非如此,拔河是祈禱和慶祝水稻豐收的儀式。
現在南韓的拔河和我們的拔河不一樣了,南韓拔河不像我們平時玩的那種人,幾十個人拉繩子兩端的繩子,而是幾百個人一起拉幹繩,最多三四百公尺, 而且還會有幾十到幾百根樹幹繩。
可以看出,雖然名字聽起來一樣,但內容還是有區別的,所以有人誤以為南韓是在用“中國文化”申請世界遺產。
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南韓民眾中確實有一些想要利用其他國家文化申請世界遺產的新聞,比如有南韓網友提出“李時珍是南韓人”,應該申報《本草綱目》,這有點過分了。
現在有南韓網友開始了煙花爆竹的想法,南韓有沒有可能成功申請煙花爆竹成為世界遺產呢?目前,這不太可能。
一是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煙花爆竹出口國,二是中國禁止出口煙花爆竹技術。
目前,我國烟花產量佔世界百分之九十以上,國內80%以上的產量來自瀏陽、醴陵、上黎、萬載。
以2024年為例,我國共出口煙花爆竹產品322901噸,出口總值51.984億元。
近年來,我國煙花爆竹出口量呈增長趨勢,可見我國在這一行業中占有不可動搖的地位。
除了產量大,我國煙花爆竹的豐富程度也是無可比擬的,有4000多個品種。
比如知名藝術家蔡國強先生曾經設計過乙個500公尺長的梯子烟花,整個過程燃燒了60秒,讓人不禁驚嘆不已。
在倫敦奧運會、卡達世界盃等國際體育賽事中,我們經常能看到蔡國強先生的烟花作品,這說明中國烟花作品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可。
二是中國嚴格限制煙花爆竹生產技術出口,其他國家很難掌握中國生產這些產品的領先技術。
因此,從這兩個方面來看,南韓成功申請煙花爆竹世界遺產的難度更大,或者說南韓政府很可能不會考慮申請煙花爆竹世界遺產。
畢竟不是最早發明煙花爆竹的地方,也不是煙花爆竹製作技術的領先大師,所以想要強行申請世界遺產確實不合理,但是我們為什麼不主動先申請煙花爆竹世界遺產呢?
烟花是一種傳承了幾千年的民俗文化,承載著無數中國孩子的情懷,但我們為什麼不申請煙花爆竹作為世界遺產呢?事實上,這涉及到乙個“爭議”。也就是說,煙花爆竹應該被禁止嗎?
從根本上說,節日需要有儀式感,而節日的傳承有賴於某種形式載體,比如春節期間的煙花爆竹。
相信很多人都會覺得,每逢過年,如果不燃放煙花熱鬧,總會覺得少了一點味道。
不過,目前全國大部分地區都有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原因很容易理解,那就是為了“環保”。
雖然烟花賞心悅目,但它們會產生二氧化碳、顆粒物和其他汙染空氣的物質,以及噪音,所有這些都與環境目標背道而馳。
禁煙花爆竹歸根結底是乙個文化命題,是傳統文化傳承與現代文明要求的碰撞問題。
中華文明之所以能夠傳承千年,是因為我們一直在傳承傳統文化,烟花就是其中之一,承載著我們歡慶團圓、辭舊迎新的期盼。
尤其是到了新年,煙花爆竹聲一響起,新年的味道就會瞬間滿滿當當。
但現在保護環境迫在眉睫,如果我們完全不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很多地方的空氣汙染必然會變得更糟,後果對我們和環境來說都是無法承受的。
事實上,禁釋關係並非“非黑即白”,“禁”對環境保護的影響已經逐漸顯現,“放行”的條件也日趨成熟。
比如,一些城市已經開始考慮在特定地點或時間有條件地開放煙花爆竹,這難道不是在傳承煙花爆竹,保護環境嗎?
所以今天,我們可能並不急於談論是否申請煙花爆竹作為世界遺產,而是在環保要求的條件下,思考如何更好地傳承煙花爆竹的民俗文化,讓煙花爆竹成為承載節日文化和民族情感的“綠色載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