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0日電 東湖高科20日發布公告稱,公司及董事長等4名高管因未及時履行關聯交易披露義務,收到湖北證監局警告函。
東湖高科公告截圖。
根據警告函,經調查,東湖高科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一是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披露義務。 2024年,公司向關聯方湖北巨集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巨集盛)提供工程建設服務,交易金額為491億元,公司於2024年7月13日進行補充披露,存在資訊披露不及時的情況。
二是相關擔保未及時重新履行複審程式。 2024年12月,子公司湖北路橋集團***申請18專案貸款24億元不超過9差額95億元用於承付款項。 湖北巨集盛於2024年成為本公司關聯方後,公司未及時與湖北巨集盛重新履行相關保函的審查程式。
三是2024年年報部分資料披露不準確。 由於統計口徑問題,公司披露前五大客戶的應收賬款、重大在建專案部分專案的收入成本及貨款回收情況,以及相關應收應付賬款,對合併報表資料影響不大,但存在披露錯誤。
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 楊濤作為公司董事長,石文明作為公司總經理,於瑞華作為公司首席財務官,段靜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對公司的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第三款規定,湖北證監局決定採取對東湖高科、楊濤、石文明、於瑞華、段靜出具警告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市場誠信檔案。
東湖高科表示,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警告函後,對警告函中提出的問題高度重視。 該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管理活動。
公開資料顯示,東湖高科主要有工程建設、環保科技和科技園三大板塊。 公司主要產品和服務為燃煤火電機組煙氣綜合治理、垃圾焚燒煙氣處理、水處理、科技園區運營、工程建設等。
業績方面,東湖高科2024年前三季度實現營業收入總額10796億元,同比增長226%,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238億元,同比下降2196%。
二級市場方面,截至20日**,東湖高科收跌208% 至 1081元,總市值1153億元。 (中信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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