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好人,為他人著想,盡力幫助他們。 然而,那件事讓我感到深深的愧疚,覺得自己不再是乙個好人了。
那是乙個寒冷的冬天,我路過一家小超市,看到乙個瘦弱的小女孩在門口瑟瑟發抖。 她衣著單薄,手裡拿著乙個破爛的包,看起來很可憐。 我走過去問她:“小妹妹,你為什麼在這裡發抖?你的家在哪裡?她告訴我,她是乙個孤兒,她來這裡是因為她的家庭很窮。
聽到這話,我心裡有一種憐憫之情,想幫助她。 我走進超市,給她買了一些麵包、飲料和一袋巧克力。 她感激地接過它,說:“謝謝你,哥哥!“我覺得我做得很好,我非常滿意。
可是,當我離開超市時,小女孩突然攔住了我:“哥哥,你能借給我點錢嗎?我想回家看看我媽媽。 “我愣住了,把錢借給她?這讓我有點猶豫。 但看到她那雙可憐的眼神,我不忍心拒絕。 於是我掏出錢包,給了她一百美元。
小女孩高興地離開了。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意識到我做錯了什麼。 我實際上借錢給乙個陌生人,這個人可能永遠無法償還。 我感到非常內疚和遺憾。
這件事讓我深感愧疚,覺得自己已經不是乙個好人了。 我學到了乙個道理:幫助別人是件好事,但你不能因為自己的同情心而做出錯誤的決定。 我對自己的錯誤深感遺憾和內疚,但我無法彌補它們。 希望小女孩能用我借給她的錢,回到家裡,過上幸福的生活。 我也會從中吸取教訓,更謹慎地做出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