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英才是警察,現在他已經死了。 乙個石英才今天可以死,乙個張英才和李英才明天可以死。 未來會有更多有錢人,開豪車的人會更多,如果警察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殺人的**不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警方未來將如何管理這項工作?還有什麼辦法管理社保?
已經去世的民警石英才的老母親,滿懷著失去兒子的痛苦。
打手背景深厚,父親是當地一家石材公司的大老闆,叔叔是當地某公安局的副局長。
石英才的家人只是想討回公道,但事情發生的地方卻在鬧市區,很多商人都看到了,但沒人敢出庭作證。
這對襲警致死的大連父子怎麼了?
為什麼打人者如此囂張跋扈,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面對警察?
這個案子最後是怎麼處理的?
2024年5月1日上午,也是當年的勞動節,全國人民都沉浸在小節日的喜悅中。
而這一天,為了讓市民能夠安心、安全地享受假期,但仍有許多人仍然堅守自己的工作。
其中有令人欽佩的警察,以及石英才就是其中之一。
他是大連市沙河**塘大隊的警察。
當天十點半左右,值班的石英才突然接到上級命令,稱在馬蘭北街與福民路交叉口,有司機與輔警發生衝突,要求他盡快趕到現場處理。
石英才立刻出發了。
而當時的助理警官,名叫傅建偉。 據他回憶,因為一名20多歲的年輕人違規駕車,他上前攔住他,打算處理。
沒想到,少年不僅不服從命令,落車後立即衝上去毆打他。
不僅如此,這傢伙還立即向他的父親打了**。
沒過多久,他的父母帶著他們的保鏢和幾個幫手趕到了。
監控錄影。 這群人很囂張,小夥子的母親站在一旁大喊:違法不公,就把他打死。
而父親根本就不問原因,就帶著人開始打架,此時場面一片混亂。
趕到現場的石英才根本無法正常協調和處理,於是將傅建偉拉到身後,想盡量避免衝突。
但當時對方勢不可擋,越發囂張,一起毆打石英才和傅建偉。
有目擊者說,那個違反規則的年輕人大喊:我要把你打死。
而石英才和傅建偉連自衛都無法自衛,甚至被一群人打倒在地。
等到援軍趕到時,正在保護傅建偉的石英才已經倒在地上昏迷不醒。
於是他的同事立即將他送往醫院接受治療。
但不幸的是,當天13時10分,石英才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當時他只有32歲。
石英才死了,家庭支離破碎。
一家人都沉浸在痛苦之中:父母把白頭髮的人送到黑頭髮的人那裡,妻子年紀輕輕就失去了丈夫,當時2歲的女兒也失去了父親。
一家人整天淚流滿面。
誰能想到,正值壯年的石英才,竟然會突然死於工作。
而女兒依舊每天都在找爸爸,希望爸爸能像往常一樣回家把她抱在懷裡
石英才的老母親一提到兒子就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她說:
32年的辛勤工作已經過去了,不管是什麼節日,我們都沒有孩子,以後也沒人來服水了。
在父母眼裡,孩子就是一切,但現在兒子走了,他們又談了什麼樣的家庭樂趣呢?只有無限的悲傷。
在母親眼裡,石英才是個好兒子,在妻子眼裡,他是乙個好丈夫,在別人眼裡,他是乙個好警察。
他從小就聽話懂事,對父母孝順,下班後更有上進心,多次受到市局表彰。
而作為先進代表,當年4月28日,他還接受了電視台的採訪。
這麼優秀的警察,在鬧市執法的時候,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當著眾人的眼皮子被打死了!
這頓時成為當地一則新聞,所有人都吃了一驚。
隨著整個事件的不斷發酵,一些內部人士不斷爆料有關不法分子的背景,引起了不少人的憤怒。
原來,違規司機名叫韓方毅,當時22歲,是大連人。
曾經是一名足球運動員,後來轉行成為一名藝人,就讀於北京大演藝學院。
他本人的成就不算什麼,像他這樣的普通藝術家,絕對不敢這麼囂張一定有別的東西可以依靠。
這就把我們帶到了他更深層次的背景。
畢竟,當有這樣乙個“紳士”的孩子時,一般都是“某二代”。
至於韓方毅是不是其中之一,雖然很難說。
但他的叔叔是當地公安局的副局長。
他的叔叔負責治安,這有點荒謬而石英才的父親還是同事
他的父親是一位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富商。
而且**上有一家大連運輸公司的名字,至於有多少錢,這個外人就不知道了。
但韓方益從小學開始就習足球和表演,還有車。
我通常知道如何很好地享受它,而且我沒有什麼可以做足部按摩的。
看得出來,他的家庭環境是好的。
當時出事了,必須要有乙個交代,才能給石英才討回公道。
否則,正義就不能在法律上得到維護,社會就無法說服公眾。
因此,公訴機關立即以故意傷害罪對三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訴訟,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
根據助理警官傅建偉和當時的目擊者的說法,再加上**視訊,理清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應該不難。
但在庭審當天,三名犯罪嫌疑人立即同時撤回供述,陳述十分前後。
他們甚至根本不認為自己有罪。
索賠1:韓方毅沒有參與毆打。
對於這件事,三人表示,是韓方毅父親的保鏢周勝強毆打了石英才,韓方毅沒有參與毆打。
視訊中,韓方儀抱著石英才摔倒,因為韓方儀為了阻止雙方的戰鬥,想要打架。
只是因為當時形勢的緊迫,他用力過猛,才把石英才摔在了地上。
索賠2:韓方毅的父母當時是否也在場。
韓嘉敏說,周勝強打警察與他無關,他對此一無所知。
因為他當時正在參加婚禮所以我沒有出現卻讓保鏢周勝強幫兒子處理這件事。
而韓嘉敏一再告訴周勝強,到了那裡,什麼都不能做。
等到韓佳敏趕到的時候,事情已經結束了。
索賠3:周勝強的毆打只是乙個意外。
周勝強不僅是韓嘉敏的保鏢,還是他的表弟。
他們聲稱,雖然周勝強開始打人,但他通常是其中之一非常溫柔人。
這一次我只是被憤怒沖昏了頭腦,這是乙個無意的錯誤。
但對於韓家的花言巧語,石英才一家根本無法接受。
關於陳述1:據說韓方毅沒有打人,只是在打架。
從監控錄影中可以清楚地看出,韓方毅落車後,就開始毆打周建偉。
說他沒有打人是沒有說服力的。
此外,韓芳毅表示,他只是抱住了石英才。
但從監控中可以看出,韓方毅卡住了石英才的脖子,然後摔倒在肩膀上,將他撞倒。 這怎麼能稱為機架?
即使它是乙個框架,它顯然也是乙個有偏見的框架。
韓芳毅為什麼不攔住正在打的周勝強,而是抱住了從未反擊過的石英才?
關於第二種說法:韓芳毅的父母聲稱,當他們到達現場時,事情已經結束,所以他們完全不知道。
據周建偉和身邊一些人介紹,韓家敏夫婦很早就趕到了現場,還帶了幫手。
韓芳毅的母親站在一旁,神色十分囂張,大喊:如果法律得不到公正執行,他們就會被殺。
而韓嘉敏二話不說,直接上前一把抓住那人的衣領,就要揍。
他們不可能不知道。
作為父母,當您的孩子遇到問題時,她會教育她的孩子而不詢問情況。
相反,他們囂張跋扈地打人,千方百計地為他們辯護,這是父母不合格的表現。
本來,韓芳義只需要遵守規矩,聽批評教育,扣分,交罰款,然後離開,甚至連車都沒走。
但正是因為韓芳毅父母的無理贍養,事件再次愈演愈烈,悲劇發生了。
至於最後一句話:周勝強性格溫和,打人只是偶發事件。
我從來沒有聽說過乙個溫柔的人打人。
溫柔只能是心,拳頭只能是冷酷無情。
其實,周勝強與溫柔無關。
他是乙個失業的流浪漢,因為他是自己的家人,韓嘉敏一直把他留在身邊。
而周勝強還是其中之一“癮君子”。平時愛吸毒,即使被瀋陽行政拘留**,他也無怨無悔。
甚至在他對石英才動手之前,他就剛剛吸毒了。
那麼石英才的家人又怎麼會相信這樣的人是溫柔的呢?
那為什麼這三個人之前都這麼說,卻不得不在法庭上等待,卻馬上收回了供述呢?誰給了他們勇氣?
原因有兩個,一是石英才死因的法醫報告出來了。
據說他死於外力引起的冠心病急性發作。
也就是說,石英才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心臟病發作,被毆打只是乙個導火索。
所以是不是肯定是打人的誘使造成的,就不是那麼好說了。
也可能是其他原因,比如石英才當時太生氣了,導致心臟病**等等。
另乙個原因是視訊錄製不完整。
在當時的監控錄影中,有周建偉落車時被韓方毅毆打的畫面,也有石英才被韓方毅的脖子抓住摔倒的畫面。
從韓家敏夫婦帶人到石英才被韓芳毅打倒,這一段沒有畫面,只有證人的證詞。
這導致沒有直接的視訊證據證明韓方毅是否毆打了石英才,以及韓嘉敏夫婦是否趕到現場幫忙。
所以這也給了他們三人推翻案子的信心。
畢竟,無論事實是什麼,在法庭上只看證據。 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法院也不能判定任何人有罪。
那麼,你為什麼不帶更多的證人來呢?畢竟,證人證言也是非常重要的證據。
現實是極其令人不寒而慄的。
案發地在鬧市區,從視訊中可以看出,當時是一輛車和乙個人。
而且附近有很多商店,而且,那是乙個小小的五一假期,目睹整個事件的不僅僅是一兩個人。
但是當我去問供應商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時。
但沒人敢說,他們以各種理由搪塞。
例如:“我當時不在家”或“我碰巧和朋友出去吃飯”。
有些人甚至說他們從未聽說過。
無論如何,他們不想談論它,這是為什麼?裡面一定藏著什麼東西。
但也有一些熱心和勇敢的人說出了他們所目睹的事情,並對供應商的行為發表了自己的意見。
供應商不敢說的原因那是因為害怕報復
畢竟,商店就在這裡如果你能跑,和尚就不能跑寺廟。如果他們被憎恨,他們就會受苦。
而韓方毅、周勝強和韓嘉敏也確實參與了毆打。
而本來在韓嘉敏來之前,情況才有所緩和。
但韓嘉敏和周勝強趕到後,立即採取行動,加劇了衝突。
正是因為他們的囂張跋扈,才讓一名交警英年早逝。
他們沒有想到,他們之所以能夠舒舒服服地享受假期,正是因為像石英才這樣的人默默等待。
他們怎麼能做到呢?
然而,由於案件複雜,法院的審判沒有結果。
這對石英才的家人來說,無疑是一種折磨。 兒子無緣無故而死,骨頭不冷,卻久久不伸張正義,他們怎能不難過呢?
石英才的媽媽說
他的生活或許和老百姓一樣,卻身穿警服,頭上戴著國徽,代表著人民、代表國家、代表**,在這裡執法。 他們毆打石英才,不僅是蔑視生命,更是蔑視國家和法律。
老母親是對的,如果執法者不受法律保護那麼還有誰敢站出來維護法律的尊嚴呢?
而石英才的悲劇不會是第一起,而且可能會繼續發生。 正道之光如何照耀大地?
就這樣,在等待了石家人一年之後,2024年4月27日,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於開庭審理。
根據中國的“刑事處罰”,法院駁回了韓方毅及其兒子和周勝強提出的所有辯護意見。
並作出以下判決:
韓方毅被判處死刑,緩期執行兩年。
周勝強被判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
韓佳敏被判故意傷害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1年。
並賠償石英才一家約60萬元。
這個結果,終於給了石英才乙個公道,乙個公道給了石家乙個公道。 它還維護法律的公正和國家的尊嚴。
正如中國古語所說:天子與老百姓同罪。
在今天的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這對一些自以為是和傲慢的人來說是乙個警鐘。
在中國,必須有法律可依,必須遵守法律,必須嚴格執法,必須追究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