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們一致認為,電子商務已經扼殺了實體店,仔細審查是站不住腳的。 誠然,電商對實體店的影響很大,但市場本身也會有乙個自我調節、自我修復的過程。
不是高租金,因為租金會隨市場而去,如果生意不好,自然會要求低一點的租金,如果不降低租金,房子就會閒置,當然,房東寧願低一點租金,也不願長期閒置。
真正扼殺實體店的不是電商或租金,而是高昂的商業地產物業費。 近日,人們發現,市中心的幾處商業地產已經閒置了很長時間,這本來就是乙個每一寸土地都有價值的地方。 究其原因,商業地產的閒置時間長了,對管理者的利益影響不大,根本就沒有動力去啟動這些商業地產。
商業房地產的管理方式與住宅完全不同。 商業地產不設業主委員會,物業由開發商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不存在更換物業管理公司的可能。 開發商賺兩部分,一部分是買房,另一部分是全年需要交納的物業費。 關鍵是物業費比住宅高很多,昨天問了個商業廣場,月租房費20元/平公尺,100平公尺商鋪,年物業費24000元!商貿城的商家經營者毛收入每月只有5000多,租金每月500,但物業費也是2000多,到期商家準備退出。 即使在大流行期間,物業費也沒有減少。
有人會說閒著就收不收物業費,但用他們的話說的區別,只是暫時收不到。 那個廣場的開盤價約為每平方公尺6000元,100平方公尺的開盤價為**60萬元。 如果你欠了20年的物業費,共計48萬元,那麼物業公司會起訴業主要物業費,如果不給,就把房子拍賣,房子肯定賣不出去,這樣你還欠物業費跟房子還債, 房子將在20年後歸還給開發商。
在古代,業主擁有永久的產權,不用交物業費、水電費,確實在一棟房子裡養了三代人。 如今,很多購買商業地產的人都牢牢地關在監獄裡,不是三代人一房,而是三代人一房。
要盤活商業地產,不能指望開發商介入,因為閒置的損失不僅是業主的利益,更是整個社會資源的浪費。 如果長期不能啟動,就會用於其他用途,醫院、學校等公用事業缺房,用總比閒置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