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馮成來自同乙個縣級市。
雖然我們地方經濟發展一般,但馮成的家庭條件還算不錯,父親在外地打工,母親在老家做生意,家裡有幾套房子。
按照這樣的條件,彩禮也應該很多。
但結婚時,馮成的母親只給了我們一套100平公尺的小房子和一輛15萬左右的車。 更讓我難受的是,房子和車子都是以馮成的名字寫的,與我無關。
直到嫁入馮家,我才知道,婆婆給了我們一屋一車後,轉身以“仁慈”為由,給我嫂子買了一套房子和一輛同樣大小的汽車。
嗯,畢竟嫂子是婆婆的親生女兒,我不滿意,表面上也不能表現得太多。
再說了,我們家條件不好,父母都是下崗工人,還有乙個弟弟等著買房娶妻,嫁妝確實不是很豐厚,才兩萬塊錢,所以情有可說,我只好嚥下這口氣。
更何況,既然我已經嫁進了馮家,而且馮城是獨子,馮家的財產遲早會是馮城的,所以當初結婚的時候,也沒必要得罪我家公婆。
考慮到這一點,我盡量讓自己看起來大氣。 沒想到,婆婆根本就沒有體諒我。
第二,結婚後,我成了全職家庭主婦,馮成繼續住在沒有一點油水的基層單位。
成了馮家的兒媳婦,在打扮上不能丟馮家的面子,我以前的衣服不合適,需要換新的;我還想和我以前的朋友重新聯絡,請他們吃晚飯、下午茶和美容最好家裡有保姆,這樣我就不會天天被抽菸了。
但馮成的工資並不高,乙個月吃飽也只有2000多塊錢,已經足夠了
於是我對馮成說:你為什麼不讓你婆婆每個月補貼我們?
馮城不同意,以為他是成年男子,父母會伸出雙手,說出來會被嘲笑
我又勸他:要不我們搬到你娘家去,和你婆婆住在一起,我們的房子就租出去,收房租補貼生活費?
這一次馮誠聽了,轉身跟岳母說話的時候,岳母也答應了。
還有,婆婆家是160多平公尺的複式房,乙個人住了很久,太寂寞了,現在我和馮城回來了,家裡至少是人心暖的。
婆婆有個保姆,在她家打了十幾年,月薪和馮成差不多,但她幹的活不多,只是打掃房間、洗衣服,做三菜一湯的大多,海鮮等值錢的東西都沒有。
我總覺得婆婆的工資太高了,伙食錢太多了,於是我向婆婆提議:每個月,保姆的工資先轉給我,然後再轉給保姆,月初也把伙食錢交給我, 月底我會根據每天的伙食情況和保姆結算。
婆婆點了點頭。
然而,僅僅過了三個月,也不知道保姆是不是背地裡說了什麼,婆婆突然悔改了,把錢拿了回來。
我真的想不通:婆婆是個商人,被人騙了不出聲
我做得不好嗎?不是在推廣工作報酬嗎?保姆工作不多,所以他們不應該得到那麼多的薪水只是一些普通的不值錢的菜,為什麼要花這麼多錢買菜?
後來想了想,也許不是錢的問題,說白了,只是婆婆不信任我,總覺得我是外人。
3、結婚一年後,我懷孕了,這是馮家的孫子,我不能有絲毫的差錯。
婆婆聽說我懷孕了,也非常高興,親自給我做了好幾次,櫻桃、荷霧、士多啤梨,這些高檔的水果幾乎沒有被打破。
那段時間,我確實過著比較舒服的生活,想吃什麼,想買什麼,只要動動嘴巴,第二天就會送到我家。
還有童裝、嬰兒床等用品,只要我選擇並傳送付款鏈結,婆婆就會主動付款。
其實一開始婆婆還是覺得我買的衣服太貴了,每件都要兩三百,但她覺得孩子的東西一百多百就夠了。 我不同意。
我的孩子絕對想使用最好的!
後來婆婆也沒再說什麼,按照我的意願全部買了下來。
第乙個孩子是女兒。
*當我告訴我時,我很失望,怎麼會是女兒?
但婆婆似乎還挺高興的,抱著就不肯放手,也不再做生意,整天圍著孩子轉,給她喂水,給她洗澡,給她唱歌。
看到婆婆愛女兒,我終於放心了,可是當我在滿月喝酒時,我才發現婆婆所做的一切都只是外表而已,她其實骨子裡不喜歡。
滿月酒那天,媽媽送給孩子一套紅棉襖,婆婆封了乙個3萬元的大紅包,還有一對純金手鐲。
我一下子不高興了:我婆婆能得到這麼小的東西?
初中同學嫁得不如我,有人生了孩子後,公婆血流滿面,足足給了十萬塊錢!
按照我們家的經濟來源,婆婆把她名下的房子轉讓給她的孩子,也不算過分!
這麼一件小事怎麼能讓我在朋友中昂首挺胸?
第四,婆婆的抨擊行為讓我越來越討厭她,她對嫂子的態度讓我更加低頭。
剛結婚時,嫂子還在上海大學讀書,每年學費近3萬元,每月生活費5000元。
我和馮程只有2000多生活費,她乙個人乙個月就要用掉5000是不是有點太奢侈了?
我私下告訴馮城,讓他勸說婆婆少給生活費。
馮誠太弱了,他不僅不敢說出來,反而還說我多管閒事,什麼嫂子給我讀書的錢,她不要我們一分錢,我為什麼要說這麼多?
做驢肝肺真的很善良。
嫂子的錢少了,剩下的錢不就是馮城的嗎?
見馮城不聽,我直接找到婆婆,讓她講道理,勸她少給嫂子生活費,乙個月3000塊錢就夠了。
婆婆聽後,一句話也沒說,只是對我冷笑了兩聲。
女兒出生時,嫂子考研究生,不得不繼續讀書,學費比本科時還要貴。
心疼,你為什麼在乙個女孩家裡讀那麼多書?以後不結婚生子嗎?白讀一讀!真是浪費錢!
每次看到婆婆給嫂子轉錢,我就得心疼半天,難免要對馮成嘀咕一句:“你看你,你早早出來打工,沒用家裡的錢,還給家裡掙錢,你姐姐好, 年紀不大了,別說減輕家庭負擔了,整天只懂得花家裡的錢!”
又說了幾遍,馮城就不耐煩了:“我想讀書,媽媽願意讓我讀書,可是我不想再讀書了,和姐姐沒關係!你不會整天無所事事。”
呵呵,我沒事吧?我全心全意地關注他,而他也這樣對我!
我沒想過你嗎?你姐姐不用家裡的錢?這筆錢以後不是你的嗎?”
我的怎麼樣?這是我父母的錢,他們想用誰就用誰,誰也沒理由說什麼。我說你怎麼了?你是不是整天都落入了金錢的眼中?如果沒問題,就出去找份工作吧!”
馮城是真的生氣了,我不想和他惹麻煩,算了,以後少說話就行了。
但是要是想出去打工,那就不好了,家裡掙錢的人那麼多,而且我不是唯一乙個,我想趁年輕享受生活!
第五,我又懷孕了,這次的反應和上次完全不一樣,相信這個寶寶絕對是兒子。
可是這次懷孕,除了我,鳳城和婆婆都不願意,按照婆婆的話說,為什麼要生這麼多?生個孩子,好好養她,好好養她就好了。
我堅持要生下我的孩子。 見我這麼堅決,他們什麼也沒說,還是像以前一樣照顧我。
但我覺得婆婆顯然不關心第乙個孩子,我的飲食全交給保姆,想買什麼就吃什麼,我告訴他們,好久沒有動靜,我問,婆婆敷衍地回答:“哦,最近生意太忙了, 我忘了,明天我給你買。 ”
孩子的衣服和用品的鏈結發給了她,她停止了付款:“你不能只用原來的嗎?為什麼我必須購買新的?”
真的,你自己的孫子也是這樣!
在我懷孕六個月的時候,婆婆得了流感,臥床不起,傳染給了馮成和保姆。
但是家裡人被感染了,誰來給我食物?誰來照顧我?
婆婆說:“叫媽來照顧你幾天。 ”
我不同意,我不想讓我媽媽工作太辛苦。
那沒辦法,那你就可以照顧好自己了。 ”
我懷孕了,我必須自己做飯
我氣得對婆婆大吼大叫:“你若不照顧我,別以為你老了再照顧你,別以為你死後我會替你守靈!”
婆婆臉色頓時一變:“從明天開始,你和馮成就回你家了。 等你生完孩子,就去月子中心,我付錢,以後你就不來找我了!”
我生孩子的時候,婆婆確實按照她說的付了月子中心的錢,給我找了個保姆,但她一直沒有出現,甚至在兒子出生後,她也給了和女兒一樣的東西,乙個3萬塊的大紅包和一對純金手鐲。
這是兒子,是他們老馮家的香!
再一次,我屈服於婆婆的吝嗇和吝嗇。
第六,我岳母的生意很好,有五個分店。
兒子一歲的時候,我找到婆婆,提出要把一些樹枝交給我。
她不但不同意,還諷刺地嘲笑我:“上次我交給你的時候,你半年虧了40萬,再交給你,恐怕就要花光我所有的養老錢了!”
看,她還是不信任我。
婆婆不交給我,那是因為我沒有經驗,我認得,沒想到她會轉身把其中三根枝交給剛畢業的嫂子照顧!
我不能再生氣了!
看看媽做了什麼兒子和兒媳婦的家人不想幫忙,他們要幫助女兒!”
不是幫姐姐,姐姐是學管理的,不是嗎?”
你傻嗎?我恨恨地說:“你娘面上說要交給你姐姐幫忙管理,誰知道這些店裡的錢以後會不會落到妹手裡?那你兒子什麼也得不到!”
不,我媽媽不是那樣的!”
馮成太單純了,岳母說的什麼他都信,根本不考慮我們家,也不考慮孩子。
我是這個家庭的心,但如果我說得太多,他就會生我的氣,認為我太貪他們的錢了。
我們經常為此爭吵。
但這一次,我絕對不會放棄,馮城不願意打,那我就走了!
媽,既然姐姐掌管三家店,那另外兩家就應該給馮成吧?你的一碗水應該永遠是平的,對吧?”
馮成是馮家的兒子,我兒子是你們馮家的香,你做母親不能太偏袒吧?馮城不能有東西,姐姐肯定有吧?她是乙個要結婚的人,無論她給她多少,她最終都會在別人的房子裡!“
婆婆不理我,連看都不看我一眼。
我趁婆婆不在找嫂子:“你哥哥乙個月掙2000多塊錢,連孩子都養不活,你一回來就在家裡搶三家店好,不好嗎?”
如果不是你哥哥不讀書,早點出去打工,家裡怎麼會有多餘的錢讓你讀書?現在你回來了,你應該好好報答你哥哥,不要把幾塊錢放在你的口袋裡!”
臨走前,當著工作人員的面,我又扔了一句狠話:“乙個想要面子的女人,是不會佔母親家的便宜的,更別說和哥哥爭奪家產了!”
第七天,那天,我凱旋歸來,還沒來得及和馮城分享我的戰線,他就先開口了:“我們離婚吧!”
現在你和我家鬧事了,你跑到門口罵我妹妹,你覺得我們還能過得去嗎?”
呵呵,看來我一走,嫂子就打我的小報告。
離婚?那孩子呢?你真的願意離開我們的母親離婚嗎?”
我不想,但我不能違抗我的母親。 這樣一來,咱們先離婚吧,等事情過了一段時間,我就把媽媽的工作做好,等工作做完了,我一定會回來再娶你!”
原來是婆婆威脅馮城,要和我離婚,不然,母子關係馬上就斷絕了。
馮成是個孝子,他既愛我,又不想讓岳母傷心,於是他和我提出了假離婚的要求。
用他的話說,退就是進。
那沒事,離婚了,讓他看看,這個家裡沒有我,誰會受苦?誰會是被冤枉的人。
我和馮成離婚了,房子和車子都是他婚前的財產,我帶著兩個孩子,把他給我的5萬塊錢還給了我父母家。
你問我害怕嗎?
我不怕,我知道馮誠遲早會來找我再婚。
我相信他是愛我的,更何況,他們老馮家的香還站在我這邊。
但是,當他提出再婚時,我不會像結婚時那樣輕易答應他,名下沒有兩套房子,沒有兩家分店,我絕對不會同意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