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築節能監理的依據:
1.《民用建築節能管理條例》(建設部令第143號);
2.《民用建築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建智〔2006〕192號);
3.《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411-2007);
4.《外牆外保溫工程技術規程》(JGJ144-2004);
5、審核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
6、國家及上海市有關建築節能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範。
二、建築節能監理的目的:
工程監理機構通過對建築節能建材和施工程式的有效控制,嚴格按照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和建築節能標準的要求,嚴格實施現場施工監理,達到達到建築節能標準的目的進行施工和竣工驗收。
三、建築節能監理的主要內容和要求:
1)施工準備階段。
1. 控制和審查內容。
(一)對建築節能相關施工單位(含分包商)的資質和生產許可證進行審查;
2)熟悉並確認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檔案:
1)檢查施工**件的審查結論是否合格。
未經施工圖審查機構審查的施工圖或者不合格的施工圖不得用於施工,發現上述情況的,應當及時向施工單位和上級報告,並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審查。
2)檢查或協助建設單位向上級節能職能部門辦理建築節能備案手續,是否符合建築節能標準;
3)參與施工圖設計檔案的披露和審查
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熟悉施工圖紙時應做好記錄;
專業監理工程師熟悉施工圖設計檔案後,應參加設計檔案披露會議,了解、查閱或確認圍護結構系統的牆體、門窗、屋面、樓板、地面、陽台等構件的施工圖及採暖空調系統等系統的建築節能設計, 節能節能系統的選擇、節水或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和維修保養等,同時可以提出質疑和建議,並有權對不符合建築節能標準的提出質疑;
工程監理機構應當配合建設單位做好建築節能設計檔案和分類工作和記錄工作
4)施工圖修改或要求變更施工圖時,必須由設計人員簽字當涉及到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時,還應送原始圖紙審查機構進行複審。
3)建築節能專項施工方案(含分包商)審核;
嚴格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由牆體、門窗、屋面等組成的圍護結構體系的施工方案是否符合設計檔案和建築節能標準中關於建築節能的規定和要求。
4)編制建築節能監理方案和監理方案中的監理實施細則。
在編制《建築節能監理實施細則》時,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建築節能專業工程特點;
2)建築節能監理過程;
3)建築節能監理的控制點和目標值;
4)建築節能監理的方法和措施。
根據專案建築節能情況,將屋面、門窗、牆體等分項的建築節能監管內容納入《建築節能監管實施細則》編制工作。
5)檢查施工單位的建築節能管理制度和人員素質是否符合要求和技術披露。
2.監督工作表和資訊。
1)《建築節能專項施工方案審查表》;
施工圖和審查記錄的披露;
其他檢查、檢查應當有書面記錄和材料。
2)施工階段。
1. 控制和審查內容。
1)建築節能材料、結構件、裝置的檢驗和批准
1)進院檢驗,審查建築節能材料、構件、裝置的型號、規格、數量、批號,是否有出廠合格證、技術標準、使用說明及備案證明、建築節能標識證、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及生產廠家資質、營業執照等檔案
2)建築節能材料的外觀和見證抽樣檢驗,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檢查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及時做好建材台賬
3)審查建築節能材料、構件、裝置是否符合建築節能標準,不符合建築節能標準,不符合設計檔案要求的,經審查合格的,建築材料、構件、裝置監理工程師不得以簽證為準,不得用於工程;
4)堅決杜絕使用國家禁止、淘汰的建築材料;
5)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裝置,應要求施工單位提交相應的施工技術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批准後簽字。
6)檢查質量認證資訊,如質量保證證書、說明書、型式檢驗報告、複檢報告等,是否合格、齊全,是否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標準,各項指標是否能建成節能標準;
2)施工期間的巡檢邊站。
1)按照建築節能設計檔案和施工計畫,對施工現場的施工單位進行檢查和監督
2)建築節能工程側站監理:圍護結構系統在牆體、門窗、屋面工序中採取必要的側站監理,並按《土木建築工程節能質量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對熱橋的施工和熱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實施專門的側站監理, 並做好側站監管記錄;
3)在檢查邊站不符合建築節能標準、設計檔案和要求或質量問題時,經口頭指示後,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要求改正。拒不整改的,工程監理機構有權向建設單位和上級部門報告。
(三)建築節能專案變更情況審核;
4)建築節能工程分批檢驗,分項質量驗收評審,符合要求待簽字,然後進入下道工序;
5)建築節能工程分部、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複核(包括質量控制資料驗證記錄、安全功能檢查資料驗證、感知質量驗證記錄等);
6)對於疑似或不能直接判斷或認為存在嚴重施工缺陷的重要建築節能部位,可要求委託法定檢測機構進行建築節能施工質量檢驗。
2、監理工作表及資料(使用《省級建築節能工程質量驗收完成資料》表)。
1)建築節能材料、結構件、裝置檢驗表。
2)建築節能工程檢驗批次質量驗收記錄。
3)建築節能工程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4)其他複核檢查工作應有書面記錄和資料。
注:使用以上**時,表上應有四個字,以方便資料管理)。
3)竣工驗收階段。
加強對建設單位建築節能資料的監管,協助建設單位做好建築節能竣工驗收工作。
1. 控制和審查內容。
1)審核建築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報告等材料;
2)編制建築節能專項質量評估報告,明確建築節能標準和設計要求的執行情況
3)組織建築節能事業部工程專項質量預驗收,協助施工單位完成驗收工作
4)建築節能監理總結。
5)其他竣工資料的審查、檢查應有書面記錄和資料。
監理工作表及資料(採用《省級建築節能工程質量驗收完成資料》表)。
1)建築節能工程專項驗收檢驗表;
2)建築節能專項質量評估報告;
3)建築節能工程專項驗收報告;
4)建築節能監理總結。
5)其他複核檢查工作應有書面記錄和資料。
四、實施建築節能監管手段:
1. 書面通知:
1)通知施工單位。
應將執行建築能效標準作為一項基本要求;
當建築設計修改涉及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時,必須將修改後的設計檔案送至原施工圖審查機構複審
委託建設專案施工時,不得要求降低標準或變更設計檔案;
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時,還應當對已建成的建築節能設施進行驗收,並將載有建築節能內容的專案竣工驗收報告報市、區備案歸檔。
2)通知施工單位。
嚴格按照合格設計檔案和建築節能標準要求施工;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節能材料、構件、裝置、門窗、採暖空調等進行檢查,確保產品說明書和產品標識上標明的效能指標符合設計要求。
(二)加強檢查、審查和核查制度
審核核實資質、程式、檔案等,做好各類檢驗資料的登記工作;
嚴格執行建築節能材料進入口檢查和見證抽樣複檢制度
建立監督資料和賬目管理制度。
3、監理通知及停工通知:
監理人員在檢查和側站檢查中發現違反建築節能強制性標準,或者違反批准的施工方案的,監理工程師應當立即發出通知,要求改正;拒不整改的,應當立即要求施工單位停工,並及時向施工單位和有關上級報告。
4、定期召開現場會議:
會上,專業監理工程師將對建築節能施工情況進行分析或評價,提出目前存在的問題,要求施工單位及有關方面進行改進,並編制會議紀要或在總工程師認為必要時召開專題會議,編寫專題報告。
5、加強主管責任和習培訓
明確建築節能監理責任:落實總工程師負責,專業監理工程師直接督促管理,資料文員做好資料工作責任制
根據《省建築節能管理辦法》,從事建築節能及相關管理活動的,應當接受習對其相關從業人員進行建築節能標準和技術培訓或者繼續教育
總工程師將習與建築節能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檔案
工程監理機構在施工現場,具有國家和市有關建築節能法規和標準
根據專案要求,明確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學習和熟悉建築能效標準、規範和規程等專業技術知識,從而提高建築節能監理水平習。
6. 實施資料管理
建築節能資料應分為各專業、分部、分管理,要求建設單位使用《省級建築節能工程質量驗收完成資料表》。
協助建設單位做好建築節能相關資料的登記、檢查、整理、整理和歸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