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李明,今年32歲,我和妻子小紅已經結婚5年了。 我們住在乙個老式的小區,鄰居張偉家就在我們樓上。
那天下班回家,小紅讓我買點吃的,她說冰箱裡的食物已經吃完了。 我拿起錢包說:“好吧,那我去市場,我很快就會回來。 ”
小紅擺了擺手,道:“放心吧,我在家沒事。 你花時間購買。 ”
我笑了笑,去了附近的菜市場。 那天市場上人不多,所以我趕緊買了蔬菜。 包括一些時令蔬菜,以及小紅和孩子們最喜歡的肉類。 買完後,我匆匆走回家,才十分鐘。
我拎著一大袋蔬菜,邊走邊想象小紅看到我買的食物時有多開心。 當我走到門口時,我正要拿起鑰匙,突然聽到樓上傳來奇怪的聲音。 我在心裡“輕笑”一聲,聲音彷彿是從我家傳來的。
我把盤子放在門口,輕輕地上樓了。 那是從我家來的!聲音裡有一種說不出的東西。 我的心開始狂跳,但我鼓起勇氣推開了門。
我震驚得說不出話來,我只能用一種語言提問。 我的腦子一片空白,我無法理解眼前發生的事情。
小紅和張偉也嚇得倒在了地上。 小紅驚恐地看著我,臉色蒼白,張薇顯得更加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地撿起地上的衣服。
我深吸了一口氣,強迫自己平靜地問:“小紅,這是怎麼回事?你在幹什麼?”
我冷冷地看著她,把她推開了。 我再也無法相信她哭泣的話,因為她已經完全失去了對我內心的信任。
這時,張偉穿上衣服,想趁亂趁機。 我快速地抓住他的胳膊:“住手!你這個混蛋,竟然敢背著我老婆走,我跟你還沒完!”
張偉拼命掙扎:“李明,放開我!她先勾引我,我受不了了,想打罵就罵她,就打罵她!”
我氣得眼睛都紅了,一拳打在了張偉的鼻子上。 突如其來的一擊讓他措手不及,鮮血立刻噴湧而出。
哼,還硬著嘴?如果我今天不殺你,我發誓不!我大怒,和張偉在地上扭打在一起。 他個子很高,但我的憤怒讓他無能為力。
小紅在一旁哭了起來,拉著我一會兒,推了一下張偉,但兩個大男人都抽不開。 我對她完全失望,絲毫不想聽到她的聲音。
就在我們激烈爭吵的時候,一群警察衝了進來。 原來鄰居聽到動靜,以為這裡打架了,於是趕緊報警。
幾個警察抓住我和張偉,問我們怎麼回事。 張偉趁機指著我說,我無緣無故地打了他們。 還沒等我反應過來,我就被警察戴上了手銬,被帶到了警察局。
在警察局,警察讓我做筆記。 小紅坐在一旁還在哭,她似乎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感到後悔,懇求警察放過我。
我疲憊地搖了搖頭,冷冷地對她說:“我們的關係和婚姻就這樣結束了,我再也不想見到你了。 ”
小紅聽到我這麼說,哭得更傷心了。 她跪倒在地,懇求我不要離婚,但我的心已經死了。 我知道我和她的命運已經結束了,我不能再相信她了。
小紅接到傳票,前往派出所正式作證。 她恬不知恥地說,是我虐待她和她孩子很久了,那天我看到她和張偉在一起,一怒之下又揍了一頓。
老婆,你怎麼能這樣誹謗我!我苦澀地說。
閉嘴!不要以為你可以假裝可憐。事實勝於雄辯!警察嚴厲地喊道。
我完全失去了信心。 原來,我一直深愛的妻子,竟然能如此堂而皇之地誹謗我。 我開始反思自己做錯了什麼,這讓我的妻子恨我到骨子裡。
我被判處一年徒刑。 小紅提出離婚,法院判決她獲得財產和撫養權。 我失去了一切,成了罪犯,成了流浪者。
在監獄裡,我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 每次想起過去,我都會後悔當初沒有這樣做,也後悔當初的魯莽行為。 我本來可以冷靜地處理的,就算我和她離婚了,我也不會落得這樣的下場。
我開始整天喝酒。 獄友們看到我總是乙個人喝酒,勸我不要再想了,要向前看。
小兄弟,你也該振作起來了。 人犯錯是不可避免的,至少還有機會重新開始。 老張是我的好獄友,他經常給我出主意。
不要這麼認為!生命的價值遠比你想象的要多。 “老張努力為我加油。
我沉默著,面無表情。 也許他是對的,我不應該就這樣放棄。 但我真的無法想象繼續活下去的意義。
我點了點頭,傷心地說:“謝謝你這一年照顧我,我一定會吸取教訓,做個新人!”
出獄那天,我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在附近租了一間便宜的小房間。 我需要時間來思考我的生活,並決定下一步該去哪裡。
在監獄裡的這一年,我變得內向而敏感。 我不再相信所謂的“朋友”,因為我的好兄弟可以偷走我的妻子。 我對一段關係沒有任何期望,因為我深愛的妻子可以誹謗我並入獄。
我開始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 白天,我乙個人在建築工地搬磚,賺取一些基本的生活費。 晚上,我躲在租來的房間裡,看書,寫作。 身陷囹圄的老張經常寫信來看我,我禮貌地回信,卻從不主動提及我最近的處境。
日復一日,我的生活平靜而單調。 偶爾,我會想起過去,後悔自己的魯莽,討厭小紅的運氣。 但這些情緒轉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麻木和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