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文紹是盛巨集的女婿,中琴伯府的次子,年紀輕輕就出差在五城兵馬師指揮,人品和才華都是一流的。 但王若夫覺得自己二十歲以後還沒結婚,雖然有主有位,但是和袁文紹沒什麼關係,所以不滿足。
在原著中,盛巨集非常樂觀,他這樣安慰王若福:
像這樣從太子家出來的孩子,大多是無能的,因為他們的祖先不想讀書,不想習武功,不求進步,兩三代之後,他們就不一樣了。 而且因為袁家的艱辛,他家的後代比一般人更能幹、更懂事,也曾有過磨難,很難在風中立業,所以我很看好袁文韶。
盛巨集如此看重袁文韶並沒有什麼不妥,而且當時的盛家也不是京都人,雖然有盛家的老爺子譚華郎和盛家老太太永逸的獨生女的名字,但聰明人不只在乎過去,而是關注年輕一代能不能撐起家族的生意。
而且花蘭很有名,人都很好看,就連金剛媽媽第一次見到花蘭的時候就直言不諱地說,花蘭很漂亮,甚至在京都到最後,而且花蘭謹慎、聰明,最長袖、最擅長的舞者,不管是長輩還是同齡人,都會誇讚幾句。
可以稱得上是袁文韶和花蘭的聯姻,表面上,盛家高高在上,但實際上應該是雙贏的局面。 畢竟,華嵐結婚足足128年,嫁妝和一群隨行的丫鬟婆婆的排場,不是一般有權勢的家族能想出的。
只不過,越是完美的婚姻,越是讓人羨慕。 首當其衝的是華嵐的婆婆袁太太,她有兩個兒子,她一直偏袒長子,大兒媳婦是娘家的侄女。 雙方比拼,袁太太難免不想讓二媳婦比她多。
貪圖嫁妝的袁夫人,什麼都可以做。 第一次讀《我知道嗎》的時候,我只是以為華嵐遇到了乙個邪惡的婆婆,重讀後才意識到是哪個在炫耀她的武功,但實際上,這只是乙個不為妻子做決定的丈夫。 袁文韶雖然精明,卻不丟孝道的綽號,而是對妻兒視而不見。
有時候想不通,有的男人慶幸自己娶了乙個漂亮的老婆,有乙個漂亮的家庭,但是他們並不珍惜,自從離家出走,他們就不喜歡在母親面前賣東西,他們知道自己的努力是徒勞的,但還是讓老婆感到冷淡, 這是什麼?也許這是人最固執的地方,但他們得到的,他們就越在乎。
袁家早已支離破碎,在始皇在位期間,因為參與造反國王的案件,被封為嫣世,新皇帝登基,為了安慰京都的諸侯和公爵,在袁家復辟的時候,還斥責袁家做事不緊, 行為不端,斷銀公尺十年,或從冷板凳上摔下來。
總之,袁家要錢沒錢,權不權,只是給不了解內幕的外人留下乙個陳列櫃。 可惜袁家經歷了幾次震盪,袁文紹還沒結婚,他已經二十多歲了,普通的太監們看不起他,太低袁家不願意,所以來去都耽誤了。
最可悲的是,袁文韶雖然是袁夫人的親生兒子,但出生後卻不被寵,雖然是男人,但從小就在袁夫人的眼皮子底下長大。 一母二哥,卻待遇遍及天下,不顯人家看得見,連袁文韶都明白,他年輕時並不討人喜歡。
慢慢長大後,袁文韶找到了討好母親的方法,只要他足夠懂事,足夠有上進心,足夠有能力,不再和弟弟競爭,就能得到母親的笑臉。 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刻意取悅母親、迴避弟弟的做法,成為袁文紹在袁家生存的法則。
果不其然,在袁文韶結婚之前,袁夫人就已經對他很滿意了,但這種滿足是以她自願放棄繼承袁家財產為條件的,這樣也可以給弟弟帶來方便,和母親一起孝敬母親。
一家人被關在家裡也沒關係,不管他們怎麼折騰,更何況乙個願意打架,乙個願意吃苦,別人也不會說什麼。 但幾乎完美無瑕的華嵐一進屋,就打破了這種畸形的平衡。
袁夫人更羨慕的是華嵐的手腕力量,雖然當時盛家沒有來京都,但只有華嵐乙個人站穩了腳跟。 不管是誰,只要提到袁家的二少奶奶,她都會豎起大拇指,稱讚她“把家辦得好”。
乙個不被寵的兒媳婦卻嫁給了強勢的媳婦,讓袁夫人如魚如魚,或她做婆婆,或她成了妾,或她看上了花蘭的彩禮,他把大媳婦帶到了窮奢的地步,結果, 他帶上了花蘭的管家,只好用彩禮來彌補損失。
袁家把花蘭的嫁妝搬走了。
人類的貪婪永遠不會自行消亡,它會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
袁夫人隨便欺負了華蘭,但她覺得平日裡給華蘭一點錢不夠有趣,於是她把主意投到了花蘭郊區的十多畝肥沃土地上。
說花蘭的彩禮還真是大方,既然花蘭掌管,每個月基本赤字補貼,從開始的幾百到以後幾千不等,別說普通人受不了,就連整個袁家都怕和花蘭彩禮比不上。
只不過一向聽從母親命令的袁文韶開口想找藉口,但他給出的理由卻頗為耐人尋味,原文是:
娘娘想挨著也沒關係,但現在盛家就在附近,這片田地要是有變化,盛家會不會不知道呢?你以後怎麼讓你兒子在岳家抬頭。
也就是說,袁文韶默許了母親可可搶奪花蘭嫁妝,但不能太顯眼,否則會被盛家認得,整個袁家都會丟臉。
只可惜袁夫人為老虎爭鬥了很久,一直都是這樣,誰也沒人出面責備,一直不敢爭辯的兒子袁文韶先出面反對。 袁夫人立刻在袁文韶的臉上撓了撓,鮮血流了出來。
只不過袁文韶即使躲在家裡十幾天也不敢出門,但他並沒有放鬆。 但這並不是因為袁文紹突然發現了自己的良心,懂得了照顧妻兒,相反,他始終是那個把自己當成母親的傻子孝子。 但這一次,袁夫人的舉動讓她真正感興趣。
至於康叔的事情,袁文韶心裡也很清楚,可是當初就把康姨娘的嫁妝挪了,讓他一輩子在王家和康姨娘面前抬不起頭來,連心愛的婦女兒都留不住。
而袁文韶能在官場上出名,自然懂得權衡,雖然對袁夫人還是孝順的,但袁夫人畢竟還是內婆,很難超越她真正的利益。 而華蘭運氣最差,從頭到尾都微不足道,屋子裡還塞滿了婆婆送來的七八個妃子。
說白了,華嵐娘娘的父母都是朝廷的官員,姐妹倆再婚了,但兄弟倆都結婚了,華嵐也得到了盛家的苦惱。 還說華嵐腰部僵硬,如果三天後回父母家申訴委屈,袁文韶也不想罷了,再說了,顧廷燁是他的最高上司,他自己會權衡一下。
妻子和孩子不如母親重要。
華嵐和袁家結婚十年了,基本上很辛苦。 從當初掌管家庭的嫁妝補貼,到後來的妻妾打架,到生下不醫治、沒有女婿的女兒,甚至生下女婿被婆婆帶走,堆了就能保住華嵐的性命。
袁文韶真的是**?
如何?你必須最清楚你最想要什麼。 袁文韶缺少的是母愛,他自然知道母親的性情和喜怒哀樂。
雖然袁家還在陳列,但家主袁太太卻不懂得要領,名聲不好。 然後二兒媳婦強行一端,袁夫人怎麼可能善待華嵐。
有人說,愛房子又愛黑,那麼討厭的房子難免會被討厭。 袁太太對親生兒子極度剝削,她更恨兒媳婦的三層面板,加上殘暴強勢的婆婆,再加上高高在上的丈夫,華蘭的人生難以想象。
華嵐生下莊姐和石哥後,又生了乙個兒子,但這次華嵐差點丟了半條命。
懷孕前幾個月一直要求遠站的袁太太見華嵐難以起身,再次讓姬嵐把石哥帶走,說華嵐的肚子太大了,照顧不了。 可是他沒有理會石哥,以至於石哥身邊無人,香爐被掀翻,灰燼落在他臉上,如果不是莊姐及時出現,救了石哥一命,莊姐手裡也掉了一串火泡。 而石哥的臉上還冒著火,差點燒傷了眼睛。
剛生完孩子的華嵐用匕首抵住她的脖子奪回了兒子的監護權,但袁夫人卻被莊姐故意傷害,懲罰了莊姐。 實在看不下去的袁文韶上前,終究是血肉之軀,卻被袁夫人打了一頓罵。
華蘭真的很傷腦筋,總是想和丈夫團聚,但丈夫要麼裝聾啞,要麼說一句不苦心的話,“我為你辛苦了。 除非華嵐在這種日子裡死去,否則他肯定活不下去了,袁文韶也改造不了。
後來,盛家送來一些好布料做三天的衣服,盛家幾個出身豪貴的姑娘五天聚在一起,時刻提醒袁文紹,華蘭有娘家做靠山,只是在去找康叔的路上越走越遠。這讓袁文韶嚇壞了,慢慢開始和花蘭一起奔赴國難一線,一起抵抗袁夫人的高壓。
另外,明蘭為岳父娶了個妾,這讓袁夫人忙著和老婆妾打架,而華嵐這一天的處境也不錯。
華嵐這輩子不缺靠山,也有錢有孩子要拼,但日子還是不輕鬆。 與其說是婆婆上惡底下,不如說是丈夫的敗壞。
自古以來,女人嫁女兒見老公,遇到乙個無所事事、想孝敬父母的丈夫,都是一場災難。 華嵐如此精明能幹,卻也白白浪費了十年。
袁家家的家境最為重要,這樣的空架子,早早失去運氣,日漸衰落。 明明沒用,他總是一副囂張跋扈的樣子,欺負華蘭這個小家庭,卻嫉妒華蘭的嫁妝,甚至貪得無厭。 最後,他不得不懼怕盛家的崛起,牽制住了魔魔的魔爪,最終內外修為。
嫁給男人確實是一件很深的學問,而且在個人能動性上也只是其中之一,還要從家庭背景、家庭關係等多方面來考慮。 看似是袁文韶,卻是一等三好青年,骨子裡卻是個好男人,不僅要做個傻孝子,還要討好母親;我擔心我不能在岳家抬起頭來,裝聾作啞。 最後,他追求利而避,能抱住妻子,擺脫了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