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的樣子,誰看到就不心疼呢?
12月8日,母親收到12歲女孩發來的**,女孩哭得撕心裂肺。
母親一下子驚慌失措,她不知道女兒在學校經歷了什麼可怕的事情,她無法想象。
當她到達學校時,她女兒的臉崩潰了。
女孩的臉腫到原來的兩倍大,五官畸形,眼睛幾乎睜不開。
12月6日,女孩被幾個同學叫了出來,拿走了她的手機。
8個人圍住她,開始扇女孩耳光,一邊扇耳光一邊打**,並威脅女孩不能告訴父母或報警,否則她會再次被毆打。
一共有三個地方改成了對女孩的暴力,幾個人爭先恐後地看誰的扇子更大,彷彿在他們眼裡,被毆打的物件不是活人。
女孩做了什麼令人髮指的事情,同時得罪了8個人?
然而,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
原來,因為在運動會上,女生不經意間瞥了一眼同學,而正在觀看的人以為她被激怒了,於是她問了幾個同學,揍了女生一頓。
女孩嚇得不敢第一時間告訴父母或老師,直到兩天後,疼痛實在難以忍受,於是撥通了媽媽的**。
母親帶女孩去醫院檢查,女孩左耳鼓膜穿孔,需要手術。
當女兒受到這樣的傷害時,母親又痛又氣,她必須讓肇事者受到懲罰,並立即報警。
報警後,對方的父母驚慌失措,找到女孩的母親準備私下。
在女孩媽媽眼裡,他們沒有誠意,只在乎警察會不會給孩子留下犯罪記錄,根本不在乎被打女孩的傷勢,會不會留下後遺症。
看到他們的態度,女孩的母親不打算私下,必須通過法律途徑維護孩子的安全。
此事一直上熱搜,引起不小的討論。 有很多疑問。
在學校裡,我被打了三個小時,換了三次位置,中途沒人發現嗎?無法理解學校的安全管理。
女生的臉腫成這樣,老師沒注意到嗎?事發兩天後,女孩忍無可忍,告訴媽媽,難道她不敢告訴老師嗎?當你在學校被欺負時,你不應該是第乙個找到老師的人嗎?
加害者都是未成年人,不會受到如此嚴厲的懲罰,《未成年人保護》保護的是誰?
光是被人看,就覺得自己被激怒了,太敏感了,就被打了,學校裡的學生也不會有危險。
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已經造成,不僅在身體上,而且在精神上,並可能伴隨她一生,影響她的習,影響她的生活。
希望肇事者能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希望女孩早日返校,習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