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15日電 (記者 張旭)某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又發生一起事故。
春興精工15日晚間公告稱,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傑彥的通知,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4年12月15日出具的《刑事判決書》。
根據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孫潔駿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春興精工表示,公司實際控制人孫杰彤自2024年7月起不再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及高階管理人員,上述判決為孫杰彤個人事務,不影響孫婕彤股東權利的行使和公司正常經營。 並且不會影響公司的控制權。目前,公司生產經營活動正常,管理團隊穩定。
回顧公告顯示,此前,孫潔彤曾因內幕交易受到中國證監會的處罰。
根據春興精工於2024年3月20日披露的公告,公司於2024年8月17日發布《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和市場禁令事先通知的公告及補充公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2024年第19號)和《市場禁令決定》(2024年第4號)檔案內容,中國證監會對孫杰肖作出如下處罰決定:
1、依照《刑法》第二〇條的規定,決定責令孫潔駿、鄭海燕等人依法處理非法占有的**,並分別對孫潔駿、鄭海燕處罰款25萬元。
2、根據《市場禁止法》第233條和《市場禁止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第(一)項、第五條的規定,決定禁止孫潔駿進入市場十年鄭海燕被禁止進入市場五年。
根據上述《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售事先通知》,2024年2月25日,春興精工公告稱,公司擬擬進行重大收購,涉及收購通訊行業卡倫特公司股權,並於3月18日公告公告稱擬收購股份比例為71%, 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時任公司實際控制人、董事長的孫潔孝和時任董事鄭海燕在資訊公開前控制使用“江耿根”、“江巧雲”和“陶正清”賬戶交易“春興精工”,共計約3500萬元同時,通過華寶信託的“璀璨1007”和“璀璨1006”產品,“春星精工”的交易共使用了2個75億元。
春興精工於2024年2月10日晚間公告稱,收到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孫潔駿的通知,收到蘇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蘇建刑事檢[2022]Z19)及2月10日收到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傳票》([2022]蘇05行初99號), 2024年,孫潔駿因涉嫌內幕交易被起訴,案件將在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春興精工2024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截至2024年9月30日,孫潔駿持有公司股份314,560,000股,持股比例為2789%;妻子袁靜持有公司31000003股,持股比例為275%,現任公司董事長。
資料顯示,春興精工主要從事四大業務板塊:1、移動通訊領域射頻器件及精密輕金屬結構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2、消費電子領域玻璃蓋板及精密輕金屬結構件的研發、生產和銷售3、汽車零部件領域精密鋁合金結構件、鈑金件的研發、生產、銷售;4.電子元器件的分銷。 公司主要產品和服務為精密鋁合金結構件、移動通訊射頻器件、無線終端業務、電子元器件分銷業務、玻璃業務。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營收為1826億元,同比下降023%;歸屬於母公司的淨利潤虧損為400751萬元,去年同期盈利244329萬元。
二級市場方面,春興精工15日收跌25 時為 86%46元,目前公司總市值為6159億元。 (中信經緯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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