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你的是 400,000 獎金,只要堅持 35 天不碰手機!有個小伙在比賽第一天就選擇退出比賽,網友們看到淘汰的原因後,在評論區討論了起來。
套路再熟練,也撐不住9000元,35天賺40萬元
這聽起來是不是特別好?只需35天,擺脫手機的束縛,即可輕鬆獲得40萬元大獎。 這個看似簡單的挑戰肯定會受到很多人的誘惑。
我們常說:“天上沒有餡餅。 “我們大家都熟悉自律這個詞,只要離開手機乙個月,就能輕鬆中到40萬的獎金。 如此美好的想法,讓很多人沉迷其中。
但也許你沒有意識到,這不是乙個簡單的自律,而是乙個叫做“自律陷阱”的方案。
有人曾經說過,“不是無知給我們帶來麻煩,而是那些看似正確的謬誤。 這是完全有道理的。
有一位來自長沙的陳先生,他深陷其中。 他聽說某公司推出了“自律挑戰”計畫,只需要在大房間裡呆35天不碰手機,就能拿走40萬元的獎金。 這個誘人的條件,讓陳先生一言不發地交了9000元的註冊費,簽了合同。
當時,也許他認為公司是在做慈善,只是給他錢。 然而,事實讓他大吃一驚。 挑戰賽第一天,陳總就被淘汰出局,讓網友們大吃一驚。
事後,陳先生才意識到自己掉進了乙個陷阱,兩天後,不僅獎金無望,報名費也丟失了。
他後來承認,自己太急於求成、速利,沒有仔細核對就把合同內容一掃而空。 這種草率的行為導致了他失敗的結局。
合同條款相當詳細,可以歸納為九個要點:
1.嚴禁吸菸、飲酒和使用任何電子裝置,面罩時間不得超過 3 秒
2.晚上 10 點上床睡覺,早上 6 點起床
3.挑戰過程中不允許背對鏡頭,違章時間限制在3秒以內;
4.上午10時至11時為手機使用時限,但時限為3分鐘
5.允許每週與家人通話,時間有限;
6.允許手機設定鬧鐘,但每天只關閉一次
7.獎金設定:連續6天無違規9000元(可退還報名費9000元);9天獎勵40000元;30天獎勵18萬元;35天獎勵40萬元,分三次發放;
8.如果在6天內有違規行為,它將被淘汰,報名費將不予退還。
乍一看,合同的內容相對簡單,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其中的含義很深。 為了能夠返還9000元的註冊費,需要保持連續6天無違規的記錄。 應特別注意經常被忽視的第1條和第3條。
除了禁止飲酒、吸菸和電子產品外,其中一條規則非常特別——遮住臉超過三秒鐘也被視為違規行為。 更嚴厲的是,連睡覺都受到限制,背對著鏡頭超過三秒鐘是違規的。 除非你根本沒有睡著,否則不要違反這個規則,因為一旦你睡著了,很容易因為無意識的身體動作而打破超過三秒的規則。
在支付了昂貴的9000元註冊費後,陳先生並沒有意識到問題所在。 他毫不猶豫地面對即將到來的考驗,彷彿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
然而,搬進來的那天晚上,他開始在心裡喃喃自語。 早上六點起床是乙個巨大的挑戰,對他來說幾乎是一項無法完成的任務。 面對這種窘境,陳先生經過一番思考,決定採取夜戰的辦法,為第二天的考驗做準備。 他毅然決然地躺在床上,頂著刺眼的燈光,希望能比拼。
然而,這個決定並沒有給他帶來一夜好眠。 他發現房間裡的燈太亮了,他根本睡不著。 眼中透著苦澀的感覺,他下意識的揉了揉眼睛,可是眨眼間,就花了三秒多的時間,這個小小的疏忽,宣告了挑戰的結束。
陳先生原本以為,就算拿不到40萬元獎金,靠著保證本金,至少能收回9000元。 然而,僅僅幾個小時後,他就徹底失敗了。 他感到非常不情願,認為這是公司故意的欺詐行為。
他不滿意,立即找到組織者,大聲要求退款。 主辦方拿出合同,明確告訴他:“挑戰失敗,不予退款!陳先生聞言有些疑惑,雖然很生氣,但又很無奈。
陳先生對認輸一點也不滿意。 他認為,規定眨眼不能超過3秒是無稽之談,而人的眨眼是人體的正常生理反應,怎麼能規定眨眼不能超過3秒呢?結果,他發布了對公司不公平做法的投訴,並要求退還註冊費。 也有網友表示,主辦方的規定太不合理了,甚至比無良奸商更黑心。
陳先生的申訴被主辦方堅決拒絕!主辦方甚至聲稱,最近有20多人參加了挑戰,但只有少數人成功獲得了第一層獎勵,其他人在短短一兩天內就被淘汰了。
簡單計算一下,有25人參加,報名費共計22人50,000,只有2個人成功,主辦方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輕鬆賺到了200,000!而主辦方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只需要準備乙個房間,簡直就是明目張膽的牟取暴利!這種做法可以被定義為欺詐嗎?
主辦方一再強調,會按照合同履行,那麼這份合同有問題嗎?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違背其真實意願,以欺詐手段致使另一方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受騙方有權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 換句話說,從法律角度來看,這似乎不算欺詐!商家不僅明確規定了規則,還特別強調預防措施,因此從法律角度來看,商家不構成欺詐。
但是,根據《民法典》第六條的規定,民事活動的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 這對雙方公平嗎?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組織者可能會設定乙個具有挑戰性、難度高的節目,但必須合理。 例如,要求你背對著鏡頭 3 秒鐘不要站在鏡頭前,這太過分了!而且,在面對市場監管部門的檢查時,公司法人甚至以“商業秘密”為由迴避詢問,目前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進行更深入的調查!
說實話,這整件事讓我想起了一句老話:江湖險惡,人心不可預知。 這個挑戰看似輕而易舉,但實際上一點也不好玩。 挑戰中有各種奇怪的限制,比如不能遮住臉或背對著鏡頭,真的很搞笑。
本以為在評論區,大家都會譴責主辦方的行為,沒想到網友們會大吃一驚,想出各種辦法迎接挑戰。 一位網友直言,你想賺40萬,卻想通過挑戰賺到你的9000,並問:“我的親戚是植物人,我可以參加嗎?“這種情況顯然是行不通的,因為你早上六點就要起床開燈,如果付9000元,第一天就被淘汰了!
也有網友毛隋自薦,說會給他5箱酒,喝了就睡,醒來再喝,堅信自己能拿到40萬。 他自信地說:“我覺得我可以,把手機扔掉,讓我爸把我鎖在房間裡,我會在裡面睡35天,我爸可以開鎖送飯。 ”
有網友質疑這一規定,認為不准揉眼睛是設下圈套,可能涉嫌詐騙。 他們想知道,“當我上廁所洗澡時,我該怎麼辦?你想一直盯著鏡頭洗個澡嗎?”
另一位網友則提出了不同意見,建議下次參賽者一小時不要呼吸,才算是挑戰成功。 雖然人類乙個小時不呼吸是致命的,但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非法的。 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這些規定雖然難以執行,但並不違反法律規定,因此即使不合理,也不會違反法律。
說實話,就好比我告訴你乙個條件,你需要用紙和筆寫10萬字,然後我給你100萬,但你得先付給我1000元。 這種情況根本不可靠!但你心甘情願地按照規則參加,我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所以我沒有違反法律。
現在這個陳大哥後悔得厲害,整天都在想著要不要出來為正義而戰。 別忘了,如果參與者違約,他們將不得不支付全額註冊費。 那麼這場風波是如何結束的呢?我們只能拭目以待!
你還認為你能撿到便宜貨嗎?醒來!這是只有在童話故事中才會發生的事情,現實生活怎麼會如此容易獲得利益?
說真的,有時我們必須付出很多才能理解這一點,但有些錯誤一次就足夠了。
因此,我們必須以平常的心態看待金錢、工作和人際關係,放下那些不切實際的幻想,才能真正走向成功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