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人民網、人民資料網主辦的“推進資料資產納入表”研討會在人民社新大廈成功舉辦。 來自政產學研等領域的10餘位專家出席研討會,進一步推動資料資產入錶。
浙江大學網路空間安全學院雙聘教授、聯合國世界絲綢之路論壇數字經濟研究院院長王春暉以虛擬方式參與並在研討會上發表您的意見。
王春暉指出“20條資料條款”構建了“四大基本制度體系”,即資料產權制度,注重權益保護和合規使用資料要素流通交易體系注重合規與效率,場內與場外相結合;資料要素收入分配體系應體現效率,促進公平資料元素安全治理體系的重點是安全性、可控性、靈活性和包容性。 在“20條資料文章”的“政策支援”部分,要求“探索資料資產納入表的新模式”。 王春暉注意到《暫行規定》的適用範圍,認為《暫行規定》是探索性規定,應隨著未來資料相關理論和實踐的發展及時更新調整。
王春暉認為,資料資產作為企業資產組成部分的價值可能與單個資產的價值不同,其價值取決於其對企業價值的貢獻程度。 企業對資料要素的需求來源於產品市場的需求,即企業需要多少資料資產開發或購買或再加工成要素進入生產領域,願意為資料要素的開發付出多少,取決於資料要素的開發和使用在多大程度上能夠提高企業的勞動生產率, 然後他們在產品市場上能獲得多少利潤。因此,有必要關注資料要素如何通過提高勞動生產率創造價值的機制。
王春暉表示,《暫行規定》對企業資料資源的要求中,有需要注意的幾點:
關於企業的合法所有權和控制權,一方面用“合法”而不是“依法”來表達“合法”,另一方面,“合法”側重於程式,無需法律明文禁止即可。
《國際會計準則第38號——無形資產》(IAS S38)將“無形資產”定義為可辨認的非貨幣性資產,這些資產不以實物形式持有,用於生產或租賃商品或服務,或用於管理目的。 《中國企業會計準則第6號——無形資產》將無形資產定義為企業擁有或控制的不具有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從《國際會計準則》和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對“無形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無形資產的基本特徵是“可識別性”。
“資料20”強調“原始資料不離開域,資料可用不可見”的要求,並提供模型、驗證等產品和服務——資料不動模型,資料不動值。 顯然,資料資產並不完全符合會計準則中“無形資產”的定義,有別於傳統的不動產和動產,也不同於不具有類似智財權實物形態的可辨認非貨幣性資產。
資料資源成為生產要素屬於要素輸入端,一般有兩種方式轉化:第一種方式是資料資源的元素化,即將資料要素資源與具有一定數位化、智慧型化應用技能的工人和生產經營相結合,作為生產資料投入生產過程, 在算力和各種演算法的驅動下,使它們成為生產中必須由工人使用的資源或工具,從而成為現實的、有價值的生產要素;第二種方式是將已經生產的資料產品放入再生產過程中,使其成為生產要素。
王春暉認為,資料資產的屬性應關注資料生成的質量,尤其是能為企業帶來經濟效益的應用價值。
資料資產的質量要素和資料資產的應用價值是資料資產的總體重點。 資料的質量至關重要,包括資料的安全性、真實性、準確性、一致性、完整性、標準化、及時性等。
資料資產的應用價值主要包括應用範圍、應用場景、商業模式、供需關係、關聯關係、業務風險等。 目前,《暫行規定》在這方面的描述尚不明確,未來仍需進一步完善。
資料資產即將錄入表,人民資料期待與社會各界攜手合作,推動資料資產錄入工作的進一步發展。
以打造人民雲、人民鏈、資料元公共服務平台等專案為契機,努力做一流的資料服務商、一流的資料整合平台,積極做好資料交易的經紀人、資料產業的運營商、資料應用場景的創新者, 引領大資料發展趨勢。2024年,人民資料將推出全國首個資料要素公共服務平台,向全國頒發《資料資源持有權證書》、《資料處理使用權證書》、《資料產品運營權證書》(三證),助力開展資料確權、資料交易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