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州市武進區有業主反映,想在小區開一家養老院,有各種診療科室,還有太平間,這讓居民有點難以接受。 那麼為什麼要在住宅小區開設養老院,相關審批程式是否齊全呢?
養老院與住宅樓有馬路隔開,醫院表示符合初步規劃
曠達太湖花園位於常州太湖灣旅遊度假區,全社群業主600餘人。 記者於2024年11月8日到達小區時,發現原為售樓處的37號樓,已經按照醫療機構的模式進行了改造。 “起初,我們沒有被告知有養老院,如果我們有,我們可以選擇不買。 店主王女士說。 業主張女士說:“如果開發商提到當時有醫院,如果他先告訴我,如果我決定買下它,那本來是我自己的生意,但是當我來的時候,我沒有被告知這個地區會有醫院。 ”
航拍畫面顯示,萊德養老院所在的37號樓與住宅樓僅隔著一條小路,中間沒有圍欄。 更讓業主無法接受的是,養老院還有太平間。 常州萊德養老院負責人在**中告訴記者:“按理說,我們的太平間讓它不用是我們的事,既然我們批准了就可以使用,但為了減少矛盾,緩和關係,我們盡量不碰它,這是一件有點爭議的事情。 匡達太湖花園的老闆王女士說:“住宅樓和養老院的間隔只有多長多遠,老人生病,老人死是很常見的,萬一有一些感染,我們小區也有老人,其他家庭也有孩子。 ”
業主表示,開發商在賣房時將曠大太湖花園標榜為生活、度假、健康、投資的全方位社群,完全不提醫院,與業主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那麼,商品房小區為什麼要開設醫療機構呢?萊德養老院負責人表示,整個社群在規劃的時候,37號樓是醫療和輔助的,現在養老院的建設完全符合規劃要求。 常州萊德養老院負責人說:“我們看到了土地轉讓的條件,就是有不少於4000平方公尺的醫療機構,所以按照原計畫,是一級醫院還是養老院。 ”
規劃先有醫療,後配套服務,律師建議"行政訴訟"
隨後,記者從常州市自然資源規劃局武進分局獲悉,根據當時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曠大太湖花園為商品房小區,需要根據要求配備專項照料中心和康復中心。 不過,業主們表示,小區的規劃方案後來又改了兩次,兩個中心最終成為配套服務中心,去掉了“醫療”二字。
業主王女士說:“沒有老人的字眼,沒有醫療的字眼,直接是多層住宅和低層住宅,還有配套設施,養老院也沒有字眼,所以我們不明白為什麼會突然冒出一家醫療(護理)醫院。 對此,常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武進分局建設專案管理科科長鮑巖表示:“雖然大樓名稱變了,最後叫配套服務中心,但大樓的內容沒有改變,還是用在配套建設合同中約定的兩個中心的內容上。 記者問,這兩個中心能不能在這家醫院裡有一家醫院,甚至乙個太平間。 鮑燕道:“不管是不是醫院,我們科室沒有辦法很清楚的回答你,這兩個中心的具體運作內容,要由主管部門決定。 ”
記者了解到,在萊德養老院成立前,常州市武進區行政審批局也曾舉行過聽證會,雖然匡大太湖花園9596%的業主反對在社群開設養老院,但最終萊德養老院還是拿到了醫療機構執業證,工作人員表示,萊德養老院提供的建築設計平面圖、人員執業證等材料符合醫療機構的審批要求。 “因為如果涉及到萊德,也許我不知道,我現在就向你解釋一下大致的過程。 另一位工作人員說:“站在業主的位置上,我也知道,很多人心裡可能長了痘痘,我們現在是依法審批的,依法審批是法律規定的,什麼樣的條件,人來申請,我們只能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來審批。 對此,北京市蘭台(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松表示:“醫院設在社群,這本身就是乙個敏感問題,因為它涉及到汙水和汙垢的處理,極有可能影響相鄰權利人的權益。 ”
現有的環境影響評估僅限於:"居民**"療養院尚未獲得環境影響評估
曠大太湖花園現有的環評報告顯示,小區內的改造配套房屋僅限於居民使用,如果需要設定健康室,必須提交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審批,這意味著萊德養老院尚未獲得環評程式。 常州市武進區雪巖鎮環保部門一位工作人員說:“我們從來沒收到過萊德養老院的環保手續,要想開業,肯定要辦理手續。 ”
常州市武進區行政審批局工作人員表示,是依法批准的,我們也認為萊德養老院的申請材料齊全,但面對業主的異議,我們的行政審批部門是否也需要進行全面的調研判斷?認真聽取民意,依法審批並不矛盾,只有真正把握民意,才能獲得業主的廣泛理解和支援,才能使行政審批更加紮實、更加溫馨。 目前,曠大太湖花園業主已向當地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撤銷萊德養老院的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我們將持續關注此事的後續進展。
江蘇新聞頻道王兵編輯趙夢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