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乙個很奇怪的現象,那就是在高壓反腐的情況下,一方面現實是**很少會被判處死刑,哪怕數億的案件數量是一樣的。 但另一方面,有很多資訊報道說**跳樓自殺。 在這些自殺事件中,雖然官方報道的大多數是由於抑鬱症或其他原因,但很少有人提到是因為違紀違法等腐敗。 但事實上,不管是社會上的普遍猜測,還是真實情況,可能確實存在一些貪汙腐敗、因害怕犯罪而涉嫌自殺的嫌疑人。 俗話說,寧死不如活著,這些人知道自己不會死,但為什麼會選擇自殺呢?我覺得這其中還是有一些原因和謎團的,我大致總結了一下,應該主要有這5個方面。
首先是壓力下的精神崩潰。 有的**,心理素質差,在反腐的壓力下,這本身確實有問題,甚至一些查辦案件的線索都指向或牽扯到它,做賊心虛,整天擔心,請吃飯,坐立不安。 有些人真的因為發病而患上抑鬱症並自殺。 也有的得知自己即將被雙規查處,或者被紀委請去喝茶聊天,他們非常緊張和害怕,事後想到自己被查處後所經歷的心理差距和精神折磨, 還不如考慮一下自決,最後精神崩潰,害怕犯罪選擇自殺,逃避法律審判。
其次,在維護自身聲譽方面,他畢生的努力和風景最終可能會被定罪和毀掉,所以還不如主動去死,在世界上保持清白。 因為在正常情況下,如果你死了,你將不再受到法律的追究和懲罰。
三是保護家屬利益,權衡利弊後,希望通過自己的死亡,終止對案件的調查處理,這樣才能保全腐敗財產,交給家屬日後享用。 同時,也避免了被定罪後家庭犯罪的汙點,影響孩子的未來。 所以,可以說他犧牲了乙個,但全家人都很高興。
四是切斷案件查辦線索,通過自己自發自殺制止案件,保護涉案同事和幫派,從而保證這些人不被查處,繼續掌權,以換取他們家人的保護和照顧。
五是有可能被殺,有的可能牽扯到窩裡案、勾結案、利益犯罪團夥,為了失去汽車來保護指揮官,最後通過非法和黑暗的手段讓他死去,並製造自殺的假象,以逃避法律的儲存。
以上是我分析過的可能性,當然,自殺的具體情況也不同。 總之,我認為不管是什麼原因,對於這樣的結果,一方面是這些人為過去的錯誤付出的代價,可以說是罪魁禍首。但另一方面,作為乙個同樣辛勤耕耘,被黨和國家培養多年的人才,他最終自殺了,這不僅是他們人生的悲劇,也是我們社會的某種悲哀,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的巨大損失, 這是遺憾和嘆息。因此,我認為今後如何減少和消除此類現象的發生,應該是值得全社會思考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