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明大師”是鳳凰的轉世,而他的**“莫明”是玄河宮的“堂主”,乙個邪惡的驅魔機構,兩人都能驅邪除妖......
12月21日,記者從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檢察院(以下簡稱“長寧區檢察院”)獲悉,日前,法院對該案提起公訴,兩人因詐騙罪被判刑。
據長寧區檢察院介紹,2024年的一天,胡女士向同學傾訴日常生活中的煩惱,同學們一聽,立馬說她身邊有不潔的東西,說她認識乙個師傅,“練驅魔”很有效,可以介紹給她。 就這樣,胡女士認識了趙女士。
趙自稱“莫明”,是“玄明大師”的關門,是邪驅機構玄和宮的“堂主”。 胡女士加了趙某的微信後,發現趙某在朋友圈賣“藥丸”,恰好胡女士覺得那段時間身體不太好,於是花了2000元買了“藥丸”碰碰運氣。 服用“藥丸”後,胡女士覺得有了一些效果,她立即聯絡趙某尋求進一步的幫助。
你有一筆“業力債”要償還,你必須做點什麼來擺脫它!趙氏為胡女士數了八個字後,說:“這個儀式的層次非常高,只有我師傅才能做到。 隨後,胡女士跟著趙某來到一棟平房別墅,請“玄明大師”驅邪。
師傅聽了胡女士的用意,又為她算了一遍八字,告訴她:“你身體不好,因為你被乙個男鬼纏著帶你去陰婚。 你必須先解除你的婚姻,否則你將無法擺脫你的疾病和'債務',你必須減少你的消費,控制你的物質慾望,用你的錢來治癒你的疾病。 胡女士心中一動,以為自己真的遇到了乙個活生生的仙人,更是信服師傅。 “師傅”聲稱做法是為了與天庭溝通,不能有閒人在場,胡女士在儀式結束後得到了一張符,並支付了5萬元的“材料費”。
此後,胡女士時不時地來“師傅”做事,時而“孩子健康成長**”,時而“老人增福長壽**”,甚至在得知師傅擁有專屬針灸技藝後,胡女士立即預約,以每小時600元的價格購買了一系列針灸治療。 每次做針灸,這位“師傅”親自為胡女士針灸放血,但每次都花費不規律的時間,有時甚至十多個小時。
到2024年,胡女士在“師傅”那裡做事、買“藥”已經花了44萬多元,不僅和關係好的丈夫離婚了,而且身體也一直沒有好轉——這讓她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於是選擇了報警。
2024年9月,“師傅”楊和他的弟子趙被逮捕。 經查發現,犯罪嫌疑人楊某自2024年起自建立“玄河宮”組織,與趙某等人勾結,通過驅邪、做事、償還因果債務等方式欺騙他人,非法獲取財產322萬餘元。
長寧區檢察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楊某夥伙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迷信活動騙取多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均構成詐騙罪。 最終,法院提起公訴後,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楊某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20萬元,判處趙某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10萬元。
責任編輯:孫元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