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張圖表上看到很多人,這張圖表標記了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的發電資料和 2023 年 1 月至 11 月的用電資料。
資料顯示,用電量為83678億千瓦時(國家能源局),發電量為80732億千瓦時(國家統計局資料)。 擅長數學的網友突然發現,用電量居然比發電量還多。
那麼問題來了:多用途的量,從**?難道是“從天而降”的黑科技?
有網友立即將其與自己的電表聯絡起來,試圖用資料來解釋,這種用電量應該是電表計費不準確造成的。
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什麼?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重要的是要了解用電量大於發電量,是一直存在的現象,還是本月才出現的現象?
我們統計了自 2021 年以來每個月的用電量和發電量資料,如下圖所示。 由於 1 月和 2 月的資料是合併的,因此每年 1 月和 2 月的資料不包括在圖表中。
資料顯示,自2024年3月以來,僅每個月的用電量和發電量就超過了發電量。
對於專業統計機構來說,沒有必要連續數錯這麼多月的資料。
因此,合理的解釋是兩家機構的電力統計口徑不同,造成了這種現象。
2024年4月,一位名叫單寶國的專家講解了當年第乙個月的發電量和用電量的區別(僅摘錄):
發電統計局:發電量為規模以上發電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以上,季度抽樣調查2000萬元以下),不含規模以下發電企業,風電和太陽能發電僅為6000千瓦及以上電廠。
全社會用電量:全國全社會用電量資料由電網公司上報、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統計、國家能源局發布。 全社會用電量=售電量+線損用電量+廠電量+自供電廠自產自用電量。 ”
因此,國家統計局的發電量,嚴格來說,是規模以上企業的發電量;能源局的資料是真正意義上的全社會用電量。
因此,很明顯,不同月份的用電量和發電量的差異是由不同的統計口徑造成的,與其他原因無關。
為什麼發電不能採用全社會的統計水準?因為發電是經濟的晴雨表,所以它需要與經濟的統計口徑保持一致。 在經濟統計中,整個社會的統計需要非常大量的工作,很難在短時間內收集到統計資料。 提取關鍵領域進行統計,不僅可以反映經濟的變化,還可以節省時間和成本。
為了處理重點地區統計抽取帶來的誤差,國家還定期安排人口普查,如很多人熟悉的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等,對抽樣統計造成的誤差進行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