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想到'壞手'來得這麼快,它......我穿上藍色圍裙的第二天搜尋關鍵詞“Luckin”和“bad hands”,疤痕的手**出現在社交平台上。 根據海報的描述,由於在瑞幸咖啡工作時經常洗手,以及徒手接觸消毒液,工作一段時間後雙手**變得粗糙,甚至皸裂脫皮。 (12 月 11 日,縱向新聞)。
發帖人在社交平台上發布的“壞手照片”。 (來源: 縱向新聞).
從本質上講,瑞幸制定的操作規範是為了保證食品安全,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這是值得肯定的。 然而,當嚴格要求員工整點洗手並搓手至少 20 秒時,很明顯,這種行為準則對員工有害。
不可否認,餐飲業應該有嚴格的衛生標準,但這些規定是否偏離了初衷?以工作8小時為例,員工在整個清潔過程中至少需要洗手8次,洗抹布22次,接觸消毒液22次。 這個看似簡單的數字,其實暴露了瑞幸制定的操作規範過於冷酷死板,缺乏人性。 按照常識,每天洗手8次並不多,但最大的問題是員工長期接觸消毒劑等化學物質會使手開裂脫皮,使消費者得不到最好的質量保證。
可能有人會疑惑,在進行保潔工作時,有沒有相應的防護裝備嗎?在實踐中,允許員工戴手套,但幾乎沒有人一直戴手套。 究其原因,是公司配備的手套長度較短,長時間洗滌後會導致手套進水,頻繁更換手套會導致磨損增加。 同時,戴手套會降低工作效率,對員工的績效考核產生一定影響,使他們在實踐中選擇“裸跑”而不是戴手套。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員工就被迫開始尋找一些“作弊”的手段來應對不合理的操作規範。 例如,利用商店攝像頭的盲區進行“假洗”,當員工需要洗手時,他們會進入倉庫避免洗手。 但問題在於,瑞幸制定的操作規範並沒有從根本上保證消費者的食品安全,反而讓員工重複清洗步驟,並沒有起到實際作用,反而淪為一種形式主義。
此外,在保障職工權益方面,瑞幸也存在一些問題——在實際工作中,除了店長和副店長都是正式工人外,其他員工幾乎都是兼職,不僅沒有為他們繳納社會保險,而且在法定節假日也沒有繳納3倍的工資, 而一旦員工因職業受傷,由於缺乏勞動合同等原因,很難將“壞手”認定為職業病,從而面臨維權的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在這個問題上,瑞幸官方的態度耐人尋味,他們積極回應消費者的評價和投訴,同時選擇對員工“壞手”問題保持沉默,這無疑加劇了員工的不滿和公眾對其社會責任的懷疑。
不過,這並不排除瑞幸的“逆向營銷”手段。 日前,瑞幸等咖啡品牌被發現是致癌物,這無疑會讓他們失去一些消費者的信任,而現在,瑞幸要求員工高標準,會讓消費者覺得“衛生條件這麼嚴格,飲料質量一定要有保證”,無形中贏回了一些消費者的心。
其實,“瑞幸咖啡師'壞手'痛”事件的意義在於重申乙個基本常識——不要打著“對消費者負責”的名義,侵犯勞動者的權益。 要知道,作為企業,不僅要追求經濟效益,還要關注員工的身體健康,只有充分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消費者才能享受到更好的服務和產品,絕不能本末倒置。 (鄭冠評論員任思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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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陳若松。
編輯:周葉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