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財經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董道勇)近日,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起草了《全國社會保障**境內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管理辦法》有哪些亮點?將對社保投資運營產生哪些影響?近日,國家社保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著力推進社會保障管理和執行的制度化、規範化,從拓寬投資範圍、提高投資廣度等方面豐富社會保障配置工具箱,為國家保值增值創造條件同時,支援加大股權投資力度,進一步發揮社保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推進管理運營的制度化、規範化
2024年8月,決定建立國家社會保障。 2024年12月,經財政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批准,財政部頒布實施了《全國社會保障投資管理暫行辦法》。 為適應投資實踐的需要,自2024年以來,經財政部同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先後通過了多項專項批復,對投資品種和投資比例進行了調整。
社會保障協會監管部主任聶海軍表示,原《全國社會保障投資管理暫行辦法》是全國首部全面規範社會保障投資運作的重要法律檔案,對保障社會保障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 全國社保協會規範穩定執行,實現穩定高收益。目前,《全國社會保障投資管理暫行辦法》已實施20多年,部分規定已不能適應資本市場和社會保障發展的要求。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完善社會保障價值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 * 金融工作會議要求“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聶海軍表示,《管理辦法》立足於全國社保投資經營實踐和長遠發展需要,通過總結投資經營和安全監管的有益經驗,推動管理經營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固化為法制。
《管理辦法》加強了對重要事項的備案和監管,明確了**投資的決策機制、風險防控制度和內控要求,完善銀行賬戶動態風險防控機制,強化資訊披露和報送要求等,加強**投資經營全過程安全監管。 聶海軍表示,《管理辦法》還著眼於未來投資和運營的需要,通過前瞻性的制度設計,為保值增值創造條件。
拓寬投資範圍,擴大投資廣度
從資產配置角度看,《管理辦法》中社保投資範圍的調整如何?社保協會規劃研究部主任趙軍介紹,《管理辦法》除了整合歷年專項審批的內容外,更符合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形勢,納入了一些符合社保基金性質、具有良好投資價值的新投資類別, 如市場關注度較高的基礎設施公募REITs,從而拓寬社保投資範圍。
投資範圍決定投資廣度,要想進行最佳資產配置,投資範圍越廣,可選擇的投資類別越多,分散效應越好。 趙軍表示,《管理辦法》的修訂豐富了社保配置工具箱,有助於社保更好地開展多元化投資,分散投資風險,優化整體風險收益特徵。
趙軍還表示,《管理辦法》增加了股指、國債、股票和債券期權等衍生品,允許社保以對沖為目的使用相應的工具進行投資,豐富了管理投資風險的工具,為未來探索和增加新的投資策略創造了條件。
此外,《管理辦法》按存款利率、信貸固定收益、**和權益進行劃分,明確了各類別全口徑監管比例要求。 對此,趙軍表示,此次安排是提高社保保值增值和安全監管體系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明確社保和股權投資比例上限分別為40%和30%,與長期資金性質和較強的風險承受能力相匹配。
從長遠來看,權益性資產的回報率最高,權益性資產優先權是長期資本配置的重要原則之一。 趙軍表示,上述規定將有助於社保行業繼續秉持長期投資、價值投資和責任投資的理念,更好地實現長期保值增值的投資目標,也作為負責任的投資機構,對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權益性資產最高出資比例可達30%。
記者了解到,《管理辦法》提出“權益性資產最高投資比例可達30%”,為社保加大股權投資、更好服務國家戰略、促進保值增值提供了必要空間。 社保協會股權資產部主任王志斌介紹,這將進一步充分發揮社保產業投資作為長期資本和耐心資本在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助於推動關鍵核心技術、產業鏈穩定化、 糧食能源安全、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綠色低碳轉型、數字經濟發展。
近日,在中國證監會的支援下,社保會正在加大力度以戰略投資者身份參與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這將進一步開拓投資空間,為資本市場注入長期資金,更好地支援資本市場發展。 王志斌還表示,《管理辦法》將符合條件的直接股權投資、產業、股權投資(含創業投資)納入社保投資範圍,將進一步推動社保通過直接股權投資和股權投資為實體經濟提供資金支援,更好地發揮長期資金在支援科技創新和現代產業體系建設中的獨特作用。 為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提供“活水源”。
《管理辦法》還提出,“投資股權投資**的年度管理費不得高於投資金額的1倍”。5%”。王志斌表示,降低管理費不僅可以有效引導股權管理人更加注重長期業績回報,增強與投資者的利益一致性,而且對提公升整體收益起到積極作用。
編輯:劉潤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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