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近日發起城中村水電氣漲價統一執法行動,嚴厲查處違規收費的房東、收房人等收費人員。 據悉,自12月1日以來,全市共查驗**企業45家、收費單位和個人3642家,作出行政處罰319項,其中龍崗區首例罰款,一名房東違規收取水電費被罰款4000元。
據了解,房東名叫林某,在龍崗坂田**山區擁有多間出租屋,每月向租戶收取水費8元,15元的電費比**價要高得多。 經入戶調查核實,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據《深圳經濟特區居民居民水、電、氣管理若干規定》作出罰款4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深圳經濟特區居民用水、電、氣管理若干規定》是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於2024年9月1日通過的地方性法規,將於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企業和收煤氣單位應當按照使用者實際使用的數量,按價格、數量收取水、電、氣費,不得收取其他費用。 違反規定的,將面臨最高20萬元的罰款,相關資訊將納入信用記錄,並實施失信懲戒。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深圳市發展改革委、深圳市住房建設局、深圳市水務局、深圳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全市水電氣漲價治理的通知》,確保全國水務、 嚴格執行用電、用氣政策,全市水、電、氣收費合法規範。《通知》明確,**企業應及時向社會公示,收款人應提供發票或收據,註明**和實際使用數量。
如果你是城中村租房的上班族,你有沒有遇到過水、電、煤氣亂收費的問題?如發現水、電、氣違法漲價,可通過以下渠道進行投訴舉報:
叫**。 注意“深圳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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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查實,將對相關街道進行嚴格查處,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讓我們一起監督水、電、氣收費,建設乙個更美好的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