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古裝劇中,似乎古人預設的結婚方式是表妹娶表妹。
然而,這與我們今天的婚姻方式大不相同。
要知道,近親結婚生的孩子很容易畸形。
那麼奇怪的是,古人為什麼娶了近親,卻很少有人生出畸形的孩子呢?
在古代社會,近親之間的通婚非常普遍。
不管是王子還是貴族,大戶人家,還是普通人,都存在著表兄弟和表兄弟之間結合的現象。
其中,有親情的親情,也有維持權力的政治考量,也有保持血統純潔的需要。
說到古代的婚姻,人們的腦海中往往浮現出美好的聯想:婚姻故事、膝蓋上的孩子。
殊不知,那粉紅的浪漫背後,隱藏著無數的黑暗。
在古代,平民與近親結婚,不管有沒有感情基礎,表妹之間的婚姻幾乎是理所當然的事情,而在多年位居榜首的《紅樓夢》中,包岱釵三人的關係就是這樣。
林黛玉和賈寶玉是三代堂兄弟,薛寶釩和賈寶玉的母親也是親生姐妹。
但家裡的人並不在乎這段感情,他們從小一起長大,感情很深,王熙鳳甚至把兩人的婚姻算得一清二楚。
王熙鳳甚至公開開玩笑說黛玉,“既然你吃了我們家的茶,為什麼不還是做我們家的媳婦”,意味深長,這也說明古人並不反對近親結婚。
這在古代並不少見,很正常,以至於沒有人關注他們的血緣關係。
當時有明確規定:“凡是做丈夫的女人,都要娶親戚為妻。 ”
這裡的“貴親”是指近親。
由此可見,近親結婚在當時並不少見。
那麼,為什麼老百姓如此熱衷於接受近親婚姻呢?
其實原因也很簡單,長輩們想把女兒嫁到熟悉的好家庭,是出於親密的考慮,而有權勢的家族需要鞏固家族的權力,內部通婚可以降低內鬥的風險,也可以防止女兒在外面被欺負。
而皇室的婚姻,政治上的考慮遠遠超出了常人。
它既能鞏固王室成員的政治地位,形成嚴格的利益共同體,又能防止皇室血統被姓氏分割,保持純正的血統。
不管後代的素質如何,王室都會緊繃。
畢竟皇室血統是高貴的,不能被老百姓玷汙。
再說了,同居習的表兄弟婚後也很容易相處,對於女人來說,丈夫和婆婆都很體貼,實在是難得。
即使這導致後代生病,他們也只會將其歸咎於罪或前世的罪。
雖然現代醫學早已證明近親結婚存在一定的風險,但人們在古代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
因為在那個時候,人們的醫療是有限的,他們無法**子孫可能遇到的問題。
而且,由於地理環境和社會條件的原因,很多人的生活方式相對封閉,很難接觸到來自外界的資訊。
古代近親通婚的例子很多,如王顯志和習道茂、劉徹和陳阿嬌、劉英和張衍等。
在古代王室中,近親通婚的現象經常發生,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漢武帝劉徹和他的堂兄陳阿嬌的聯姻。
劉徹本來並不是太子,但經過亭子公主的巧妙設計,劉徹成功立為太子,女兒陳阿嬌嫁給了劉徹。
劉徹和陳阿嬌本來是一對表兄弟,兩人的婚姻因為“金屋藏蛟”的名言而流傳千古。
劉徹是漢劉琦皇帝的兒子,陳阿嬌是亭子的公主,也就是劉琦妹妹的女兒。
因此,劉徹和陳阿嬌屬於一對阿姨和表兄弟。
劉徹登基後,長公主以婆婆的身份長期介入宮廷政治。
據記載,長公主性格極為強勢,“輕言輕語”,善於謀略,曾一手支援劉徹登基。
她利用職權將敵對勢力驅逐出朝廷,長期掌權,在漢武帝統治初期成為他事實上的最高統治者。
更誇張的是,皇室近親通婚最令人瞠目結舌的案例,居然還得是劉瑩和張衍的婚姻。
這兩人的關係不僅不像普通的阿姨那麼簡單,而且相隔一代,張衍其實應該按照親戚的世代稱呼劉瑩為“叔叔”。
當時,在野執政的呂皇后做出了乙個令人瞠目結舌的舉動——讓20歲的皇帝娶了11歲的孫女張衍,鞏固了自己的地位。
要知道,張衍甚至想稱呼惠帝為“叔”。
據說,為了讓張衍早日懷孕,陸皇后甚至採取了**之類的措施,但因為張衍太小,最後不得不放棄。
後來,陸皇后還在宮中設計製造了**案,謊稱宮女的兒子劉公是張衍所生,為了維護皇室血統的純潔。
在清朝,慈禧太后為了加強控制,還強迫光緒皇帝娶她的侄女靜貴妃為妻。
傳聞景貴妃相平庸,性格自以為是,光緒帝對她無愛,兩人關係極差,沒有子嗣。
還有孝莊皇后的侄女,被迫娶表哥順治帝為妻,兩人的關係也不好,博爾齊吉在宮廷中也受到冷落。
可以說,皇室近親婚姻背後隱藏著的,往往是複雜的政治算計。
被迫的政黨也成為權力鬥爭的犧牲品。
在古代**帝制下,皇室子女的婚姻也逃不過被利用的厄運,他們成長的環境和教育,注定難以擁有正常人的婚姻自主權。
要知道,古代的社會背景決定了這種情況的存在。
在一夫一妻制下,一夫多妻制很常見,同一家庭成員之間的通婚很常見。
雖然中國古代法律禁止通婚,但生產力低下、社會穩定等因素並不能完全阻止通婚。
此外,古代社會普遍相信鬼魂和巫術等超自然力量,許多人將這些因素歸咎於兒童的異常生長和先天性殘疾。
在這種思想的影響下,很多家庭會選擇私下處理這些孩子,而不是公開承認和提供必要的幫助。
古人普遍認為畸形兒童是“怪胎”,代表著不祥之兆,所以會盡快處理掉,不留下任何記錄。 這也是史料中很少見到畸形兒童的重要原因。
而且,古代的生活水平相對較低,這使得健康的生活環境更加難得。
在古代,人們經常面臨飢餓、疾病等自然災害等問題,許多未成熟的胎兒在受孕過程中可能因各種不利因素而出現發育障礙。
在這些條件下,正常新生兒的比例自然會相應增加。
在古代,醫學科技水平相當落後,醫生在各種疾病和肢體殘缺的情況下往往束手無策。
在這種情況下,任何特定症狀都可能是失敗的結果。
在這種情況下,殘疾人自然更容易被遺棄或忽視,因此他們在人口統計學方面的表現沒有引起足夠的關注和討論。
值得一提的是,雖然近親婚姻在古代比較普遍,但在實踐中,由於氏族關係複雜,並不是所有的近親婚姻都會導致畸形孩子的出生。
例如,在一些家庭中,為了避免血親關係過近,他們會選擇不同分支的親屬通婚,這種婚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畸形兒童的風險。
研究表明,近親婚姻會增加某些遺傳疾病的發病率,如唐氏綜合症、先天性心臟病等,因為這些疾病是由特定的遺傳變異引起的,而同一家族中的個體往往攜帶相同或相似的基因。
當兩個人結婚生子時,他們的孩子有更大的機會繼承這些有害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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