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酒後駕駛一直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因為駕駛員在酒精的影響下容易失去對周圍環境的準確判斷和對車輛的有效控制,進而影響其駕駛行為,導致交通事故。
雖然我國法律對“酒駕”和“酒駕”等違法行為,基本採取零容忍態度,一旦發現司機有類似的違法行為,難免會對他進行嚴厲的處罰,但即便如此,還是有很多人僥倖逃脫,冒著酒駕上路的風險, 那麼面對這些無意識的司機,有什麼辦法對付他們呢?
事實上,自 2008 年以來,NHTSA 一直在努力尋找一種“監控酒後駕駛”的好方法,他們與汽車交通安全聯盟 ACTS 合作開發了一種同時使用呼吸和觸覺檢測的酒後駕駛監控系統,他們在車內植入了乙個感測器,駕駛員需要呼氣到機器中或用手觸控。
2019 年,歐盟也出台了類似的規定,在車內安裝“醉酒檢測器”,在駕駛員完成測試之前,汽車是不能啟動的,當然,以上要求只針對那些因酒後駕車而受到處罰的人,而美國**在 2021 年,試圖在各州更廣泛的人群中推廣上述計畫, 但效果並不理想。
原因也很簡單,雖然這種通過其他儀器監測駕駛員血液中的酒精濃度,實現對酒後駕駛行為的早期判斷,但由於呼氣酒精測試是一種主動檢測方法,除了需要為車輛安裝額外的檢測裝置外,還需要駕駛員的配合, 所以目前還很難完全實現,所以基於車載系統的被動監控系統開始成為乙個新的方向。
近日,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發布了乙份名為《擬議條例》的新檔案,似乎為其他國家和**解決“酒後駕駛問題”提供了參考,其核心思想是利用日益成熟的車輛監控系統,隨時隨地主動監控駕駛員。
按照最初的想法,車輛酒駕監控系統將基於汽車自帶的DMS監控系統,分析駕駛員的狀態,判斷是否存在酒駕,一旦系統判斷出駕駛員違法,那麼執法部門就可以根據線索找到涉事駕駛員, 或及時提醒對方停止違規駕駛行為,以達到預防事故的目的。
當然,雖然理想非常好,但根據MHTSA提供的評估報告,目前在美國銷售的車型中使用的331個驅動系統中,只有三個可以檢測酒後駕駛,而且都還處於開發階段,這意味著這項技術距離正式商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中間要面對很多問題。
例如,如何保證車載系統檢測的準確性,在無法檢測駕駛員血液或呼吸的情況下,僅依靠“眼動追蹤”、駕駛員動作捕捉等手段,能否準確檢測酒駕,還有待驗證,而這種監控的準確性是否不夠, 執法部門是否應該為此投入更多的人力資源,也是乙個大問題。
這也牽扯到私隱保護的問題,畢竟沒有人願意在開車的時候有乙個監控系統來捕捉自己的情況,如何保證這些資料不被洩露,不被非法使用也是乙個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