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理諮詢的客戶中,不想結婚生子的情況並不少見,有的人願意結婚卻拒絕生孩子,有的人甚至不想結婚。
今天,我想談談這種情況,因為在心理諮詢中遇到類似情況的來訪者大多是女性來訪者,所以文章提到“她們”。
他們很早就有乙個信念:我以後不會有孩子了。 他們對原生家庭感到非常難過,對家沒有安全感和歸屬感。 他們不想組建自己的家庭,他們不想讓孩子重複他們早年的痛苦。
無論是來自生物基因傳承還是文化要求,結婚生子都有充分的理由和壓力,所以一定是強烈的負面情緒,比如恐懼或憤怒,讓他們有這樣的選擇。
在我的諮詢實踐中,我發現與父母缺席和父母離異等家庭創傷相比在控制和虐待家庭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不想結婚生子。這些是自戀的虐待父母,他們給孩子乙個噩夢般的童年。
我在《操縱型母親的20個令人心碎的特徵》一文中描述了自戀虐待母親的特徵,有興趣可以去看看。 下面這段話也非常準確地描述了這些父母對待孩子的方式:
他們理所當然地認為他們的孩子是為了取悅他們而活。 難怪他們以自我為中心、專橫跋扈、佔有慾強和操縱慾強。
一方面,他們希望他們的金童玉女在各個方面都堪稱天使般完美,以增加他們成功的榮耀。 另一方面,他們會嫉妒孩子的能力,受到孩子獨立性的威脅,以至於會用貶損的語言、比較、嘲笑、煤氣燈操縱等惡劣方式抽乾孩子的活力,砍掉孩子的翅膀,逼迫孩子順從,確保關係(控制)。
他們操縱並向他們潑冷水以取樂。 他們需要贏得一切,並盡可能多地炫耀。 沒有足夠的讚美和關注,他們陷入了生存危機,覺得生活失去了意義,憎恨誰搶了風頭。
他們的外表總是虛偽討人喜歡的樣子(好像每個人都在乎他)。 閉門造車,狠心的**人在家裡大發雷霆。
任何與他們溝通或談判的嘗試都將被視為蔑視他們自以為是的權威的標誌。 通過歪曲你的意圖來進行毫無根據的幼稚自衛,只是為了讓自己舒服。 你必須在他們周圍如履薄冰。 否則,如果你敢做“錯事”,你應該受到最嚴厲的懲罰。
他們不惜說傷人的話,從自己膚淺的角度貶低和羞辱下等人,以顯示自己無法忍受的優越感。
他們可能極具攻擊性,隨意佔據整個共享空間,不尊重界限。
他們不聽。 他們不道歉。 他們不習。 他們不會改變。 永遠不要指望他們能感同身受或理解。 基本上,他們不在乎。 他們絕對善於忽視需求並否認自己以外的感受。
最近熱播電影《怒海涉水》中的父親金隕石,是乙個具有自戀和虐待特質的父親。 他在情感上完全忽視了孩子,永遠不知道孩子真正需要什麼。 女兒死後,表面上是去為孩子報仇,但事實只是為了維護父親的尊嚴。 他的女兒金麗娜嚴重缺乏愛,長期孤獨抑鬱,被虐待狂的關係折磨,最終自殺身亡。
那麼,究竟是什麼心理機制,讓在虐待家庭中長大的人拒絕結婚生子呢?讓我們一一看一下。
1.抵抗力強。
自戀的父母特別愛麵。 如果孩子不結婚生子,他們覺得自己丟了臉。 因此,父母會盡其所能強迫孩子這樣做。
再一次,成年子女覺得他們的父母並沒有真正為他們著想,只為他們自己著想。 因為父母不在乎孩子不想結婚生子的原因,只是一味地迫害他們。
他們不想再重蹈過去被父母控制的生活,於是在結婚生子方面開始了強烈的抗拒。 一方面,他們確實沒有做好結婚生子的準備,另一方面,他們終於可以叛逆和拒絕父母,這給了他們一種重生的喜悅。
有些人內心深處也想結婚生子,但一想到父母會為此感到高興,就特別生氣。 通過不結婚和不生孩子,他們顛倒了與父母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是父母要求他們,而不是相反。
2.害怕重現早年的心理創傷。
為人父母,潛意識中喚醒了早年生活的心理創傷。 一些患有產後抑鬱症的女性,除了荷爾蒙變化的原因外,還與成為母親後引起的嬰兒無助和依賴有關。 為了不讓自己重新經歷這些痛苦,不結婚生子是最安全的選擇。
如果他們結婚生子,他們可能會受到焦慮和恐懼的影響,包括生完孩子後無法與孩子親密接觸,或者在育兒時過於緊張和小心。 他們對自己成為父母的能力沒有信心,因為害怕耽誤孩子。
在內心深處,他們對孩子充滿了恐懼和焦慮,而這種恐懼不僅僅是對父母的恐懼。
3.對自由和自主的無限渴望。
他們終於擺脫了令人窒息的原生家庭,充分享受了獨立的自由。 他們不想讓另乙個家庭、另乙個孩子束縛他們。
他們內心有一種令人窒息的、非常無助的自我,這就是他們早年與控制、忽視和虐待的父母打交道時所經歷的。 因此,他們總是希望擁有一段自由的關係,以避免內心的窒息和無助。
穩定的人際關係會逐漸讓他們感到無能為力、空虛和沮喪。 有些人選擇開放式關係,這種擁有更多選擇的狀態會讓他們更有活力,感到更多的被愛和被需要。
遠離家鄉是他們內心最深處的願望。 在初中和高中,他們想在離家很遠的地方上學當他們成年後,他們會想辦法出國留學和定居。 只有當他們充分遠離原生家庭時,他們才會感到安全和自由。
普通人會渴望在某個地方扎根、生存和茁壯成長;他們的願望是流浪,在不同的時間生活在不同的地方,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
4.害怕親子依戀。
他們早期的親子關係經歷以恐懼、敵意、侵略性和拒絕為標誌。 所以,在父母面前,在原生家庭裡,他們感受到的不是放鬆和安全感,而是緊張和恐懼。
他們小時候很少被父母喜歡。 父母只有做自己所做的事情讓父母滿意,才會快樂,否則,就會受到各種情感虐待和道德責備。
他們飽受遺棄、辱罵、道德綁架的折磨,長期生活在情緒高漲的家中,幾乎沒有安全感和舒適感。
他們回家是出於責任,但他們心裡不想回家。 有趣的是,他們的父母並不知道這一點,在父母的想象中,孩子們非常愛這個家庭。 因此,這些父母長期忽視了孩子在情感上,孩子很少有勇氣向父母表達自己的真實情感。
當他們想到與孩子建立親密的依戀關係並與他們相處很長時間時,他們感受到的不是溫暖和親密,而是恐懼和陌生。 他們沒有經歷過舒適的親子關係,他們不相信與孩子形成親密的依戀關係。
5. 我不想認同我的父母。
成為父母意味著認同自己的父母,而這種認同更有可能出現在基於愛的關係中。
乙個被父母深愛的孩子,在獨立**之後,會組建自己的家庭,通過成為父母,與父母保持著心理認同感。
如果親子關係主要基於仇恨,那麼這種仇恨會阻礙身份的發生。 離開父母獨立**後,由於沒有成為父母,他們在心理上與父母疏遠了。
在內心深處,他們的父母一方或雙方是他們最討厭的人,這種厭惡使他們無法認同父母。
6.仇恨的表達。
乙個對父母充滿愛的人,成年後會生下孩子,並作為禮物送給父母。 因為這是在傳承家族血統,讓父母的基因得以傳承。
不生孩子是對父母的一種懲罰,讓父母“斷子斷孫”,也是象徵層面上對父母最強烈的報復。
不結婚生子,也是在向父母表達:你曾經那麼傷害我,現在,你看到了,對吧?
但可悲的是,自戀的父母似乎從未看到孩子的痛苦和需求,他們只看到自己的需求沒有得到滿足,再次被強迫。
綜上所述,在情緒控制和虐待家庭中長大的孩子,長大後可能不想結婚生子。
也許到了某個年紀,他們突然改變了主意。 這可能意味著家庭早期的心理創傷及其後續影響已大大減少。
他們似乎已經走出了原生家庭的陰影,放下了對父母的怨恨,與痛苦的童年和解。 他們甚至願意通過生孩子與父母建立一定程度的認同感和愛的聯絡。
從父母的角度來看,當他們能夠真正理解和尊重孩子內心的慾望,無條件地支援孩子的選擇時,孩子的抗拒和怨恨情緒就會大大減少,他們內心的結婚生子慾望就會更加覺知。
其他人可能迫於父母或外界的壓力而結婚生子,他們可能會不時出現抑鬱、焦慮、身心症狀、與子女疏遠或過度勞累、對養育子女缺乏信心、情緒崩潰等。 直到他們克服了早年的心理創傷,才會有更好的親子關係和內心狀態。